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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8-1909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8〕20号 生成日期: 2018-03-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普惠金融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余姚市普惠金融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普惠金融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宁波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的批复》(银办函〔2015〕40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6〕30号)和《宁波市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波市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作要点(2017-2018)〉的通知》(甬金普惠〔2017〕1号)精神,全面深入地推进余姚普惠金融建设,支持余姚市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特制定余姚市普惠金融建设工作要点(2018)。
  一、工作目标
  (一)借助宁波“三个平台”,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借助《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宁波市普惠金融(移动)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市助农金融服务平台》的功能,充分利用余姚市信用信息数据,积极引导全市金融系统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二)围绕“两条主线”,提升小微企业与农户的金融服务可得性
  抓住融资服务、支付服务两条主线,提升小微企业、农户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可得性。以征信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政策扶持为保障,以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为手段,建立多层次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发挥不同类型金融业态的普惠功能,为小微企业、农户提供精准到位的融资服务。以安全、便民为宗旨,运用“智慧支付”和“数字金融”的理念,实现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支付工具移动化、支付方式多样化。
  (三)以满足实际金融需求为导向,提升普惠金融的满意度
  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发展理念,使金融更有效地对接小微企业、农户和创业创新的实际需求,更有效地服务于城乡居民对便利生活的需要,以社会公众的切身体验来检验试点效果。探索商业可持续模式,形成既契合宁波特色,又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惠金融发展路径。
  二、工作任务和要点
  (一)建设示范性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
  1.进一步改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
  在有效夯实助农服务点基础金融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叠加村级电子商务功能,力争到2018年末,叠加电子商务功能的助农服务点比例达到50%。拓展电子支付在行业、民生领域的应用,力争到2018年末,累计创建宁波中支级“电子支付应用示范村”达到5个,把我市建设成为电子支付示范市。推动余姚市农家乐特色村、民宿集聚村的娱乐休闲场所能够受理电子支付、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在梁弄镇试点推广应用村级财务网上支付模式基础上,逐步向全市推广应用,并扩大电子支付在农、林、渔等大户的应用。(牵头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市金融办、市农办、市财政地税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创新基于自助终端、助农金融服务点、网上银行、POS机、手机的实时缴费业务。
  2018年末,100%的助农金融服务点和92%的银行自助终端开通实时缴费业务。(责任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
  3.大力提升城乡居民公用事业费用缴纳便利化水平。
  2018年推动小曹娥镇乡镇水厂加入“付费通”系统,实现乡镇(街道)自来水厂“付费通”系统全覆盖。2018年末,全市50%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付费通”业务和通存业务移动化。利用支付密码和网络技术,实现资金全天候、实时、安全结算。(牵头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市金融办)
  4.推进交通领域对金融IC卡(含市民卡)、移动支付(含扫码)的全面开放。
  研究制定公交领域对金融IC卡(含市民卡)、移动支付(含扫码)的全面开放改造方案,力争2018年上半年实施完成。(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参与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地税局、人行余姚市支行、市公交公司)
  5.推进基于社保卡金融账户的综合应用。
  逐步实现就业类等多个项目发放到社保卡金融账户及居民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缴纳医保费用。大力实施“银医通”工程,实现医保卡(金融IC 卡)在门诊自助服务(包括挂号、缴费)、住院充值、对账结算等方面的应用,2018年力争乡镇(街道)卫生院全覆盖。2018年上半年开展基于社保卡金融账户的诊间结算应用试点,实现医保通APP支持金融IC卡(含社保卡)线上支付,2018年下半年力争在市主要医院推广上线,提升群众就医支付便利性。(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参与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
  6.开展智慧支付菜场建设。
  2018年实现在市级主要菜场推广应用金融IC卡、移动支付(含扫码)等支付工具,并逐步延伸推广到60%的乡镇(街道)菜场。(牵头部门:市商务局、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各乡镇、街道)
  7.促进非现金支付方式在自助售货机、停车场等场景的大规模推广应用。
  2018年在全市全面推广自助售货机、“惠停车”项目,自助售货机支持银联云闪付功能,停车场支持不停车付费的“惠停车”功能。(牵头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行余姚市支行)
  优化现金服务。
  2018年末,可供应小面额货币的ATM不低于10台,硬币自助兑换机布放量全市达到4台以上。(责任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
  (二)完善平台化的普惠金融信用体系
