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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市民游泳更放心
​我市首次推行游泳场所“放心游”项目,市民可实时查询游泳池水质检测数据
发布日期: 2018- 07- 18 09: 05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日报

炎炎夏日,各类游泳场所迎来了经营旺季。记者昨天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今年我市在开展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中,首次推行游泳场所“放心游”项目。市民去游泳前,可以对游泳池的水温、pH值、余氯等水质检测数据进行实时查询,游个“放心泳”。

从历年的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看,我市部分游泳场所存在着水质循环净化消毒措施不规范、新水补充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部分游泳场所水质抽检不合格。去年全市卫生执法部门共对游泳场所实施行政处罚16起,罚款金额9.28万元。

今年浙江省卫生监督所委托阿里巴巴集团口碑公司开发了游泳场所自检互联网公示系统,首次推出了“卫生优选”计划,实行游泳场所“放心游”项目。我市各游泳场所单位同步推广卫生信息网上公示制度。各单位通过阿里巴巴口碑网进行池水水质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池水温度、余氯浓度、新水补充情况等,让公众能更便捷、更可靠地了解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情况。

据了解,目前我市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大小游泳场所有36家。7月份以来,随着季节性游泳场所的陆续开放,各辖区的监督员及时跟进,做到开放一家指导监督一家。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出动监督员72人次,监督覆盖率100%。检查指导内容主要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重点检查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卫生管理档案、功能区是否合理布局、卫生检测和信息公示等情况。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游泳池水质卫生监督抽检,共采集36户次。截至7月15日,12家单位已出具检测结果,其中1家单位尿素检测项目不合格。针对水质抽检不合格单位,按照《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游泳场所作为公共场所监管中风险隐患较高的行业,市卫监所早在6月中旬就召开全市游泳场所负责人培训会议,回顾历年游泳场所在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游泳场所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游泳场所的循环净水设施、浸脚池、喷淋等重要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安装泳池独立水表,实现新水补充有效监控;开业前对场所池水水质、公共用品用具以及空气质量进行检测;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通过自查整改,达到公共场所“333”(即“三落实、三合格、三公示”)的治理要求。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按照夏季保健康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继续加大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有卫生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确保群众夏季游泳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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