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阳明、梨洲和兰江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余姚市主城区公共水域禁渔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主城区公共水域禁渔管理实施方案 为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经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同意,自2018年起在我市主城区公共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为切实做好禁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和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目标 坚持水陆结合,开展渔政执法,打击违法捕捞和销售,实现禁渔期间禁渔区域内“河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禁区鱼”的“三无”管理目标。 三、禁渔内容 (一)禁渔范围 余姚市主城区南至杭甬高速公路,北至北环线,东至东环线,西至梁周线的余姚主城区范围内的水域。 (二)禁渔时间 自2018年起,每年2月16日至5月16日。 (三)禁止行为 禁止除休闲垂钓以外的一切渔业捕捞行为。 四、组织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禁渔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余姚市主城区禁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府办分管负责人、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及主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渔政管理站站长任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禁渔工作的实施和协调,牵头负责主城区禁渔期制度的宣传发动,在主要河道旁设置宣传牌,制作禁渔通告、标语、横幅、宣传手册、告渔民通知书,联系媒体进行禁渔宣传;加强执法检查,负责对禁渔期间禁渔区域内的违法捕捞行为的查处;对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式的裁定提供技术支持。 市公安局:会同市海洋与渔业局对违法捕捞行为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财政局:保障禁渔工作经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有关场所内违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查处。 市环保局:负责水质监测工作(按照月检测报告),动态掌握禁渔期间禁渔区域内水质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协助有关部门实施禁渔期间禁渔区域内水面违规捕捞的巡查。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海洋与渔业局对禁渔期间禁渔区域内陆上(河道两岸、桥上等)违法捕捞行为的查处;协助市海洋与渔业局对电捕鱼等非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水利局:做好禁渔期间禁渔区域内市级河道水面巡查。 市商务局:加强市场管理,负责市场内的禁渔宣传,配合执法部门做好市场内销售违法渔获物的查处。 禁渔区域内各街道:制定本辖区禁渔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内禁渔的宣传发动,在各河道旁(醒目位置或重要区域)设置宣传牌,在各社区、小区、市场张贴禁渔通告、禁渔标语,悬挂禁渔横幅,分发禁渔宣传手册;将禁渔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落实日常监管和巡查,对违法捕鱼行为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情节严重和涉嫌犯罪的,移交主管部门查处。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月16日前) 1.制定方案。禁渔区域内各街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区域禁渔实施方案,明确管理任务,落实管理职责。 2.宣传发动。渔政部门及各有关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张贴禁渔通告、设置宣传标牌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禁渔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为禁渔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月16日至5月16日) 1.严格监督检查。通过水上检查与陆上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确保抓出成效。禁渔期间,要把握重点,强化管理,特别要安排好节假日督查检查,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同时,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和案例将禁渔工作推向深入。 2.加强信息报送。禁渔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情况,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工作动态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17日至5月25日) 禁渔期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查找不足,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禁渔期制度是养护我市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我市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禁渔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禁渔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大力宣传禁渔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使禁渔期制度深入人心。 (三)加强社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要健全举报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对举报情况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 举报电话,市本级为:110,0574-62638080;凤山街道:0574-62677920,阳明街道:0574-62812487,梨洲街道:0574-62766055,兰江街道:0574-62778890。 附件:余姚市主城区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余姚市主城区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和庆 市政府 副组长:洪 波 市府办 金浩明 市农林局 成 员:周海江 市公安局 鲁永飞 市财政局 沈立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建军 市环保局 茅立明 市交通运输局 谢福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俞安辉 市农林局 徐亚红 市水利局 潘 彪 市商务局 陆仁祥 阳明街道办事处 周伯海 凤山街道办事处 郑银权 兰江街道办事处 陈 杰 梨洲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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