  9.落实宁波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政府领导、人行牵头、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原则,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工作开展。(牵头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银监局余姚办事处、相关公用事业单位)
  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
  促进政府部门政务信息交换与共享,推进余姚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与宁波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交换,将不动产登记、抵押和查封信息、创新型企业和低保救助信息纳入平台。建立多领域信用综合治理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完善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地税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市人民法院、市国税局)
  完善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与“银税互动”“双创”等相挂钩,持续推动信用信息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形成“信息共享+信用评价+政策扶持+金融创新”的模式。
  (牵头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办)
  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实现农户信用信息共享。
  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的评定与创建,不断提升信用创建层次,对已评定的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或降低相应信用资格。积极完善“农户+评信+信贷”的金融惠农模式。打破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壁垒,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与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系统对接。推进农户信用档案查询、更新和异议处理的移动化。2018年末,农户信用档案采集率达到85%,实现采集入库共享率达到100%。(牵头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市农办、市财政地税局、市金融办、各乡镇、街道)
  (三)构建生态化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13.发挥金融机构各自在普惠金融中的优势。
  通过大型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和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等形式,逐步延伸和拓展金融服务。引导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扎根基层,加快发展社区金融服务,并加强规范化管理,稳步建设更多服务社区居民的金融网点。(牵头部门:银监局余姚办事处;参与部门:市金融办、人行余姚市支行)
  14.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发挥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普惠功能,改进基础金融服务体验,优化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金融服务。
  (牵头部门:市金融办、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监局余姚办事处)
  (四)鼓励多元化的普惠金融产品创新
  15.提高小微企业、“三农”贷款获得率。
  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林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简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流程,推动产权交易流转,稳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展动产、仓单、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促进小微、涉农、双创领域贷款增长与实体经济需求相匹配,各类金融创新产品更加丰富、完善。(牵头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林局、市金融办、银监局余姚办事处)
  16.完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运行机制,提高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
  (牵头部门:市金融办;参与部门:市财政地税局、人行余姚市支行、银监局余姚办事处)
  17.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2018年末,力争使可保产品规模种养殖农户参保率达到85%以上。(牵头部门:市农林局;参与部门:市金融办)
  18.完善巨灾保险体制机制,加快发展各类责任保险。
  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建立多层次农险产品体系,加强区域特色农业的风险保障力度。发展多样化的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服务。(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参与部门:市金融办、市财政地税局、市水利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市法制办、市审计局、市农林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街道)
  (五)形成系统化的普惠金融政策体系
  19.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盘活的信贷资金配置到“三农”和小微等领域。
  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管理,体现普惠金融政策导向。(牵头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市金融办、银监局余姚办事处)
  20.推进落实有关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
  (牵头部门:银监局余姚办事处;参与部门:市金融办)
  21.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完善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重点金融服务需求的风险补偿机制和资金奖励政策。
  (牵头部门:市金融办、市财政地税局;参与部门:市国税局、人行余姚市支行、银监局余姚办事处)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落实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导向的财税扶持政策。创新银担合作模式,建立合理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牵头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部门:市财政地税局、市金融办、人行余姚市支行、银监局余姚办事处)
