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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450/2017-0036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河政〔2017〕20号 生成日期: 2017-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河姆渡镇
关于印发《河姆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办(所、中心),有关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河姆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姆渡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河姆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9)
  为贯彻落实省委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及《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16〕70号)、《宁波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美丽集镇建设)工作方案》(甬党办〔2016〕92号)、《余姚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6-2019年)》(余政办发〔2016〕11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推进“产业名镇、美丽名镇、文化名镇、幸福名镇”建设,打造浙东名镇,补齐小城镇建设“短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全面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围绕“治脏、治乱、治差”三大领域,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着力提升规划设计、完善配套设施、强化风貌管控,切实改进管理工作,着力解决生产生活设施供给滞后、特色缺失、管理薄弱等问题,决不把污泥浊水、违法建筑、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全面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总体目标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以寺慈线集镇段、河姆渡北路、车厩大道北接线等主要道路周边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实施以“一加强三整治”(即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我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集镇建成区及周边范围的整治工作,打造环境面貌改善、地域特色鲜明、功能布局合理、风貌环境优美、设施服务完善、产业支撑有力、管理水平创新、乡风文明和谐的美丽小城镇。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贴近群众生产生活,避免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工作中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增加群众负担。
  (二)因地制宜原则。根据辖区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等条件,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确立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通过空间优化、景观提升、风貌重塑等,彰显特色风貌,打造美丽小城镇。
  (三)统筹联动原则。统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美丽家园”创建等现有各专项行动,加快项目落实,实现共建共享,最大程度发挥各项行动的整合效应。按照“市级统一部署,乡镇推进落实,相关行政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及具体实施”的原则,全力形成联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有序推进原则。坚持从本地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全力保障我镇水、电、路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做到乡容镇貌整洁、管理有序、设施配套、生态宜居,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环境质量,促进特色发展。
  (五)创新发展原则。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内外同修、齐头并进。引导小城镇结合河姆渡的文化特点向可持续方向发展,实现以镇带村、以村促镇,镇村一体化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设计引领
  1.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依据城乡规划和《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要求,科学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到2016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委托,2017年3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该规划要加强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形成更科学的小城镇结构体系和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综合整治规划应包括环境卫生、市政管道、公用厕所、停车场所、园林绿化、公共照明、沿街建(构)筑物、户外广告、集贸市场等相关综合整治内容,并纳入镇规划统筹实施,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
  2.加强整体风貌规划管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我镇特色资源,重点对山水格局、布局形态、街巷空间、建筑特色和园林景观作出更全面、更系统的控制和引导,对户外广告店铺招牌、公共标识、夜景灯光、景观小品雕塑等特定要素或特定系统编制城市设计,有效指导具体项目设计实施和风貌管控工作。彰显独特的人文特色、山水格局、布局形态、街巷空间、建筑特色和园林景观,形成类型有别、韵味各异的风貌特色。
  3.强化整治项目设计引导。积极推进乡镇设计全覆盖,着力加强小城镇主要入口、主要街道、步行街巷、街头广场、公共建筑等重要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整治项目设计,提升空间环境品质。注重在建筑设计层面上的地域文化传承,加快推进“浙东民居”规划设计落地建设,创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精品。要遵循“设计结合自然”的原则,尽可能使用绿色、环保、天然建材,减少对资源环境的影响。
  4.完善规划实施制度。建立健全带方案审批和审批联合会审制度,做到有项目必规划、无设计不动工。严把项目规划设计实施的各个环节,严格规划设计管理,贯彻执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制度。强化乡镇综合执法机制。
  (二)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地面保洁。健全地面保洁机制建设,加大重点区域保洁力度,全面整治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镇村接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车站、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注意防止垃圾收集、堆放、转运和处理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2.加强水体清洁。巩固提升五水共治“清三河”成效,加强溪道、水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逐步恢复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推进清淤疏竣,保持水体洁净。加快溪道、河道综合整治,推进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实施标准化管理,保护和利用水田、溪道、水库、沟渠等乡村特色,合理控制集镇不透水比例,促进雨水积存、渗透和净化。
  3.争创卫生乡镇。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乡镇建设标准,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争创宁波市级卫生镇。
  (三)整治城镇秩序
  1.治理道乱占。加强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根据“三改一拆”无违建示范道路的要求,逐步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改善道路交通功能,取缔占道经营、堆物、违建等现象,严禁擅自增设平交道口、敷设管线、占用或挖掘各类道路,消除街面“僵尸车”。整治客运市场秩序,严禁车辆乱停乱靠等不文明行为,规范货车通行。
  2.治理车乱开。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整治车辆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车辆逆向行驶、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车辆违反规定载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头盔以及机动车非法运营。
