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公文 > 余政办发 > 2017
索引号: 002972698/2017-1911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17-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范围内建立“街(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全市范围内建立“街(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范围内建立“街(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环境卫生、城镇秩序和乡容镇貌管理水平,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街(路)长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实施“街(路)长制”为抓手,围绕“治脏、治乱、治差”三大领域,着力抓好城乡市容环境、市容秩序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小城镇环境整治成果,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全市乡容镇貌,为打造“两区三城”和加快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夯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严格考评”的要求,建立健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街(路)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小城镇清洁整治行动,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全市区域内道路管护情况、公建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停车、乱堆物、乱摆摊、乱开挖、乱搭建、乱竖牌、乱开车、乱贴广告等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管理有序、沿途无垃圾、路面无破损的目标。
  四、职责分工及工作任务
  (一)各乡镇(非城区街道)设“街(路)长”和“执行街(路)长”
  1.“街(路)长”和“执行街(路)长”的设置。
  由乡镇(非城区街道)领导干部担任街(路)长。其中,党政主要领导认领主要街区和主要道路,其他领导干部认领其他街区和道路,做到一一对应,确保责任没有“盲区”、整治不留死角。同时,设立专项“执行街(路)长”,原则上由与街(路)长相对应的中层干部担任,城管、交通、公安交警、卫计、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进行配合。
  2.“街(路)长”和“执行街(路)长”的职责任务
  。街(路)长作为对应街区、道路整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落实小城镇道路环境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要求,协调处理“四个平台”发出的指令处置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重大督办事项等。要全面负责责任街区、道路“街(路)长制”管理工作的具体指挥、调度,定期对包干街区、道路进行巡查,检查执行街(路)长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确保街道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完成“街(路)长制”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执行街(路)长专项做好各自具体工作,即对责任街区市容环境、市容秩序开展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阻止并清理违章搭建、违规建筑等行为;对责任街区道路的环境卫生保洁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对责任街区市政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责任街区交通秩序进行巡查、劝导、整治。
  (二)城区四街道设“片长”和“街(路)长”
  以中心城区四街道为牵头力量,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格化管理模式。
  1.“片长”和“街(路)长”的设置。
  以街道为单位,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四个片区,每个片区设立2个“片长”,分别由各街道党群书记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担任,对片区城市管理工作负总责。每个片区分设8个网格(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格相对应),每个网格设立1个“街(路)长”,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认领网格内主要街区和主要道路。
  2.“片长”和“街(路)长”的职责任务。
  片长对各自片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街道城市面貌管理工作负总责,做好指挥、调度、管理督察工作。街(路)长作为各自认领街区和道路整治及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做好区域内道路管护、公建设施完好、环境卫生保洁等情况的有效监管工作,并对“一跨十乱”现象进行有效防控,要求每周至少半天时间进行巡查,并填写周志。
  3.网格队员开展具体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网格队员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章建筑、占道经营、人行道违停等影响市容秩序和面貌的问题进行管理,做好执法工作,并填写《巡街日志》。每周在网格内召开例会,街(路)长向网格队员了解一周工作情况并部署下周重点,对疑难问题进行指导,同时将相关情况汇报至片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成立“街(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各街(路)的街(路)长。各片长、街(路)长要明确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积极做好指挥、管理工作。要对各自包干街区、路段定期进行巡查,摸清街区市容环境秩序和路段现状。同时,加强片区与片区之间、片区内部街(路)长之间的交流,强化街(路)长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保证把每条街道的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部门协同,合理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助推街(路)长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街(路)长制”真正落到实处,形成长效常态管理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街(路)长制”的意义,公开发布实施“街(路)长制”的工作计划、责任分工、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曝光不文明现象,宣传整治成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市容环境、共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片长、街(路)长对责任街区、道路负主要责任,并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要参照“河长制”的好做法,在乡镇(街道)及中心城区四街道每一条街区和道路的显眼位置建立公示牌,将片长、街(路)长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及管理职责上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街(路)长制落实情况纳入每月交叉检查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视情况予以扣分并通报。
 


下载相关附件:余政办发〔2017〕96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范围内建立“街(路)长制”实…….gd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