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6X/2018-0045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教〔2018〕97号 | 生成日期: | 2018-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教育局 |
关于集中开展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 |
各直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教辅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学生的饮食安全一直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为确保校园餐饮安全,进一步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的通知》统一部署,余姚市教育局决定全市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 一、 活动时间: 2018年9月20日上午,全市同步进行。 二、 活动方式: 1、余姚市教育局选择其中10所学校(幼儿园),作为此次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主要接待学校(幼儿园)。具体名单为:余姚市梦麟中学、余姚市五职校、兰江中学、姚北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小学、泗门镇中心小学、丈亭镇中心小学、余姚市机关幼儿园、牟山镇中心幼儿园、梁弄镇中心幼儿园。届时余姚市场监督局、余姚市教育局将派员参加,并邀请新闻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2、其他学校(幼儿园)参照本次食堂开放活动日,时间上可以自行适当调整,可邀请属地教辅室、市场监督所和社会各界相关人士参加。 三、活动内容 1、各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不少于10名家长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食堂后厨,近距离查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餐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菜品加工等各方面的情况。 2、家长听取学校食堂管理情况的介绍,并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财务管理等方面与校方和食堂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 3、邀请参加活动的代表体验当日中午的学生餐。 四、注意事项 1、切实做好学校食堂以市教育局提出的“四个阳光”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 2、当日菜谱不搞特殊化。 3、要加强媒体宣传,通过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报道,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学校食堂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食堂履行食品安全主责。 附件: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余姚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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