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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450/2017-0036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河政〔2017〕12号 生成日期: 2017-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河姆渡镇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林场、景区:
  清明、“五一”节历来是森林火灾集中多发时段,群众上坟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明显增加,旅游踏青、上山人员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消防工作已经到了关键阶段。各行政村、林场、景区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提高认识,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层层落实好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春季森林消防攻坚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森林消防紧迫感和责任感
  据气象部门预测,清明节前夕,气温迅速回升,除群众上坟祭祖用火、野外踏青活动骤增外,农事用火也集中激增。经验告诉我们,森林消防工作必须警钟长鸣。思想麻痹之日,就是火灾发生之时。各行政村、林场、景区要从讲政治、讲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决不能低估森林消防严峻形势;绝不能忽视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可能性,充分认识加强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特殊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森林消防工作不出问题。
  二、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
  各行政村、林场、景区要以“清明节前森林消防”宣传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林区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横幅标语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各样森林消防宣传活动,尤其要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要侧重结合典型案例,积极倡导文明祭祖,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消防意识。
  三、周密部署,全力加强火源的管控工作
  各行政村、林场、景区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消防工作的第一要务,由领导带队,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火灾高发区和重灾区加强森林消防督查。特别是对林区旅游、景区、游步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重点活动地段要增派人员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查找火灾隐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加大护林巡查力度和密度,村口有人劝、路口有人堵、墓区有人守、林中有人巡。同时要严肃查处野外违法用火,加大火灾查处力度,并组织人员加强对儿童、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监管,以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预案,全面提升森林火情的应急处置水平
  各行政村、林场、景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切实提高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和扑救力量准备,切实做好因险布控,因险而动。村级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部署,以火为令,坚决贯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的原则,确保一遇火情,做到组织指挥到位、人员物资到位、技术支持到位、后勤保障到位,按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迅速处置,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同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指挥,科学扑救、确保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值班,全力确保信息畅通
  各行政村、林场、景区要全面加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缺岗现象。要严格执行火情、火灾报告制度(森林火情、火灾由镇政府统一上报),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火情信息,坚决防止迟报、瞒报等情况发生,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
  

河姆渡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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