  3.治理摊乱摆。加强联合执法,规范经营秩序,合理划定街道摊贩设置点,全面取缔违规经营、乱设摊点等行为,对不符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要求及市场秩序脏乱差等现象,加大整治力度,做到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实现集贸市场的秩序提升。
  4.治理房乱建。稳妥推进集中居住房建设,深入开展“三居”改旧工作,加强老旧村庄提档整治,优化住宅功能布局,改善居住环境。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坚决遏止和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工作,消除“赤膊墙”和“蓝色屋面”。
  5.治理线乱拉。规范户外缆线架设,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着力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集镇有条件、有需求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架空线下地改造。加强电网、电信及相关线网改造升级,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节能高效的综合网络。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标准、各负其责、互通共享”的原则,建立管线信息系统,实现互连互通共享交换。
  (四)整治乡容镇貌
  1.加强沿街立面整治。规范沿街防盗窗、遮阳檐蓬、空调室外机、卷闸门等建(构)筑物设置和门(楼)牌、广告牌匾、各种灯饰、非公路标志等,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改造原有防盗窗,对新设防盗窗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沿街卷闸门的立面整治,要与沿街建筑风格和整体街景相协调;加强小广告和乱张贴乱涂写治理,保持立面整洁。按照“规范、安全、美观”要求,对集镇区内的广告牌、路牌、门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观瞻的广告牌。
  2.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大力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积极采用整体改造、推广分离式太阳能光热技术和空气源热泵技术等方法,改造有碍景观的屋顶整体式太阳能热水器装置。
  3.治理低小散行业。深化“腾笼换鸟”,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深入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十百千万”计划,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节能降耗不达标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坚决淘汰高污染落后产能,克服传统产业调整惯性和惰性,扭转“劣币驱逐良币”格局,为转型升级腾出空间,扫清障碍。加强小微企业园和标准厂房的规范管理。
  4.完善配套设施。完善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改善生活环境。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和慢行交通系统,打通“断头路”,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增设停车设施,修补破损路,整治低洼路,做到路面整洁无杂物、排水通畅无淤积;完善护栏、路灯、信号灯、交通标识等安全设施以及地名标志设施,形成安全、畅通的路网结构。加快宽带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宽带提速,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造,推进4G网络建设。加快扩大光纤到户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积极采用无线技术向农村延伸,推广农业电子商务,推进电商配送设施建设。
  5.提升绿化景观。大力实施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行动,多植乔木和珍贵、乡土、彩色树种,做好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公园绿化,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和绿化景观。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景观森林建设,加快构建开放、便民的公园绿地系统。
  6.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环卫、道路交通和乡容镇貌管理。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发展实际和需要,合理配置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乡镇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专职机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全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综合组、宣传报道组和6个专项组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资金保障,镇财政要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发挥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更多向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倾斜;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加快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加强用地保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各种废弃地、闲置地、荒坡地,积极推进村镇建设,特别是要优先保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必需的用地指标。符合条件的“三改一拆”拆后土地纳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制度,通过步步督查、层层考核,将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过程。要强化督查,推动任务落实,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成效作为考核村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研究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定期开展检查评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美丽集镇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努力引导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镇基层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及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纽带作用,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附件:河姆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河姆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吴微勋
  常务副组长:柳雅敏
  副组长:鲁炎峰、卢国君、徐存、诸鸿军、吕伟、唐高勇
  成员:朱柯、周立峰、虞耀土、俞善彪、孙旱雨宋迪华、沈利金、张庆、罗建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柳雅敏兼任办公室主任,鲁炎峰、
  卢国君、徐存、诸鸿军、吕伟、唐高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报道组、河道整治管理组和6个专项组:
  柳雅敏任综合组组长,朱柯任副组长;
  卢国君任宣传报道组组长,罗建灿任副组长;
  诸鸿军任河道整治管理组组长,虞耀土任副组长;
  唐高勇任规划设计引领组、“线乱拉”治理组组长,俞善彪为副组长;
  吕伟任环境卫生整治组组长,宋迪华为副组长;
  鲁炎峰任“道乱占”治理组、“车乱开”治理组组长,张庆为副组长;
  徐存任“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组组长,周立峰为副组长。

  河姆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吴微勋
  常务副组长:柳雅敏
  副组长:鲁炎峰卢国君周夏琴徐存诸鸿军
  吕伟唐高勇翁桦桦
  成员:朱柯戴建华周立峰虞耀土俞善彪
  孙旱雨宋迪华沈利金张庆罗建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柳雅敏兼任办公室主任,鲁炎峰卢国君徐存诸鸿军 吕伟唐高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报道组和6个专项组:
  柳雅敏任综合组组长,朱柯任副组长;
  卢国君任宣传报道组组长,罗建灿任副组长;
  唐高勇任规划设计引领组、“线乱拉”治理组组长,俞善彪为副组长;
  吕伟任环境卫生整治组组长,宋迪华为副组长;
  鲁炎峰任“道乱占”治理组、“车乱开”治理组组长,张庆为副组长;
  徐存任“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组组长,周立峰为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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