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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266/2017-0082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临委〔2017〕52号 生成日期: 2017-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临山镇
关于做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农经发〔2017〕3号)、《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余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余党办〔2017〕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重要的基层组织,做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对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治理体制,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镇统一部署要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于2017年4月开始启动,2017年5月20前全面完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同步部署原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统一纳入本次村组织换届选举,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通盘考虑,同步部署,统一指导,要加强引导和指导,可通过履行相应程序统一同步纳入此次换届。
  2、坚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原则。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依法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方式采用经社员股东大会授权的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并在选举办法中明确,经表决通过后实施。提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穿插进行,与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同步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委员会同步产生,选民同步登记,社员股东代表与村民代表同步推选,监事会与村监会的候选人同步推荐、审核和公布,努力提高换届工作效率。
  3、坚持精干精简,交叉任职原则。要通过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分管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监事会主任。在符合资格条件情况下提倡社员股东代表和村民代表交叉任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成员与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监事会成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但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
  三、把握选举主要环节
  (一)选前准备工作
  广泛宣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的重要性,在各村组织换届工作机构统筹安排下,社员股东资格确认和公示、社员股东代表选举办法、社员股东大会授权书、董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和确认书及公示、选举办法等范本,召开换届工作会议,搞好宣传和选举人员培训。
  (二)选中主要环节
  1、成立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依法推选村党组织书记为村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主任,负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主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工作。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原则上要具备社员股东资格,也可以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相一致,并报镇党委、政府确认后公布。
  2、开展社员股东选民登记。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选民资格审核确认登记,并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镇备案。这环节工作可与村民委员会选民登记同步开展。
  3、推选社员股东代表。社员股东代表由每5-15户选举一名,但不得少于30人,不得高于80人,可与村民代表同步推选,人数与村民代表基本一致。依法做好社会股东大会向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的授权工作,可与推选社员股东代表和村民大会向村民代表大会授权同步进行。
  4、制定选举办法。根据镇制定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办法和操作范本,结合实际,制定好选举办法,明确董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及职数、任职条件、投票选举方式和程序等内容,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及时向社员股东公告,并报镇党委备案。
  5、推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董事会由董事长和委员3人组成,监事会由主任和委员3人组成。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要充分征求社员股东意见,采取党组织推荐提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镇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后确定,并于选举日前至少3天张榜公布。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可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同步推荐、审核和公布。要将村党组织书记推荐为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对异地任职或下派的村党组织书记,可经社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授予其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行使主持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的相关权利,但不享受社员股东经济权益。董事会、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本社财务人员不得作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党组织成员除外。
  6、组织投票选举。组织经社员股东大会授权的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实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选举的,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股东代表参加,经应到社员股东代表过半数通过方能当选。选举结果经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公布。监事会成员也可以在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的基础上,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确认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监事会主任由监事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要依法将村党组织书记选为董事长,村党组织成员选为监事会主任。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备案。
  (三)选后完善提高
  1、及时变更《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具体按《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管理办法》(浙农经发〔2008〕13号)执行。
  2、上一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要及时向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移交相关印章、印鉴、证明书和财务会计档案等,新一届村经济合作社董事会要及时完善合作社章程、村“三资”管理等制度,提出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措施,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
  3、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选举资料上报及归档工作。要求各村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总结和统计报表于2017年5月20前报镇换届选举办公室。
  四、加强组织领导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是村级组织换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三农”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行政村要摆上议事日程,注重发挥选举委员会、党员群众对换届选举的监督作用,坚决制止、查处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按省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村和社区组织换届中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通知》(浙村换发〔2017〕3号)把好参选人员资格。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按《关于严肃村和社区组织换届纪律的通知》(浙组〔2017〕7号)要求严肃处理,确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中共临山镇委员会
  临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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