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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姚市集中受理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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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136号)有关规定,已纳入余姚市医保定点范围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现将余姚市2018年第一批集中受理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受理地点:符合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自愿向余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地址:余姚市长安路31号舜龙大厦二楼202室。咨询电话:62703290。 三、申报条件:按《宁波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136号)所列的申请条件执行,具体见附件一。 四、申请资料: 1. 符合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下载、填写《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申请承诺书》,具体见附件二。 2. 符合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下载、填写《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申请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具体见附件三。
附件: 1. 《宁波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136号) 2. 《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申请承诺书》 3. 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申请所需材料
余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2018年6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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