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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19-0093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教〔2019〕133号 生成日期: 2019-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余姚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乡镇(街道)教辅室,文化站,各直属学校(单位):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和指导推动,以培养学生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主要通过学校组织的集体旅行或家庭亲子旅行、安排在外食宿等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国家旅游局发布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17〕4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67号)、《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教德〔2019〕278号)等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工作实际,现就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着力营造绿色教育生态,积极探索余姚中小学实践育人新途径,大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大力宣传余姚城市形象,提升余姚旅游内涵品位和育人功能,提高全球学子对余姚的认知认同。深挖区域德育资源,构建全社会协同、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打造校政企协同联动的育人共同体。

二、工作目标

实施“知行新说”十万学子研学余姚行动计划。遴选公布市级营地1家以上、市级基地5家以上、特色学校10所以上;推出5条市级主题精品线路、3家优秀研学服务机构、10门优秀研学课程、10个优秀研学案例;研制一套信息共享、操作便捷、性能可靠的研学旅行活动服务平台和评价系统,创立一个基于实践的教育合作研究、课程开发指导、成果经验总结、运行模式构建于一体的研学旅行研究中心。推进与浙江丽水、贵州黔西南州、吉林延边州等宁波对口支援合作地区,开展常态化研学旅行。

三、基本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

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兴趣爱好,注重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使研学旅行真正达到“以研促学”的教育目的。

(二)实践性原则

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体现地域特色,将研学旅行与综合实践进行有机整合,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课堂学习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分享体验。

(三)普及性原则

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必须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实现“校校组织、班班参与、人人体验”,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四)公益性原则

研学旅行坚持公益性质,只能收取基本费用,不得开展以针对学生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五)安全性原则

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四、主要任务与举措

(一)纳入教育计划,完善活动方案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之一,各中小学校要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年度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统筹考虑,制定整体方案,做到有计划、有课时,统筹兼容、协同推进。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研学旅行时间,每学年1至2次,小学四五六年级3至4天,初中一二年级4至6天,高中一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6至8天,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鼓励中小学在寒暑假组织学生参与主题明确的研学旅行夏(冬)令营。

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学校要加强师生行前培训,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学校网站公告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配备干部、教师负责学生活动管理、食宿管理和安全保障。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学校拟定的活动计划,按管理权限提前15天报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学校要与被委托的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或有资质的研学服务机构签订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明确被委托单位承担学生研学旅行的工作要求和各方安全责任。被委托单位应当根据研学旅行主题和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教育目标,突出研学特色,制定活动方案、配置教育资源和提供户内外课程和选派工作人员,确保研学旅行安全。

确定余姚中学、梦麟中学、姚江中学、黄家埠镇中心小学、临山镇中心小学、梁弄镇中心小学等6所学校为首批试点学校。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各乡镇(街道)应至少有50%的中小学校及全部市属学校启动研学旅行活动。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参与研学旅行工作。

(二)加强基地(营地)建设,规范组织管理

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宁波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资源基地现有基础,制定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标准,遴选建设一批以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科普资源、红色资源、国防教育资源、工农业生产资源以及其他具有鲜明特色的社会资源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鼓励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基地(营地)。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标准,并陆续遴选公布一批县级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准入条件、服务标准、清退机制和评价体系,实行“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分级公布监管、不符摘牌清退”。切实做好基地(营地)的审核与认定,适时予以授牌和推荐,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收,评价结果作为表彰和清退的依据。教育、文广旅游部门牵头建立检查评估制度,对基地(营地)的设施安全情况、课程设置、接待数量、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进行督查评价。

(三)打造研学线路,完善网络建设

教育、文广旅游等部门指导推动跨区域合作和资源共享的研学旅行网络,为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提供菜单式服务。指导推动以研学旅行营地为核心、周边基地为辐射圈的研学旅行基地群建设,打造营地辐射式研学线路。指导推动各地各校结合地区特色,充分利用区域丰富的历史文化自然资源以及社会实践大课堂资源基地的优势,打造“四明山红色之旅” “阳明文化之旅”“河姆渡遗址文化之旅”“余姚非遗之旅”等主题精品研学线路。

