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局、所、中心)、公司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泗门镇“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泗门镇委 2017年7月31日 泗门镇“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60号)和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余姚市“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余政办发〔2017〕62号)文件精神,围绕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更好地满足泗门百姓文化艺术需求,提高全民文化艺术素养,决定在全镇实施“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省和宁波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实施具有泗门特色的“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引领文化风尚,推动艺术普及,提升群众的艺术欣赏品位,进一步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持续推进文化强镇建设,增强泗门文化影响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精品小城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导向,以美育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全过程,充分发挥艺术润物无声、熏陶教化的功能,用先进文化培育人,用艺术力量塑造人,推进文明乡风,倡导移风易俗,弘扬社会正气,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的文化艺术素养。 (二)倡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全民艺术普及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以公共财政为支撑,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全民艺术普及的积极性,提供更多样的产品与服务。 (三)坚持共建共享,普惠全民。牢牢把握全民艺术普及的公益性质,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全民艺术普及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实现全民艺术普及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四)打造文化品牌,全面覆盖。树立文化活动品牌意识,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品牌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风貌,以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提高人们的文化艺术素养,促进全面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建设,吸引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学习艺术知识、鉴赏艺术成果、掌握艺术技能、观看艺术展演、组建艺术社团、参与艺术活动等,使人民群众的文化艺术素养得到明显提升,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匹配的人文环境。争取到2020年,实现全镇艺术普及人口综合参与率达85%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旨在让艺术融入日常生活,使生活更有情趣,更具精神和审美内涵。为此我们将从七大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建设。 (一)开设讲座技能培训 以“汝湖讲堂”载体,围绕知识普及、艺术欣赏,联合相关部门,每年举办泗门发展历史演变、历史古迹景点介绍、健康养身、科学培植、党课宣讲、文学创作、舞蹈培训、戏曲表演等各类讲座技能培训20场,老年大学文化艺术类每年计划授课(讲座)560节课,同时将推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讲座走进村(社区)、企业和学校,通过开展“春泥计划”、“阳光少年成长乐园”等主题活动,以此不断提高社会各阶层群众的艺术欣赏能力和综合素养。 (二)举办艺术鉴赏活动 以文化站(文化艺术中心)为牵头,依托文联各协会,聚集我镇现有展馆、展厅等资源,联合市文联、文化馆等部门单位,举办科举文化、书画鉴赏、非遗展示等各类规范化、多样化的艺术展览展示活动。通过政府采购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计划每年送戏(综艺)下乡30场,送电影下乡195场,送图书下乡(企业)2000册,通过政府补贴开展每月电影惠民日活动,每年将放映惠民电影50场,预计观赏观众5000人。通过开展贯穿全年,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艺术鉴赏活动,既满足群众参与和观赏的需求,又让群众接受艺术熏陶。 (三)开展文化演出活动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健康有序、文明参与。一是举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计划每年开展“我们的节目”传统节庆活动不少于60场,以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移风易俗,宣扬社会正能量。二是开展文化走亲活动。积极开展镇内外各层级文化走亲活动,以“走亲”“结亲”的形式加强与各地文化交流,每年计划开展5场文化走亲活动,让更多百姓走近文化交流、一展技能的“走亲”舞台。三是打造品牌活动。继续挖掘打造“汝湖春晓”元宵灯会、“汝湖金秋”文化艺术节两大文化品牌。将“汝湖春晓”元宵灯会打造成展示家乡风貌、亲近传统文化的节日盛会,把“汝湖金秋”文化艺术节打造成文艺人才荟萃、文艺团队争艳,展示我镇文化艺术成果的“百姓大舞台”。不断扩大泗门两大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四是设立“全民文化活动日”。将每月的25日设立为“泗门文化日”,开展非遗讲堂,向百姓传授手工技艺、传播非遗文化,开展公益、慈善演出,以最简便、最直接的形式将各类活动送到村(社区)、学校、文化礼堂等地,将文化外化于形,做到以文化人,以文惠民。 (四)建设业余文体团队 鼓励群众自发组织、参与业余文体团队,广泛开展艺术创作、表演等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要依托农村文化礼堂、企业文化中心建设,鼓励发展培育富有特色的文体团队和文体骨干,镇政府兑现相关扶持政策,对当年新成立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体团队给予专项补助,奖励获得成绩的文体团队和个人。同时建立泗门镇全民艺术普及指导员队伍,发挥文体骨干“传帮带”作用,通过专项培训、才艺比赛(展示)等方式提升泗门艺术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 (五)完善公共文体阵地 继续完善文体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泗门镇文化体育工作专项激励补助办法》这一政策的优越性,鼓励各村(社区)和单位加强文体阵地建设,不断夯实文体事业发展基础。2017年成立首批由7家社会艺术培训机构组成的泗门镇“一人一艺”全民艺术培训联盟机构,今后视情况逐步扩大联盟机构队伍,借助社会力量拓展全民艺术普及阵地。同时,将着力做好泗门历史古迹景点的打造建设,包括成之庄布展、文物(文保点)维修等,展现古镇泗门厚重的历史底蕴和人文情怀。 (六)强化中小学生艺术普及 全镇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艺术普及程度要求,合理设置中小学生艺术普及的教学方案、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对教学成果进行考核。公共文化机构要配合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对不同年龄和兴趣爱好的中小学生定期提供各类艺术培训、讲座、体验等,拓展“非遗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春泥志愿服务”“阳光少年成长乐园”等主题活动内容。 (七)扶持特殊群体活动 民政、老龄、残联、流动人口管理等部门要会同宣传文化线开发具有就业技能的文化艺术培训课程,为贫困家庭提供免费或优惠的艺术技能培训,继续发放“阳光文化爱心卡”,享受公免费或优惠的文化服务。成人技术学校、老年大学、老年协会组织设置更多适合老年人群特点的艺术普及课程,组建老年艺术团,定期举办老年文化艺术活动,为老年人群提供文体活动交流平台。残疾、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也要创造条件积极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提供文化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宣传办、文化站要做好泗门镇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建设实施意见制订和具体业务指导。宣传、文化、体育、教育、民政、老干部、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残联、各村(社区)等部门、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责,做好全民艺术普及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全民艺术普及提供服务。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的宣传,引导全民关注、支持艺术普及工作。 (二)经费保障。政府根据财力状况,加大对全民艺术普及的支持力度。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同时拓宽全民艺术普及经费投入渠道,逐步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共同承担,多渠道筹措的经费投入机制,推动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更好开展。 (三)设施保障。构建以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文化礼堂、健身广场等为主体的全民艺术普及设施供给网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鼓励和吸纳学校、社会经营文体场所等,开放设施和场地,实现场地互补、设施互补,确保全镇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为全民艺术普及所使用。推进以公共文化一体机为主要设备的“一人一艺”云平台建设,进行“文化信息、文化活动、场馆预定、艺术培训、非遗传承、精品共享”等文艺普及工作的开展,通过网络化、数字化、体验式、移动式等方式为为基层群众提供标准化、均等化、便利化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四)人才保障。打造文体协会、大众传媒、社会组织等全民艺术普及联盟,鼓励文化志愿者、文化中心户、文体骨干成员为全民艺术普及提供志愿服务,引导群众参与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培养更多的民间文化能人。 附件:1、泗门镇“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泗门镇“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建设责任分解 下载相关附件:泗委〔2017〕10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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