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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815/2017-0107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建发〔2017〕75号 生成日期: 2017-0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7年5月份余姚市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管,扎实推进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6修订版)的通知》(余建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识别考勤工作推进情况,现将2017年5月份我市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通过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月到岗率自动统计,2017年5月份纳入系统考勤的在建项目99个,纳入系统考勤的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85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337人,5月份施工单位考勤实际平均到岗率54.5%,监理单位考勤实际平均到岗率53.67%。自在建工地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制度以来,多数施工、监理企业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项目部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安装以及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工作。但是,仍有部分施工、监理企业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工作中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1.有些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规范,有的每日两次考勤时间超出了规定的考勤时间范围,有的两次考勤间隔时间不符合规定,有的每日只考勤一次,造成无效考勤现象较多。
  2.个别施工、监理企业对实施人脸识别考勤工作不重视,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安装配置考勤设备,存在拖拉现象。
  3.有些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能到岗履职,实际到岗考勤率很低。
  二、处理意见
  (一)对5月份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到岗率超过到岗要求的企业及其项目部予以通报表扬。
  1. 余姚市星光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宁波创基机械有限公司新建2#、3#厂房项目和余姚市凤山街道五星村村落文化宫项目。
  2.浙江舜兴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宁波飞宁轴承有限公司新建1#2#厂房项目。
  3.余姚亿诚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宁波名德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厂区1号厂房扩建、新建水泵配电房项目、余姚市志佳塑管厂1#厂房、配电房、地下水泵房项目和余姚市宏业日用品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4.宁波万基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三七市镇甬余公路南侧、吴泽浦东侧(圣汐澜山小区)二期项目。
  5.宁波方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兰江西路南侧、开丰路东侧地块项目二标段工程项目。
  6.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城西工业园安置房一期(第一区块北区)新建工程室外工程项目。
  (二)对5月份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到岗率极低甚至未考勤的下列企业及项目部予以通报批评,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扣分,并列入重点检查监管对象。
  施工单位
  1.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凤山路东侧、南河沿路南侧地块二标段。
  监理单位:
  1.浙江海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余姚市河姆渡镇江中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新建工程3#厂房项目、宁波大库商贸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余姚市明峰置业有限公司商业用房项目和余姚市新统一活塞环厂新建厂房。
  (三)宁波东元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金地北侧地块配套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和宁波市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余姚机器人小镇城市客厅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在人脸识别考勤过程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虚假考勤,现将上述企业及项目部予以通报批评,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扣分,并列入重点检查监管对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6修订版)的通知》(余建发〔2017〕1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人脸信息录入、工地考勤机安装以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正常考勤工作,规范考勤行为,促使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二)要求施工、监理企业及时登陆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企业版,实时查看工地人脸识别考勤情况,动态掌控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充分利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加强对工地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考勤履职的检查,及时查处并纠正未按规定配置人脸识别考勤设备、未按规定开展人脸识别考勤以及人员未到岗考勤履职等违规行为,切实推进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工作。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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