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版物印刷、数字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印刷行业监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更好地推动印刷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化环境,根据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向全省推广印刷品承印“五项制度”电子台账的通知》〔浙新广发 (2017)62号〕要求,决定在全市推广印刷品承印“五项制度”电子台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及意义 根据《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印刷业经营者从事印刷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以下简称“五项制度”)。通过推广“五项制度”电子台账,进一步规范印刷经营行为,完善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印刷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推动行政管理部门改进管理服务形式,规范行业秩序,为我市印刷行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时间及运行范围 从2017年5月1日起,全市所有出版物印刷企业、数字印刷企业试运行电子台账,鼓励包装装潢印刷品企业试运行。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出版物印刷企业、数字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品企业根据要求正式运行电子台账。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五项制度”电子台账在温州地区试运行一年多来得到了当地企业的认可,具有严密性、高效性、易保存、易查找等特点。各印刷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开展“五项制度”电子台账试运行工作。 (二)尽快熟悉,积极试行。各相关印刷企业应尽快熟悉操作程序,确保试运行进展顺利。我局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把相关印刷企业是否运行“五项制度”电子台账列入“双随机”检查内容,检查登记是否规范,尽快促进印刷企业台账登记从纸质向电子化转变。 (三)加强探索,提高效率。各企业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对“五项制度”电子台账运行工作中新问题新情况的分析研究,为不断优化完善“五项制度”电子台账登记方式,提高企业运行效率。 附件:印刷品承印五项制度电子台账操作流程 余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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