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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7-1912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7﹞32号 生成日期: 2017-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余姚市2017学年教育事业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市教育局关于《余姚市2017学年教育事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2017学年教育事业计划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我市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宁波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争创教育现代化,扎实推动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余姚加快建成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根据以上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现将全市2017学年教育事业计划安排如下:
  一、2017学年各类教育事业招生计划
  (一)学前教育
  今年计划招收新入园幼儿12436人,在园幼儿达到38463人,1369班,平均班额28人,3—5周岁净入园率达到99.2%以上。计划年内新建扩建公办幼儿园5所以上,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争取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75%以上。要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秩序,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二)义务教育
  小学:计划招收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学新生296班,11765人(新生班额控制在40人及以内),其中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计划招生37班,1475人。小学在校生人数计划达到1757班,67715人,平均班额38.5人。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初中:2017年小学毕业生为10385人(其中本市生源5246人,外地生源5139人),比上年减少234人,考虑到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回户籍地就读,计划初中招收227班,10003人(新生班额控制在44人及以内),小学升初中比例达到100%。初中在校生人数达到706班,28689人,平均班额40.6人。17周岁初中教育完成率达到99.9%以上,全市法定年龄学生流生率控制在0.1%以内,力争小学无流生。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解决,要不断提高公办实际接纳率。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要严格按入学政策、核定计划和班额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和从事校车接送。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高中段教育
  2017年初中毕业生为8677人(其中本市生源6212人,非本市生源2465人),比上年增加646人。实际报名参加今年中考8218人(其中省内生源6404人,省外生源1814人)。按照初升高比例98.5%以上、普职相当总体上按1:1比例编制的原则,计划普通高中招生90班,3755人,中职类招生72班,3225人,同时适当向市外职高、中专技校输送生源。
  (四)特殊教育
  市特教中心计划招收小学1班,10人,中职类1班,10人,在校学生达到14班,157人。积极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按计划推进乡镇(街道) 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着力加强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和技能培训。适龄三类残童入学率达到98%。
  (五)成人教育
  以乡镇(街道)成校为主阵地,切实推进扫盲工作,全年计划完成扫盲任务450人,非盲率达到97%以上。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坚持以服务为宗旨、需求为导向,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和熟练劳动者。计划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7106人,企业职工岗位培训109033人,社会生活教育250959人次,回乡初高中毕业生技能培训220人,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1140人。
  二、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17学年各类教育事业计划
  (一)科学预测、合理配置,不断优化教育网点布局
  注重研究教育供求矛盾,认真分析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全面二孩”等宏观政策调整对各类教育需求的影响,科学预测学龄人口增量,完善规划,通过调整财政供给、改革创新等路径处理好教育供给与需求间矛盾,努力增加供给保障。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和教育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努力整合教育资源,不断优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布局,补齐补足教育事业发展短板。年内完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专项规划的修编报批工作。
  (二)扎实推进教育民生实事工程建设,助推教育现代化
  积极推动《余姚“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力量、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的均衡。确保姚江中学、机关幼儿园云河绿洲分园、马渚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大岚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秋季交付使用,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塑胶操场、校园警务室、学前教育扩容、小区配套幼儿园等民生工程建设任务;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按计划完成“智慧教育”、城市大数据平台等建设目标。积极探索、扶持乡镇(街道)、城郊村(社区)建设公办(集体办)“分园超市”,持续增加普惠性幼儿园数量、扩大普惠性招生覆盖率。
  (三)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甬政发〔2017〕8号)精神,不断提升余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市乡两级财政要按照“三增长两提高”的法定要求,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年初预算和决算中财政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同级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提高。要按照省和宁波市目标要求,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进一步完善帮困助学政策,坚持“持证享受、应助尽助”,促进教育公平。要坚持节俭办教育,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等支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四)严肃纪律和规矩,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学校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按照公开、便民原则及时公告学校招生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计划、政策、程序和范围招生。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教辅室按规定承担招生统筹、审核和日常监管职责。招生过程中确需变更计划的,必须书面报经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执行,不得擅自扩班。要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和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我市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余姚市2017学年普通高中教育事业计划表
   2.余姚市2017学年职业高中(含本市中专)教育事业计划表
   3.余姚市2017学年初中教育事业计划表
   4.余姚市2017学年小学教育事业计划表
   5.余姚市2017学年特殊教育事业计划表
   6.余姚市2017学年幼儿教育事业计划表
   7.余姚市2017学年成人教育事业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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