索引号: | 00297527/2019-0087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泗委〔2019〕103号 | 生成日期: | 2019-1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泗门镇 |
中共泗门镇委关于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 |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公室(局、所、中心)、公司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余姚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余教办发〔2019〕6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最新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学习党史、新中国史。通过深化学习,引导党员充分认识,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守初心、担使命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解决自身问题的实际步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二、认真检视问题 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组织党员盘点参加主题教育的收获提高,查找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差距不足。党员重点检视3个方面问题:(1)检视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情况,读了没有、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2)检视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了哪些具体问题、改了多少、改得怎样,还有哪些没有改到位;(3)检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基层党组织(含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下同)要重点检视组织开展主题教育、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方面的具体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从检视出来的具体问题中,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基层党组织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员要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不搞官样文章,不规定字数;对农村、社区、两新等其他基层组织的党员,不作硬性要求。关键是要实事求是,正视不足,解决问题。 三、严格把握程序要求 要坚持实事求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保证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前,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流提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党员要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支委会要综合党员参加主题教育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党员先锋指数得分以及在职党员联系服务居住地村(社区)工作表现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15%,同时“优秀”等次比例同党组织最近一次的星级评定情况挂钩,二星级及以下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十分之一,其他星级党组织可适当增加名额。其中,凡被居住地党组织评为“C”“D”级的党员(由居住村<社区>党组织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反馈)以及受纪律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党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先锋指数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参考《关于在全市各领域全面实施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的通知》<余组通〔2014〕36号>)和仍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的党员,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的党员,统一认定为“不合格”等次。基层党组织可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理。 会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公室(局、所、中心)、公司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把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衡量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基层党委要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时,联村(社区)的党员干部要列席指导。 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在12月1日至10日之间召开,今年一般不再另行召开组织生活会。各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表格于12月13日前报送镇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镭蕾;联系电话:62121291。 中共泗门镇委 2019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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