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002972778/2018-17147 | 主题分类: | 电力 |
文件编号: | 余发改办〔2018〕24号 | 生成日期: | 2018-12-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服务业科 |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1-9月余姚市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107号)、《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发改能源〔2018〕36号)等文件精神,于2018年12月7日下午由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农办、老区办、供电公司等6家单位认定通过了马渚瑶街弄村、大施巷村、庙前村的集体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并下达1-9月的补助资金21423.60元(详见附件)。项目通过认定后不再重复认定,以后项目单位申请补贴时提供供电公司出具的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由市发改局会同财政局发放补贴,发电补贴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2日 抄送:宁波发改委、宁波财政局,余姚市农办、余姚市住建局、余姚市供电公司、余姚市四明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老区办)。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7日印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