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纠纷进来 化解矛盾出去——市拘留所创新“枫桥经验”显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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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要谢谢施警官,如不是他从中做工作,这笔钱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讨回来!现在这样的处理结果我很满意!”近日,在市拘留所工作人员的一次电话回访中,杭州某公司的负责人高先生对拘留所民警的调解工作表达了感谢之情。 今年5月初,被拘留人汪某与杭州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引起矛盾纠纷,借款数额达1450万元,因汪某拒不申报财产,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在关押期间,管教民警施建东了解到,汪某有履行还款的能力,也有偿还的意愿,但因与对方沟通上有问题,才“怄气”不还。为化解汪某与高先生之间的矛盾,施警官积极奔走,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同时从生活上关心、思想上开导、理法上劝说,解开汪某心结,最后成功化解了两人之间的矛盾。汪某同意先向对方支付200万元,然后每月定期还款,在约定时间内将欠款付清。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汪某依法被提前释放。这是市拘留所积极化解矛盾,践行新时期“枫桥经验”的一个实例。 近年来,市拘留所发挥职能和阵地优势,从人性化管理、亲情式关怀入手,坚持规范执法、创新机制,成立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心理咨询室等,进一步完善“拘调衔接”机制,化被动为主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矛盾调解成功率在九成以上。 在实际工作中,市拘留所理顺工作机制,在建立民警调解、矛盾排查、调解处理、跟踪回访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还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和工作流程,在日常收拘留、管理、教育工作中,及时、主动发现问题,找出矛盾,有针对性地制订矛盾化解方案。同时,拘留所多方协调沟通,将矛盾化解工作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中,先后与部分乡镇和街道以及法院、信访、司法、妇联等部门建立了对接协作机制。拘留所还组建了一支调解能力强的工作核心团队,该团队由所长统筹,所班子成员参与,以及一名拥有法律、医学双学历及心理学知识和社会阅历丰富的管教民警和一名有较强群众基础的监管民警组成,用对症下药、亲情疏导、以德育人等方法,促使其真正转化思想,增强法律意识。 今年4月,64岁的女子黄某因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黄某被拘后,抵触情绪非常大,不吃不喝。管教民警几番劝导,黄某仍固执己见,三天三夜滴水未进,几近昏迷。考虑到黄某上了年纪,这样下去身体要扛不住,管教民警请来黄某的家人,用亲情的力量做其思想劝导工作。同时,民警对黄某在生活上加以关心,为她熬粥、输液,悉心的照料和开导,终于使黄某从思想和认识上有了转变,之后,黄某不仅服从管教,而且对管教民警十分信任,表示出去后会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被释放后,黄某和家人送了一面锦旗到拘留所表示感谢。 之前,临山某村一村民沈某因与村干部有矛盾,前去闹事被拘留,沈某甚至扬言,出去后要将村干部打死。被拘后,沈某十分不配合民警工作,情绪激动,一直哭喊,还在地上打滚耍无赖。在第二天与其谈话中,民警了解到,沈某没有家人,靠捕鱼为生,被抓时,沈某的捕鱼工具放在海边没来得及收,担心被海水吞没。了解情况后,民警马上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帮其把捕鱼工具收回家中,了却了沈某的一桩心事。事后,沈某对管教民警十分感激,把管教民警当成了“知心大哥”,常常把心中的不快告诉管教民警,管教民警也通过日常谈话等方式让沈某真正学法、知法、守法。被释放后,沈某没有再惹纠纷。 今年8月,男子徐某因吸毒被关进拘留所。民警医生方昌浓了解到,徐某吸毒是为了缓解肩膀上的疼痛,一时误入歧途。经过仔细检查,方警官尝试用中医调理的方式帮助徐某治疗,缓解其疼痛,收到一定效果。同时积极劝导徐某要正常就医,通过正规医疗机构治疗病痛。被释放后,徐某表示今后不再碰毒,并按照方警官开的诊疗方子调理身体,事后他还向方警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下一步,市拘留所将继续传承发展“枫桥经验”,建立多样化、社会化的教育、疏导、感化、矫治体系,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全面实现矛盾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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