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297276X/2018-0045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教〔2018〕97号 生成日期: 2018-09-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关于集中开展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教辅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学生的饮食安全一直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为确保校园餐饮安全,进一步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的通知》统一部署,余姚市教育局决定全市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

一、 活动时间:

2018年9月20日上午,全市同步进行。

二、 活动方式:

1、余姚市教育局选择其中10所学校(幼儿园),作为此次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主要接待学校(幼儿园)。具体名单为:余姚市梦麟中学、余姚市五职校、兰江中学、姚北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小学、泗门镇中心小学、丈亭镇中心小学、余姚市机关幼儿园、牟山镇中心幼儿园、梁弄镇中心幼儿园。届时余姚市场监督局、余姚市教育局将派员参加,并邀请新闻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2、其他学校(幼儿园)参照本次食堂开放活动日,时间上可以自行适当调整,可邀请属地教辅室、市场监督所和社会各界相关人士参加。

三、活动内容

1、各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不少于10名家长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食堂后厨,近距离查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餐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菜品加工等各方面的情况。

2、家长听取学校食堂管理情况的介绍,并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财务管理等方面与校方和食堂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

3、邀请参加活动的代表体验当日中午的学生餐。

四、注意事项

1、切实做好学校食堂以市教育局提出的“四个阳光”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

2、当日菜谱不搞特殊化。

3、要加强媒体宣传,通过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报道,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学校食堂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食堂履行食品安全主责。

附件: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余姚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7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