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 为深刻贯彻落实《余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余消安委〔2017〕12号),现将《余姚市文化旅游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余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7月19日 余姚市文化旅游系统电气火灾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余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余消安委〔2017〕12号)要求,结合文化旅游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和各文化旅游企业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文化旅游系统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李岳定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治理内容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局属各单位和各文化、旅游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广泛普及安全用电知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充分利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自媒体,广泛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要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培训内容,提高安全用电意识。 3、全面加强社会舆论引导。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加大对“智慧用电”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各单位主动安装应用,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五、治理步骤 从2017年7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31日前)。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局属各单位和各文化、旅游企业积极参与。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局属各单位和各文化、旅游企业,对照《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结合实际,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六、责任分工 根据《关于调整余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余文〔2017〕26号)和《余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关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余文〔2017〕27号),人事科负责做好旅投公司、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文广科负责做好文化馆、图书馆、姚保中心、新华书店、电影公司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文物科负责做好文保所、河姆渡遗址博物馆、文保单位(点)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体育科负责做好体管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经营场所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市场管理科负责做好电影院、歌舞娱乐场所、娱乐游艺场所、演出场所、星级饭店、漂流企业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规划科负责做好A级旅游景区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产业科负责做好重点农家乐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质监所负责做好旅行社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执法大队负责做好网吧及网吧连锁企业、印刷企业及打字复印企业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定全市火灾形势的必然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文化、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分析研判,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环节,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务求治理实效。 2、强化检查,加强监管。机关各科室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监管职责,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监管合力。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短信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目的和意义,将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发动起来,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集中宣传报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和典型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居民群众,营造浓厚氛围。 4、从严督导,确保成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已经纳入省政府对实际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平安暗访考核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市政府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对进展较慢、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实行约谈督办;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由电气因素引发的较大亡人以及严重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科室请于9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12月28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情况总结,从2018年起,每年7月3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每年12月28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情况总结;2020年4月18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联系人:钱丽琼,联系电话(传真):62837009。 附件:1、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表 2、余姚市文化旅游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下载相关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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