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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8-1910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8〕25号 生成日期: 2018-04-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余姚市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2018年余姚市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余姚市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根据宁波市下达的2018年度无偿献血募集目标任务和文化发展指数(CDI)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无偿献血募集目标的通知》(甬政办明电〔2018〕1号)文件精神,积极动员适龄健康公民自愿参与无偿献血,确保我市临床用血安全和需求。
  二、工作目标
  确保我市无偿献血满足临床用血需求,继续保持我市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为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血液保障。预计全市2018年用血总量约220万毫升,无偿献血总量250万毫升。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无偿献血工作协调机制
  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要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发展。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完善无偿献血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工作负责人、联络员队伍,高效落实无偿献血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供电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给予支持配合,确保街头无偿献血工作正常开展。
  (二)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
  无偿献血工作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推动。各地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常住人口和登记流动人口总数,按一定比例折算后按月完成任务,具体要求见余献血〔2017〕5 号文件。全市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发挥引领作用,在冬夏等特殊季节积极参与我省卫生计生系统“护卫生命、天使血缘”无偿献血活动,募集人次数争取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结合元旦、春节、建党节、国庆节等特殊节日,组织开展“心系群众、血浓情深”无偿献血活动,募集人次数争取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0%。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献血工作安排,主动与市献血办联系,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完成无偿献血任务。在组织落实无偿献血工作时,要落实好人员、场地、供电等措施。
  (三)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无偿献血工作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持续深化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构建多方参与、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大宣传”格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献血办和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国庆节等节日集群效应以及“614世界献血者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20周年等特殊日期,全年深入开展无偿献血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所辖宣传阵地、所管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无偿献血,倡导无私奉献理念。各级各类媒体要加强宣传,普及无偿献血相关法律法规、科普知识,传播弘扬无偿献血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定期刊播无偿献血知识、公益广告。市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要通过无偿献血“进校园”等形式指导各类学校开展献血知识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学生对科学献血的认识,鼓励适龄学生积极参与无偿献血。
  (四)加强管理,综合提升无偿献血管理水平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文明乡镇、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把无偿献血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我市千人口献血量,促进我市文化发展指数整体提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建立完善基于单病种质量管理的临床用血考核、评价制度,并作为医疗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市献血办要不断健全无偿献血监督、管理和通报制度,定期督查和通报无偿献血完成情况和临床用血情况。市采供血点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提供优质服务,改善献血者献血体验,保障临床血液安全,助力群众健康获得感。相关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对照年度用血计划,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努力推进自体输血等新技术的临床应用,促进临床合理科学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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