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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8-1919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发〔2018〕32号 生成日期: 2018-1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现将《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发〔2018〕16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8〕56号)要求,结合我市政府自身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宁波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按照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现代政府建设要求,聚焦“强谋划、强执行,提高行政质量、效率和政府公信力”(以下简称“两强三提高”),牢牢坚持为民执政、依法行政、高效施政、实干勤政、从严治政,全面履行政治职能,全方位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推进“六争攻坚”“双争双创”、加快“两区三城”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努力推动余姚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

(二)总体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两强三提高”为目标,深入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立机构设置科学、职能定位准确、运行高效透明的现代政府,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行政质量和效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政务环境、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打牢根基,推进实施政府系统党的建设工程。

1.强化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

2.强化思想建设。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学回信、悟初心、践使命”活动。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秉承浙江精神、传承宁波精神,弘扬新时期余姚精神。认真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

3.强化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加强政府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围绕学习教育、民主议事、服务奉献、党性锤炼等四大活动内容开展好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

4.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浙江省“36条办法”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操作办法。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和基层制度,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整治“四风”难题,严把办文办会关,全市各级政府文件、会议数量和会议经费做到“只减不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

5.强化纪律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余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等规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管控。(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

(二)聚焦科学决策,推进实施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工程。

1.提高科学谋划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宁波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及“融入宁波、对接上海、共享杭州”“大湾区、大通道、大花园”等推进系统研究,加快构建市级部门、各级政府、科研院所等协同研究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市政府党组成员和政府组成部门每年至少完成1个重点课题,将课题成果转化为政府决策和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发挥智库决策咨询作用。不断壮大市政府顾问、法律顾问、决策咨询委员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决策咨询队伍,完善智库服务行政决策机制,聚焦重大行政决策需求确定选题和方向,提高政策研究能力、决策服务水平。根据重大决策需求,加强与上海、杭州、宁波等高端智库的合作,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新型智库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市法制办)

3.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余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政府与人大、政协重点工作对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加强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管理。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评估、问责和纠错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制订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和年度评估计划。建立评估结果反馈整改、二次评估、结果运用监督等机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聚焦高效执行,推进实施政府执行力提升工程。

1.实行重点工作清单管理。推行重点工作清单制度,明确每项重点工作的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强化重点工作“执行台账”管理,健全“清单+台账+考评”制度体系,实现年初有清单、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评、全年有台账。(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改进创新政务督查工作。制定年度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创新改进督查方法,建立有清单、有督查、有考评、有激励、有问责“五位一体”的大督查工作体系。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及专项督查、对账式督查等工作形式,提高督查精准度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3.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借助吉贝克大数据平台,完善差异化考核体系,推进指标项目设置科学化。创新考核办法,加大社会评价力度和覆盖面。注重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扩大考核结果运用范围,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积极性与执行力。(责任单位:市委督查考核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健全行政问责和容错免责机制。深化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执行《余姚市行政不作为问责暂行办法》,重点惩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修订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分类建立专项容错免责办法。(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聚焦优化质量,推进实施行政质量提升工程。

1.改革政府机构设置。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统筹发展等职能。理顺政府部门间和部门内设机构间的职能分工,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各部门)

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无差别全科受理和“一网通办”。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和承诺制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法制办和其他市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制度政策供给。健全完善政策体系,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以创新为第一动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要牵引,围绕“六争攻坚”、“双争双创”、“两区三城”、先进制造业高地、乡村振兴示范区等重大任务,高质量制定战略、规划、政策等。(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健全政务服务标准。认真实施省级政务标准,积极争取政务服务省级标准化试点,大胆探索企业投资项目等领域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他市直有关部门)

(五)聚焦法治先行,推进实施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政府文件和合同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性合同合法性审查,建立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市级部门)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进社区(村)、进网格。健全联合执法统筹协调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市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基本准则。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试点,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推动执法结果公开。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研究制定尽职免责的容错机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级主要执法部门)

4.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全面完成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依法落实行政应诉职责,深入落实政府部门“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败诉案件分析研判和问题整改。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编委办、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聚焦服务为本,推进实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余姚平台,建设一体化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网上网下一体融合。打造“掌上办(事)公之市”,全面推广应用政务钉钉,分类建立工作群组,2018年7月底前实现政务钉钉注册全覆盖,激活率达到100%,用户活跃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府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及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加强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做好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和智慧校园三年行动计划等,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政策、投入、项目等统筹衔接。加快公共交通、文化体育、气象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标准研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及标准。(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标准,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更加便利的国际贸易环境、更具成本优势的生产经营环境、更具活力的创业创新环境、更加公平规范的法治环境及“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聚焦数字引领,推进实施政府数字化转型工程。

1.强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对接省政府“大系统、大数据、大平台”建设,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公共数据向省大数据中心归集,推动民生领域等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进一步理顺数据资源管理职责,促进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和开放利用,推动吉贝克大数据平台市场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先导,撬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有序推进审批服务、执法监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管控、智慧办公等数字化协同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健全数据标准和安全制度。规范公共数据管理,制定公共数据采集归集、开放共享、安全保密、运维管理、权属责任等标准。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政府网站安全防护。(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聚焦治理创新,推进实施基层政府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实施基层治理平台标准化工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培育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示范点。推进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增强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权威性、准确性和预测预警预防的针对性。(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编委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工程。理清乡镇(街道)“最多跑一次”事项,推进基层政务办事流程再造,完善“最多跑一次”与“基层治理四个平台”有效联动机制,持续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综治办、市审管办和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深化乡镇(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编制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不同类型乡镇(街道)的功能定位,从重发展轻治理向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并重转变。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综治办、市农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聚焦公正透明,大力实施政府公信力提升工程。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学习借鉴江北区政府开展全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公报和“两微一端”平台等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回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法制办、市网信办,各市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本级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城市管理等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行为易发多发领域进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深化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规范化应用,建立完善信访网电综合效能指数定期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信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聚焦创先争优,推进实施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1.加快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政府。坚持和完善市长学法制度、理论学习等制度,建立全市集训、单位培训、个人自学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公务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和选录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实施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贯彻落实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实施办法。改进公务员选录工作,严格落实分类考录,建立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常态化机制。继续开展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公务员考核奖惩机制。深化公务员考核机制改革,开展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试点,逐步推行“多考融合”,完善“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制度。注重考核工作实效,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紧密挂钩,落实公务员带薪年休假、疗休养等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配套措施,推进落实情况要按年度向市政府报告。

(二)完善工作举措。各牵头部门要于2018 年10月底前,组织制订重点任务专项具体工作计划,加强统筹协调,着重解决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难题。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

(三)健全督查和追责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按年度进行督查和追责,对行动计划推进落实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褒扬;对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附件: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

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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