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本单位文件
索引号: 002975282/2017-00124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牟政发〔2017〕20号 发布日期: 2017-0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安监所
牟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镇属有关部门、机关各办(所、中心):

  今年“五一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五一节”期间,旅游、购物等出行人员多、流动性大、交通运输繁忙,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频繁,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做好这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镇属有关部门、机关各办(所、中心)要牢固树立“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牟山”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认真研究部署本部门、本辖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余姚市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余安委办〔2017〕18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特别是重点隐患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要及时督促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加大消防安全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和定期维护情况,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力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部门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确保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镇安监所要加强对非煤矿山、高危行业、涂装行业、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加油站等安全监管;派出所、镇综治办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商场、宾馆、庆典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监管;镇发展服务办要加强对特种设备、食品的安全监管;镇社会事务办要加强对卫生院、学校、幼儿园、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镇村镇建设办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高支模、深基坑和起重吊装,特别是重点工程、工棚等安全监管;镇农业农村办做好本镇的农家乐及各旅游点、农机、水库、水利工程和废弃矿山复绿工程的安全监管;其它各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监管。

  四、严格制度、加强值班

  各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镇属有关部门、机关各办(所、中心)要认真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加以完善,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将检查结果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镇政府值班电话:62496917

  

  

  

  牟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