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形成职能清晰、权责统一、分工合理、执行有力、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我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余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余党办〔2016〕9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镇党政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明确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中共余姚市小曹娥镇委员会是党在基层的一级组织,受中共余姚市委领导,是小曹娥镇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实行全面领导。余姚市小曹娥镇人民政府是小曹娥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国家基层行政机关,受余姚市人民政府和镇党委领导及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在本辖区内行使一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小曹娥镇党委、政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五)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电商、旅游等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六)负责抓好辖区内环境保护、村镇管理、人口管理、民生保障、安全生产、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级职能部门在辖区内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信访以及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禁毒、反邪教、帮教安置等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八)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深化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小曹娥镇党政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挂人才工作办公室牌子)。综合协调镇机关日常政务和下属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文秘、信息、档案、法制、保密、政务公开、政策调研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做好组织、纪检、宣传、统战、武装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才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政务服务网的建设;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联系人大工作。 (二)发展服务办公室(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工业、商贸经济发展计划,协调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负责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抓好工业功能区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实施“互联网+流通”工程,促进辖区税收稳步增长;维护企业正当权益,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指导、监督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节能减排等管理工作;负责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做好有关经济统计工作;指导企业科技、人才工作;联系、指导镇商会和行业协会工作。 (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综合协调辖区内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归口管理和负责实施信访工作;负责治保调解队伍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调解处理各类民间纠纷;承担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职能;负责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做好辖区内禁毒及其防范工作;负责邪教、公共安全和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协调社会治安基础防范工作,指导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内保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负责抓好本辖区九年制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等教育工作;负责实施或协助做好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人口综合治理等工作,改善人口性别比例,提高人口整体素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做好区域内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管理体育事业,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管理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双拥优抚、殡葬管理、民间组织管理、移民、养老、老龄、慈善、残疾人管理服务等各项社会事务;协助做好收养登记、地名管理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等管理工作;指导基层组织建设,抓好村(居)基层政权和公共服务事业建设。 (五)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室。依托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平台,通过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负责本辖区社会治理和网格事项的信息汇总、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置、反馈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分流交办的事项;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负责市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统筹协调、考核督办工作,形成服务联办、事务联管、执法联动、问题联处、绩效联考的工作闭环,构建集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及党群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体系和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 (六)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抓好财源建设,编报镇财政预(决)算草案,管理预算资金;负责管理镇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和会计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和预(决)算审核;做好镇财政收支管理、债务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镇所属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管;组织实施对镇机关各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小曹娥分所牌子)。负责编制和执行镇农业、农经工作计划;负责农业服务、水利、农机、村级“三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农村合作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负责防台、防汛、森林防火、抢险救灾和气象灾害防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农业农村有关统计工作及农业项目管理;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监督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工作。 (八)村镇建设办公室(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牌子)。负责本辖区集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和开发工作;负责农村供水、污水管网、交通道路等公用事业建设管理;负责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和农村住房“两改”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镇级建设项目的申报、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组织做好动迁工作;配合做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土地审批工作;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处置有关违法行为;指导全面小康示范村创建工作。 小曹娥镇人大、纪检、人武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小曹娥镇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由镇内设机构承担。 三、行政编制 小曹娥镇党政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6名。中层领导职数16名,其中:党政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发展服务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综合治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室设主任1名(党政副职领导兼)、副主任1名(中层正职);财政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农业农村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村镇建设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镇人大、纪检、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有关领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相关章程配备。 四、事业单位设置 按照有利于资源统筹、有利于职能综合、有利于工作开展和还政予政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小曹娥镇政府设现代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等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机构规格与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相同,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核定人员编制49名,设主任(所长)3名、副主任(所长)5名,其中:现代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一)现代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挂水利服务管理站牌子)。负责农业、渔业、林业和农机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与配套服务,农业资源管理,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以及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公共培训教育;承担水资源管理、防汛防台抗旱、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推广工作;配合做好气象为农服务等工作。 (二)便民服务中心(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站牌子)。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等服务职责;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与运行保障工作;承担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实施工作;负责权责清单更新及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考核管理和村(社区)政务服务网运行的指导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实施公共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共安全考核责任制,督促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配合安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潜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上级相关部门,并配合部门开展检查处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受委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以及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其他事项 (一)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改革。小曹娥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是本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小曹娥镇政府应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网公示的清单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明确与派出机构的权责关系。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甬党办〔2016〕46号)和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深化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党办〔2016〕71号)精神,赋予镇对辖区内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的综合管理权。按照管理资源整合、管理效能最大化的要求,镇负责对辖区内各市级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进行统筹协调、考核督办。其中,对于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司法所等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的派出机构,由镇负责日常管理和统一指挥,市级职能部门负责对派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统一培训和履职监督等;对于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国土所等人财物由市级职能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的派出机构,镇负责协调、配合和监督,派出机构在接受上级职能部门领导的同时,应主动接受所在镇党委的领导。各市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考核、任免、提拔使用时要充分听取镇党委的意见。赋予镇规划参与权,市级职能部门在制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社区建设规划时要征求镇的意见。 (三)分类划定条块职责。对责任主体明确的执法管理问题,由相关市级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处置,镇负责配合和监督;对部门职责交叉、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管理难点问题,由镇对相关市级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统筹协调、考核督办,但镇不取代执法主体;对公共服务类事务,由相关市级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政策、明确工作要求和业务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资源,由镇负责落实;对村(社区)自治类事务,由镇发动村委会、居委会等各类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相关市级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配合支持。 中共小曹娥镇委 小曹娥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3日 中共小曹娥镇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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