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9489529/2019-009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件编号: | 余民发〔2019〕120号 | 生成日期: | 2019-1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民政局 |
余姚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公墓检查情况的通报 | ||||||||||||||||||||||||||||||||||||||||||||||||||||||||||||||||||||||||||||||||||||||||||||||||||||||||||||||||||||||||||||||||||||||||||||||||||||||||||||||||||||||||||||||||||||||||||||||||||||||||||||||||||||||||||||||||||||
按照公墓生态化、艺术化、园林化、规范化的发展要求,结合2018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市民政局对全市各公墓(墓园)开展2018年度公墓检查。 通过“一看、二听、三查”的方式,对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墓区管理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档案管理情况三大项进行检查,实行逐项考核计分。综合评定在测评分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该公墓的优劣档次。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我市公墓(墓园)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公墓(墓园)能认真执行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墓年度检查考核内容的要求抓好建设和管理。同时还能够认真按照省、宁波、市关于开展公墓清理整顿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公墓的清理整顿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墓料审批常规化 自以来,余姚市殡葬管理所和余姚市民政社会事务协会共同倡导墓式、墓料准入机制,大部分公墓(墓园)在墓式、墓料选定后向殡葬管理所备案,做到先备案再安装,逐步缩小墓穴面积,按法律及有关规定抓好公墓建设和管理。 二、墓穴面积缩小化 为积极实现墓穴小型化、墓型工艺化、葬法多样化、合理利用土地面积,在本次年度检查中已有公墓(墓园)将墓穴面积控制在0.97平方米,面积缩小趋势明显,并且墓型多样化,根据现场填写的《2018年度公墓年检记录表》,每家公墓(墓园)单位都有3-5种不同规格和价位的墓穴供丧户选择。 三、档案管理规范化 多数公墓(墓园)建立了公墓管理档案,《墓穴销售登记簿》、《认穴证书》、公墓业统一发票及档案卡片等使用填写规范。经营性公墓统一启用《宁波市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不少公墓(墓园)按规提取了墓穴维护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对于未按规定提取墓穴维护经费的公墓(墓园)已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祭扫方式文明化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公墓(墓园)在春节、清明和冬至等重要节日会提供鲜花换鞭炮的活动,并拉起横幅宣传减少鞭炮燃放,保护生态环境,公墓(墓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通过此次年度检查,发现我市公墓(墓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公墓(墓园)存在少批多用、未批先用林(土)地问题。公墓(墓园)发展缺少整体性规划,用地面积增加后未及时办理林(土)地审批手续。 二是先建墓后绿化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公墓(墓园)未按要求认真抓好绿化建设,绿化率、绿地率达不到要求,特别是“三沿”视野所及部分公墓(墓园)“白化”现象依然存在。三是部分农村公益性墓地墓区环境较差,内部管理松散,公墓办公室、水泥道路、停车场和休息场所尚未配备。 相关公墓(墓园)存在的问题,已分别在公墓年检中予以指出,并且共计发放10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公墓(墓园)单位限期整改,书面报告整改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另外,本次年度检查中相关单位询问笔录共8份。对考评合格、基本合格的公墓(墓园)将继续颁发合格、基本合格证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这次年检结果及时向辖区内公墓(墓园)予以反馈,促进其向园林化、规范化、艺术化方向发展。 附件:2018年度公墓(墓园)检查考评档次表 余姚市民政局 2018 年度公墓(墓园)检查考评档次表 合格公墓(墓园)36家
基本合格公墓(墓园)19家
不合格公墓(墓园)13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