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出具证明 二、受理范围 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三、查询要件: 申请人因购房交税、银行贷款、迁移户口、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购房补贴等原因,可以申请出具家庭住房登记情况证明,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查询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材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材料; 3、委托代理人申请,应提交本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应当提交经过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四、查询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查询条件的,一般情况下当场办结;其他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内办结,批量查询按查询数量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五、查询费用: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