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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362/2018-00594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梁政办发〔2018〕3号 发布日期: 2018-06-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梁弄镇政府
梁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弄镇处置拖欠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梁弄镇处置拖欠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梁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梁弄镇处置拖欠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及时处置拖欠工资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拖欠工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减少由此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余姚市处置拖欠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余政办发〔2018〕38号)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各部门、各单位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2.长效管理、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预警、处置体系,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拖欠工资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并根据实践不断加以完善,实现长效管理。

  3.反应快速、科学合理。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作用,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事件处置工作。

  二、适用范围

  当发生一般群体性拖欠工资事件(Ⅳ级)及以上劳资纠纷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三、组织体系

  为有效解决企业欠薪逃逸、拖欠工资事件的处理能力,切实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决定成立“梁弄镇防范处置欠薪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诸仲玖

  副组长:汪新华  周  优  胡鹤云  王沛然  杨建海

               曹    丹  鲍文建

  成   员:沈  波  吕  铖  邵  先  周荣江  应永泽

               张伟闻  王新传  陈娟芬  唐奇军  高爱君

               鲍锡文  徐鸣捷  徐伟良  各村书记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办公室设在镇社保中心,由胡鹤云任办公室主任,高爱君负责日常工作。

  应急办下设三个应急小组:

  (一)欠薪先期处置小组

  组  长:高爱君

  成  员:劳动监察中队队员、根据涉事企业性质对应的办线工作人员(制造业企业对应发展服务办、农业企业对应农业农村办、建筑工地对应村镇建设办等)、相关村书记。

  (二)秩序维护和信访维稳小组

  组  长:吕  铖

  成  员:综治信访办相关人员、各村网格长、片区民警、相关村书记。

  (三)善后处理小组

  组  长:陈娟芬

  成  员:工会、司法所、财政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梁弄分局等相关人员、相关村书记。

  四、职责分工

  (一)欠薪先期处置小组

  1.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向应急办及有关上级部门汇报;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引导被欠薪者,做好解释工作;

  3.核实拖欠工资的相关事实及金额;

  4.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置措施,协调利益双方进行调解处理。

  (二)秩序维护和信访维稳小组

  1.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向应急办及有关上级部门汇报;

  2.维持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3.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接待,为被欠薪者搭建沟通平台,稳定员工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4.对集体上访人员组织应急劝返;

  5.调查取证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谋划肇事者,对逃逸者进行立案查处。

  (三)善后处理小组

  1.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被欠薪者的情绪稳定及思想引导工作;

  2.如遇集体上访,配合信访部门劝返,安抚慰问;

  3.引导被欠薪者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4.做好欠薪应急资金的调配取用工作。

  5.配合调查企业相关资金、工商信息等级等情况。

  五、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分工合作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开展工作。

  (二)分级负责:

  1.涉及5人以下案件,欠薪处置组处置,村书记或主任必须亲临现场,进行协调指挥,采取有效手段及时稳妥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即时报应急办及相关领导,镇劳动监察中队、综治信访、工会等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2.涉及Ⅳ级及以上劳资纠纷案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牵头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对事件迅速进行全面评估分析,部署案件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3.明确善后处置经费。

  (三)迅速反应:各相关部门(村居)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全面调查,并将结果即时上报应急办,同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制定下步工作措施,杜绝因知情不报、延时汇报、处置不力而造成事态扩大。

  (四)分工合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加强合作,互相通报信息、支撑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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