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507032X/2017-0002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综执发〔2017〕23号 | 生成日期: | 2017-12-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
关于开展2017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
泗门分局、各科室、直属机动中队、环卫处及各执法派出中队: 2017年,我局在余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宁波市局的悉心指导下,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根据余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两区三城”的要求和“两城联创”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模式,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积极打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成功创建了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为更好的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和管理服务对象中组织开展2017年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个数 本次评选活动共设7个奖项: (一)综合类3项 1、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4个; 2、“二十佳”综合执法之星20名; 3、“二十佳”城市管理之星20名。 (二)单项类4项 1、优秀城市美容师10名;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5名; 3、信息工作先进个人5名; 4、信访工作先进个人5名。 二、评选标准 (一)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泗门分局、机关科室、直属机动中队、环卫处、执法派出机构。 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不断提高。 2、团队意识强。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措施有力,严谨高效,不推诿、不拖拉。 3、作风纪律严。严格落实队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工作作风严谨、服务态度热情,队伍内部管理规范,注重行风建设,队伍形象良好,年内零违纪。 4、任务完成好。全体人员事业心、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好,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绩效考核在同类单位排名靠前。 (二)“二十佳”综合执法之星 评选对象:泗门分局、机关科室、直属机动中队、执法派出机构城管执法人员。 评选条件 1、公正廉洁、勇挑重担。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勤政廉洁、勇挑重担、完成任务坚决,工作积极,干部群众认可满意度较高;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能够根据上级任务部署,及时完善管理与工作方案,按要求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且在本单位或本条线绩效考核名列前茅; 3、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程序办案,执法文明公平、行为规范公正。负有办案任务的工作人员办案数量靠前,且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的或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但均予以维持的; 4、善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工作中能够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并形成有见地的分析和认识,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难题,成效显著。 5、积极参加本局或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名次的优先考虑。 (三)“二十佳”城市管理之星 评选对象:泗门分局、机关科室、直属机动中队、执法派出机构城管协管员。 评选条件 1、作风扎实,恪守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城管事业发展作贡献。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2、听从指挥,服从命令。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管理规范、文明,注重行风建设,有良好的城管形象; 3、敬业爱岗,工作勤奋,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技能,工作成绩突出,其中城区网格员月度考核均名列前茅,且无群众有效投诉和违法乱纪行为; 4、能积极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出色完成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5、积极参加本局或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名次的优先考虑。 (四)优秀城市美容师 评选对象:从事环卫一线的工作人员(除城区四街道外的各个乡镇街道)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环卫事业,具有“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无私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工作,有较强的岗位技术操作水平,工作态度端正,协作精神良好; 3、在推动我市美丽乡镇、美丽村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道路清爽行动等工作中贡献突出; 4、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工作,敬业爱岗,服务规范,团结群众,无私奉献,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 5、遵章守纪,公正廉洁,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具有先进事迹,受领导批示表扬者优先考虑。 (五)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全局工作人员 评选条件 1、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带头执行; 2、具备本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热爱安全生产事业,积极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各项的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4、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奋勇当先,敢于担当,安全无事故。 (六)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全局工作人员 评选条件 1、热爱信息报道工作,认真履行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有较强的宣传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2、信息报道工作成效明显,主动及时对本单位的工作成果与特色进行图文宣传。积极踊跃投稿,编写质量高,时效性强; 3、积极向局办公室报送新闻素材,配合局办公室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 4、协助单位领导做好日常工作的联络和沟通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工作信息。 (七)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全局工作人员 评选条件 1、热爱信访工作,认真履行信访员的工作职责,有较强的接待意识和责任意识; 2、信访业务能力强,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善于妥善协调解决各种疑难复杂问题,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宗旨意识扎实,忠诚党和政府的信访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尽职守,无私奉献; 4、群众观念牢固,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大力弘扬信访干部精神,以实际行动树立起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且在处理信访工作中无群众有效投诉和违法乱纪行为。 (八)评选活动实行“一票否决制”: 凡有下列行为的,各科室、基层单位取消先进集体的申报资格,个人取消先进个人申报资格。 1、年度内本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问题受到查处的; 2、年度内辖区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在本局各类评比中,业绩居末2名的; 3、工作失职,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导致群众集体上访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在局绩效考核中,考评成绩年度有两次居于末位的,以及在宁波抽查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或因本单位扣分造成局排位末2名的;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宁波市机关干部“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及“四条禁令”被查处的。 三、评选机构 为切实加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政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织人事科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的具体实施工作。联系人:胡建,电话:62708024。 四、评选程序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实行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内外结合的办法,分推荐、审核、考察、决定四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单位)的初审,提交推荐材料,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局或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复审并签署意见后,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报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类“二十佳”原则上各单位推荐1个候选对象,优秀城市美容师由环卫处负责收集和推荐。 (二)审核。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负责对申报材料审核。 (三)考察。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组对候选对象进行考察。 (四)决定。局党委会根据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结果进行最终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评优活动,将活动的开展作为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明确方向、再接再厉的过程。各单位按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原则上推荐一名候选对象进行申报,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按统一格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分别以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形式一并报送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推荐表表中的事迹材料字数在300字左右,采用概括的语言、数据、事例说话。 (二)严格把关,注重质量。在整个评选活动中要坚持好中评优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将最优秀的人物评选出来;要评出风格,评出团结,真正起到表彰一个带动一片的模范作用。 (三)加强宣传,示范带动。各参评单位要将候选对象事迹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做到代表广泛、对象典型、内容真实、事例感人,体现出候选对象无私奉献、执法为民风采。要通过评选工作,进一步激发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 (四)发扬民主,加强监督。广泛激发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扩大争创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注重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评比活动开展得深入扎实。同时,局纪检职能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使评比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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