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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290/2017-0087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朗街政〔2017〕79号 生成日期: 2017-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朗霞街道
关于开展小微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村、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督促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根据朗霞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街道24家小微企业(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一)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建立、健全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三)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四)企业相关证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情况;
  (五)安全生产检查、会议、教育培训等台帐设置和记录情况;
  (六)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一)10月上旬前,各被检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10月中旬始,街道安监所邀请有关专家会同消防工作站人员、各村网格员,对小微企业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法
  (一)听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简要汇报;
  (二)查看有关证照及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资料;
  (三)检查相关生产作业现场;
  (四)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反馈给被检企业,并依法作出处理。
  五、检查要求
  (一)各村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相关企业,并积极配合街道安监所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各被检企业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迎检工作;
  (三)街道安监所检查组将严格执法,重点对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街道安监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直接进行处罚。
  附件:1.朗霞街道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2.朗霞街道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名单

余姚市人民政府朗霞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21日


下载相关附件:附件1.doc
下载相关附件: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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