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6X/2018-0025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教工〔2018〕18号 | 生成日期: | 2018-1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教育局 |
余姚市教育工会关于评选余姚市教育系统2017-2018年度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 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 |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市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17-2018年度余姚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一)先进工会组织评选推荐对象:各市属学校(单位)工会、乡镇(街道)教育工会、各基层学校分工会。 2016年以来已获得余姚市先进工会组织以上荣誉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推荐对象:各市属学校(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含经审委员)、分工会主席;各乡镇(街道)教育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含经审委员)、基层学校分工会主席。从事工会工作时间累计未满3年的以及目前已经不在工会工作岗位上的,不参加本次评选;2016年以来已获得余姚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及以上荣誉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工作两年以上的在岗在职工会会员。 二、评选推荐标准 (一)先进工会组织评选标准 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引导广大教职工坚定不移跟党走,团结动员教职工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2.党政高度重视支持。单位党组织把工会建设列入党建工作目标,每年专题研究、听取工会工作汇报不少于两次。建立和落实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行政赋予工会组织必要的资源和手段,为工会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提供时间、场地和经费保障。 3.工会组织体系完善。有健全完善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并按时换届。依法选举产生工会主席,按比例配备工会专职人员,工会工作人员职业认同感较强。会员会籍管理有序,教职工(包括非在编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工会工作档案齐全。建立了年度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年度工会工作报告制度及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满意度测评制度、工会全委会工作制度、工会工作考核制度等。基层学校工会有单独的财务账户,工会经费按时足额拨缴,实现自主管理。 4.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意识强,参与渠道畅通。制定了教代会实施细则,每年定期召开教代会,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执委会经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结构符合规定,一线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60%,女教师、青年教师和非在编教职工占有一定比例。学校认真实行校务公开,积极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高校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向二级单位延伸。 5.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倾听教职工呼声,在涉及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上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积极研究经济新常态下教职工权益实现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工会维权工作纳入党政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中。积极推进协商民主,探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指导和帮助非在编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定期开展劳动人事关系矛盾隐患排查。无群体性事件、无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事故,无拖欠非在编职工工资现象。 6.职工素质提高明显。在教职工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教职工文化。开展“争当好职工、奉献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无有违师德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围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组织教职工开展建功立业劳动竞赛,动员教职工立足岗位,提升职业技能,教好书育好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7.服务职工能力突出。积极构建服务教职工工作体系,满足教职工的多样化需求。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档案齐全,非在编困难职工列入帮扶范围。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开展或参与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做好教职工普惠性疗休养工作。大力推进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内容贴近教职工实际,教职工参与度高。积极推动文体协会、俱乐部和各类兴趣小组的建设,有满足教职工活动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和经费,实现教职工活动常态化。 8.教职工满意度较高。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加强对下级、对基层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基层学校工会夯实基础,增强活力,提高工会工作科学化水平,工作绩效得到教职工的认可。积极推动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组织建设,使工会组织成为教职工群众真正的“职工之家”。教职工群众或会员代表对工会年度工作的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9.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必须是已获得余姚市“三星级”及以上示范工会称号;各乡镇(街道)教育工会必须有至少一所学校分工会获得余姚市“三星级”及以上示范工会称号。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标准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重要战略布局,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会,按章程办事。 2.工作务实。热爱工会工作,服务会员意识强。工作经验丰富,业务娴熟,善于运用科学的方法,提升效率。工作循上率下,张弛有度,务求实效。工作责任感强,善于沟通、协调。工作作风扎实,坚持重心向下,深入基层一线。不断学习,注重更新知识、拓展视野、提高认识。 3.职工认可。以教职工为本,心系教职工。熟悉教职工情况,按群众“生物钟”开展工作。关爱教职工,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主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提高群众话语权。廉洁奉公,为人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处事公平公正,受到群众信赖。会员评议满意率达到80%以上。 4.成绩显著。工会工作起到典型引领作用,受到党政的充分肯定,在本地区或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重视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工会工作理念、方法、措施创新。所在基层学校工会必须是“六有”基层工会。 5.乡镇(街道)所辖学校分工会主席推荐人选必须是达到余姚市“三星级”及以上示范工会的分工会主席。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标准 1.自觉维护学校发展稳定大局,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 2.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专长。 4.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名额分配 1.先进工会组织 城区四街道基层工会可以择优推荐2个,其他基层工会可以择优推荐1个。可以推荐基层工会,也可以推荐分工会。根据申报情况,经过审核评定,确定20家左右为先进工会组织。 2.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优秀工会工作者50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55名。具体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 1.基层工会申报,应在本单位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征求会员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申报必须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 2.市教育工会根据基层教育工会上报的名单和材料,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验收、审定,并随机选取一部分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评选资格和分配名额。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基层教育工会要认真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填报材料。 2.申报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登记表(详见附件1、2)。先进工会组织主要事迹材料在1000字左右,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主要事迹材料在500字左右。 3.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逐级审定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工会,同时报送电子稿。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 2.余姚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会组织申报登记表 3.余姚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4.余姚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余姚市教育工会 2018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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