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内设各办(所、中心、线)、街道教辅室、各幼儿园: 《梨洲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已经街道办事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余姚市梨洲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8日
余姚市梨洲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印发
梨洲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快我街道学前教育发展,改变目前存在的幼儿园数量多、规模小、管理弱等现状,努力构建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资、覆盖城乡、均衡发展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街道各级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优质发展,根据上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出台本意见。 一、工作总体目标 科学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创新多元投资的办学模式。通过3-5年努力,形成由1-2所公立幼儿园(含公有民营)主导,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90%以上幼儿园达到省三级及以上标准的学前教育总体发展格局,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85%以上,基本实现学前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 二、具体工作措施 1、以人为本,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启动新一轮的园长岗位培训,通过请名园长讲座、到先进幼儿园蹲点学习、外出考察、举办论坛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自身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幼儿园园长。通过师徒结对、优质课评比等形式,集中培养骨干幼儿教师队伍,有计划地对保育员、安保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和食堂人员进行专业岗位培训。 2、多管齐下,加强教育与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相关规定,按要求配备园务管理人员和机构。组织开展各类业务技能竞赛和评比活动,加强教学研讨,鼓励教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教研文章和教学论文,对教学论文和优质课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街道给以一定的表彰奖励。强化安全管理,各幼儿园必须按要求配足安保人员,健全各类制度和台账资料,并按上级要求逐步建立警务室。2018年秋季开学前完成警务室改造,经公安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幼儿园,给予3000元的经费补助。 3、争先竞优,加快等级幼儿园创建。鼓励幼儿园规范办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当年准办园被评上星级的,街道给予2万元奖励,星级幼儿园升上一个星级的,奖励1万,升上一个等级,奖励2万。每年对省三级及以下幼儿园进行办园规范化差别考核,对前三名给予0.2-0.5万元的奖励。 4、资源整合,健全各类组织机构建设。鼓励优质幼儿园与其他幼儿园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明确辖区内宁波五星以上幼儿园和公立幼儿园为辅导园,分级对其他幼儿园进行业务培训辅导,对承担辅导任务并完成出色的幼儿园,给予1-2万的经费补助。鼓励筹建学前教育行业组织,加强自主管理规范能力,对于新组建的学前教育行业协会,街道给予一次性5万元经费补助。鼓励组建各级党建组织,加强党的领导。 5、多元办学,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出台街道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合理布局教育网点,优化现有网点,优先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根据实际,辖区3年内不再安排6班级(含)以下幼儿园布点。鼓励多渠道、多形式举办上规模幼儿园。鼓励推广集团化、连锁化办学模式,优先引导本地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举办分园或者合作办学,收购、兼并本地低、小、散幼儿园,每成功一家,按兼并规模给予3-10万的补助。鼓励通过购买服务、PPP等形式引进有办学经验、社会美誉度高的专业教育机构兴办普惠性幼儿园,相关政策参照上级有关规定一事一议。适度引入高端幼儿园,满足不同群体需求。 三、相关工作要求 1、促进部门联动,提供政策保障。在辖区范围内逐步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前教育机构在用电、用水、用气和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街道辖区内的公共文化设施向各幼儿园在园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类教育基地应制作面向学龄前儿童教育的宣传方案,每年至少接待1-2次幼儿园集中参观。 2、实现多方筹资,提供经费保障。街道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逐年提高,并符合上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街道在学前教育培训、管理和提升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必要经费。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以各种形式捐助支持学前教育事业。调动街道商会和乡贤等各方资源,积极筹建街道教育专项基金,专门切出一定比例用于学前教育相关奖励。 3、坚持优胜劣汰,提供质量保障。对于明显违反上级政策和规定,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或出现安全事故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以及各类考评末位的幼儿园,街道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和各类奖励、补助,并在网点调整中予以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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