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290/2017-0085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朗街政〔2017〕33号 | 生成日期: | 2017-05-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朗霞街道 |
关于印发《朗霞街道小城镇整治区域拆违百日攻坚战行动整治方案》的通知 | |
各行政村: 《朗霞街道小城镇整治区域拆违百日攻坚战行动整治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余姚市人民政府朗霞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27日 朗霞街道小城镇整治区域拆违百日 攻坚战行动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治危拆违有关工作部署,强势推进违法兼职查处和整治,为城镇品质和功能提升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宁波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宁波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小城镇拆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涌镇治办〔2017〕9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6-219年)>的通知》(余政办发〔2016〕119号)文件精神,我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小城镇整治区域拆违百日攻坚战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全面摸清小城镇整治区域内的存量违章建筑底数,全力整治各类违法建筑,到6月底,基本实现存量违法建筑“应拆尽拆”、全面依法处置到位;到2017年底,达到“基本无违建”标准。 二、实施范围 新区1平方公里(东至梁周公路,南至锦霞路,西至长泠江,北至现状新建区块,崇文路两侧的腹地范围),老镇1.3平方公里(北至329国道,东至汝霖路,南至临周江,西至朗马路)和主要道路329、梁周线沿线。 三、实施内容 (一)加快推进重点区域违法建筑处置。结合“两路两侧”“三边四化”“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对小城镇区域内主要道路边、公路边和主要河道边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二)加快推进重点类型违法建筑处置。对小城镇区域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影响公共设施安全使用、影响防汛防台、影响雨水直排河道的违法建筑,以及农村三层以上(含三层)砖混多孔板结构并私自加层的违法建筑,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三)确保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管控。对区域内新建的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做到“即查即拆”,确保“零增长”。从违法建筑产生到发现不得超过7日,从发现到拆除不得超过30日。从严控制和规范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审批,及时清理逾期临时建筑。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排摸阶段(5月5日前) 各村要立即进行布置启动,进一步深化排查,摸清底数,于2017年5月5前,将小城镇整治区域内存量违法建筑清单汇总后上报街道小城镇整治办和“三改一拆”办,实行销号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气氛。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7年5月6日至6月30日) 按照“拆违先拆危,全面禁止新增违建”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地段、重点场所、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并以点带面扩大战果,分期分批全面拆除小城镇违法建筑,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坚持拆改并举、拆用结合,通过拆违建绿、拆违透绿等方式,盘活用好拆后土地利用。 (三)强化提升阶段(2017年7月1日至8月15日) 总结各村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为下步纵深推进小城镇拆违树立样板。巩固整治成果,严控新增违法建筑,完善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发现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五、实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街道“三改一拆”办做好小城镇拆违工作的牵头协调,各村作为责任主体,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一定要充分认识小城镇拆违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拆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把握方法。各村在整治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系统谋划、通盘考虑,在总结以往拆违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把握关键点、找准突破口,尽快形成拆违破竹之势。要突出重点,抓好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把握政策尺度,注意方式方法,提升百日攻坚效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发挥党员、村民代表、老干部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拆违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要发挥群众自我监督作用,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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