(四)建立课程体系,提升育人功能

各地要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将研学旅行活动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谋划,突出研学旅行育人功能。学校、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研学服务机构作为主体,开发一批优秀研学课程,促进研学课程与学校教育教学特色有机融合,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游不学”或“只学不游”现象。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体现研学旅行层次性、多样性、走研性特点,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县情市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教育部门负责审定、推广研学旅行课程,每年评比一批优秀研学课程。

研学旅行活动可采取游览参观、学习考察、主题探究、亲身体验等方式,具体实施可融合专题研究、访问调查、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同伴互助等内容。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家庭根据学校提出研学目标和任务,利用节假日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家庭亲子研学旅行。

(五)建立评价机制,巩固研学成果

建立互动互促的研学旅行服务和评价运作模式,打造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信息采集、课程呈现、活动记录、评价反馈等工作机制,充实平台内容。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学校组织研学旅行情况及成效列入对学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结果纳入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时掌握活动信息,定期分析评价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确保活动的实践意义。

注重活动后的延伸教育。研学旅行后,应鼓励学生将研学的问题和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并通过PPT、视频、调查报告、漫画、图表、诗画等方式进行汇报展示。学校可因地制宜举办研学旅行的研究报告会、征文、摄影、绘画比赛等后续活动,巩固研学旅行成果。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区县(市)、乡镇(街道)两级建立以教育、文广旅游部门为牵头单位,发改、公安、财政、交通、市场监管、团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会商相关工作,共同加强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督查管理,及时研制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问题,确保研学旅行工作有序安全平稳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明确职责任务与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并积极推广本区域的好经验好做法。

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联席会议以市教育局为召集人单位,市文广旅游局为副召集人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相关部门业务处室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市教育局主要统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政策制定、基地(营地)认定、课程开发指导、主题线路推荐、研学活动安排等。市文广旅游局主要统筹指导研学旅行的服务规范、线路组织、研学服务机构的准入、监管和优质品牌认定等。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申报受理和初审、定期评估等具体工作。

校长是研学旅行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学校各部门及家长委员会组成的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制定每学年研学旅行计划,确定研学旅行主题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选择合格的研学产品、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或研学服务机构。

(二)强化经费保障

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交通运输部门督促班线客运企业对中小学研学旅行交通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国家规定。文广旅游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公益性博物馆、科技馆等门票费用全免;列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场馆、景区、景点等,均须按准入条件明确的减免标准,对中小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予以减免门票、活动等费用。

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根据成本合理确定食宿、交通、活动等的费用,所需费用一般由学生家庭承担,相关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由学校告知学生家长。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由被委托的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或研学服务机构直接向学生家庭收取相关费用;学生家庭自行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鼓励由学生家庭通过互联网等便捷方式直接向研学旅行活动承接方支付相关费用。学校教师参加研学旅行的费用由学校统筹解决,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保障。

(三)强化队伍保障

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研学服务机构根据开展研学旅行的需要合理配置专业人员,并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及育人需要,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提升辅导学生学习体验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要配备专职研学导师、安保人员、后勤保障等管理服务人员,研学服务机构要配备项目组长、研学导师、安全员、导游人员等相关人员。

中小学校应确定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及相关人员全程专门负责研学旅行工作,提高研学旅行在主题确定、课程设置、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性。

(四)强化安全保障

建立安全责任体系,积极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制订研学旅行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实行分级备案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做好交通、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学校组织研学旅行要向所属教育部门备案;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行前要告知家长有关活动信息,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确认出行教师购买意外险,并派遣班主任等全程参加,鼓励学生家长购买意外险;使用具备客运经营资质企业提供营运车辆和持有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在未列入各级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目录单的场所安排集体住宿。

进一步落实研学旅行其他管理各方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完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周边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为研学旅行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住宿的宾馆、酒店行业治安管理的指导,依法查处运行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及服务,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

(五)强化舆论保障

各地要积极借助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加大研学旅行正面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研学旅行的良好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共青团组织要将各类青少年实践体验活动与研学旅行有机结合,积极倡导广大青年参与到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志愿服务活动中来。教育部门及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的作用,形成研学旅行工作的家校合力。各中小学校要及时总结宣传研学旅行活动的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向学生、家长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要意义,形成研学旅行的家校合力。

余姚市教育局 余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公安局

余姚市财政局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青团余姚市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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