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6X/2017-0056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教〔2017〕38号 | 生成日期: | 2017-05-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教育局 |
关于开展“防治校园欺凌 共建法治校园”主题舞台剧剧本创作大赛的通知 | |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切实防治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净化校园风气,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经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团市委、市教育局等部门研究,决定举办“护航杯”防治校园欺凌主题剧本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防治校园欺凌,共建法治校园。 二、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老师。 三、参赛作品形式 以剧本形式表现的小品、话剧、音乐剧、舞台剧、哑剧等;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具有时代特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求,反映当代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 2.契合比赛主题。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启示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突出校园特色。挖掘校园生活存在的典型案例,展现学生抵制校园欺凌暴力的精神,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人公精神。 4.体现学生特点。贴近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充分反映学生多彩的生活空间和丰富的内心世界。 5.彰显艺术特色。参演剧目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要求在剧目形式和艺术表演上有创意。 6.剧本篇幅适中,适合舞台演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 五、其他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改编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及相关荣誉。 2、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按照赛程通知的时间内上交作品及相关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上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3、投稿方式:发送至邮箱huhangqingchun@163.com,标题统一注明为“校园欺凌剧本大赛推荐作品”,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4、各教辅室、市直属学校推荐优秀剧本数量不少于2篇。 本次比赛将在各学校推荐优秀作品后,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定,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评选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奖等若干名,对获奖者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及奖金、奖品,并组织人员对获奖剧本进行排演(获奖学校学生优先参加),到各学校进行巡回演出。 附件:参赛作品登记表 余姚市教育局 余姚市综治办 共青团余姚市委 余姚市人民法院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 下载相关附件:剧本征集大赛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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