  (六)探索机制化的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23.创新金融知识教育手段、形式和渠道,提高消费者金融消费技能、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以各类创新性金融产品的应用为重点,知识普及与风险防范并重,提高消费者对金融新业态、新技能的认知和使用能力。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消费者广泛使用的新媒体,实现金融知识、金融政策和惠民措施在移动终端的推送,形成分类化、精准化的教育模式。(牵头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市金融办)
  24.推进“金融普惠、校园启蒙”国民金融素质教育提升工程。
  按照“懂金融、讲诚信、知风险”主题,根据“多方联动、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原则,加强金融与教育部门的合作,搭建“金融知识移动课堂”,组建金融知识讲师团,开展“金融知识进课程”试点工作,到2018年底,推动金融教育全面进入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建立青少年金融知识教育实践基地。(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参与部门:市金融办、人行余姚市支行)
  (七)重点推进梁弄镇普惠金融工作
  25.加强梁弄镇普惠金融示范镇建设。
  推进电子支付在梁弄镇的应用,改善梁弄镇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持续推进正蒙街智慧支付示范街建设,大力推广智慧支付菜场、村级财务网上支付、银医通、智慧旅游等的应用。继续推进梁弄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争创省、宁波市级信用村,夯实农村信用基础,在梁弄镇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持续推广“整村授信”等新型小额信贷模式,在灯具、文教旅游、特色种养殖产业中积极探索开发新型信贷产品,提高小微企业、农户的贷款获得率和便利性。持续深化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功能在梁弄镇所有服务点叠加。巩固加强梁弄镇所有中小学金融知识“进课程”工作,探索建立青少年金融体验基地,提升青少年金融实战能力。(牵头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梁弄镇政府;参与部门:市金融办、市教育局、银监局余姚办事处)
  (八)建立完善的工作保障机制
  26.为加强对普惠金融工作领导,
  确保完成2018年宁波市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提升余姚市普惠金融工作水平,成立余姚市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薛晓伟副市长任组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余姚市支行,由人行余姚市支行行长陈春岳担任办公室主任。
  27.建立普惠金融统计与指标体系。
  定期统计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农户,支持创业创新、便利城乡居民生活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有关数据,提供普惠金融的数据支持。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的《中国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定期汇总并报送相关指标数据,用于统计、分析和反映普惠金融发展状况。(牵头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办)
  28.建立普惠金融工作目标考核与督办机制。
  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和定期督办,年底进行通报,以形成良好的导向和激励约束,构建有效的工作合力。(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人行余姚市支行)
  29.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引导。
  完善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形成动态评估机制,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试点,创新金融服务,督促金融机构根据评价情况进行改进,提高试点科学性和实效性。(牵头部门:人行余姚市支行;参与部门:市金融办、市财政地税局)
  30.做好对普惠金融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汇报。
  对普惠金融工作及其取得的成果做好宣传推广,形成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参与部门:市金融办、余姚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人行余姚市支行)
  31.立足公共财政职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根据推进的实际需要,完善对重点群体、薄弱环节和基础设施等方面普惠金融服务投入的财政扶持政策
  。贯彻落实《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支持农户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支持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落实普惠金融工作推进专项费用200万元,重点用于普惠金融政策宣传推介、梁弄普惠金融示范镇建设、普惠金融教育等方面。(牵头部门:市财政地税局;参与部门:市金融办、市国税局、人行余姚市支行)


  附件:余姚市普惠金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余姚市普惠金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薛晓伟
  成员:马民龙 市府办
  朱蓉蓉 市法制办
  刘颖苗 市应急办
  朱伟伟 市委宣传部
  周丽芳 市农办
  朱明富 市发展和改革局
  潘文卿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谢悦敏 市科技局
  鲁永飞 市财政(地税)局
  韩玉仙 市审计局
  褚贵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仕辉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孙建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苏红 市环保局
  茅立明 市交通运输局
  谢福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仰贤 市农林局
  何 明 市水利局
  孙 萍 市商务局
  吴 文 市教育局
  陈仰富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吴建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宋越敏 市金融办
  龚涛峰 市气象局
  陈春岳 人行余姚市支行
  史剑波 银监局余姚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陈春岳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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