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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6-1910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6〕121号 生成日期: 2016-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消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消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消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目    录
  一、发展基础和趋势
  (一)“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
  1、消防安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2、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建立
  3、公共消防设施不断优化
  4、消防装备建设实现长足发展
  5、消防队伍不断壮大
  6、全民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初步建立
  (二)“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趋势
  1、建立“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领导体制
  2、建立“全方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
  3、建立“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
  4、建立“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
  5、建立“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6、建立“零容忍”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消防法制建设
  2、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
  3、健全消防联合执法机制
  4、强化对火灾高危行业的消防监督管理
  5、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监管
  6、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科学编制和实施城乡消防规划
  2、优化消防站布局建设
  3、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1、消防车辆配置
  2、器材装备配置
  (四)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
  (五)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1、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
  2、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六)加大消防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消防”
  1.搭建消防大数据平台
  2.提升通信服务实战能力
  3.提高互联网社会服务能力
  (七)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1.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
  2.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夯实社会消防宣传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大政策扶持,科学统筹实施
  (三)健全实施机制,实行跟踪考评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实施氛围
  余姚市消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为大力推进全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余姚市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实施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本规划是指导全市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和趋势
  (一)“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正确决策部署下,“十二五”消防事业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2660起,死亡8人,受伤10人,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7792起,出动各类消防车辆13200辆次,出动警力80808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357人,疏散被困人员2103人,挽回经济损失11893万元,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1.消防安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市委、市政府连续5年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余姚”建设,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每年与乡镇街道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检查考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消安委平台,加强与行业部门联动,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在部署本行业、系统业务工作时,主动将消防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2.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建立
  1.预防机制,严格执行现行法律,避免新建建筑在消防安全上“先天不足”,从而控制住重大火灾隐患产生的源头。消防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分区,不断加强乡镇消防通道、水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建立多种类型的消防队伍。同时,乡镇建设的消防问题也纳入了当地政府的消防管理,以防重大火灾隐患从城市向乡镇扩散。2.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机制已初步建立,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检查、上报、整改、验收和销案程序,做到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每项工作的责任人都明确。3.隐患整改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法律武器,采取政府督办等形式,督促各相关部门重视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消防机构不断加大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社会举报和奖励制度,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曝光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4.隐患整改的督促和协调机制,实践表明邀请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其积极作用是很大的。同时,充分发挥了工商、税务、供电、供水等部门的作用,建立定期的、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制度,以形成合力,协调、指导和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5.建立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并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建设和平安建设等检查考评内容,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12537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1849余处,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30家,责令“三停”单位120家,行政处罚560多万元。
  3.公共消防设施不断优化
  “十二五”期间,加大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工作,基本做到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新建、改(扩)建消防站1个,消防站点布局日趋合理。在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同时,各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促进了公共消防设施向农村延伸。
  4.消防装备建设实现长足发展
  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切实加大投入,消防装备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和历史性突破。“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投入7559万元用于消防装备建设:新增、更新各类消防车11辆,执勤消防车的数量由“十二五”初期的18辆增加到29辆;购置个人防护、侦检、破拆、救生等12大类器材共计1000余件(套),全市消防官兵的32类特种器材配备率达95%以上,11种个人防护器材配备率达100%;中心站消防站的举高喷射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大功率重型水罐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的配备率达到100%。消防装备数量和质量的提升,为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证。
  5.消防队伍不断壮大
  与“十二五”初期相比,现役消防警力编制数增长了40%;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达到15支、队员200余人,配备车辆22辆;余姚市265个行政村城乡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已到位。各乡镇已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各社区已成立微型消防站。全市建制村建立了人员相对固定、配备机动消防泵的志愿消防组织,队员已突破1200人。同时,成立了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初步形成了城区5分钟、郊区和发达乡镇8分钟、农村15分钟出警的“城乡消防一体化”的消防灭火救援格局。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发挥主力军作用,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保卫工作、“清剿火患”战役和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为保障余姚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6.全民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初步建立
  “十二五”期间,全市开设新闻媒体消防宣传专栏(版)6个。建立社会消防志愿者队伍331支,招募消防志愿者逾2万名,初步形成了集“排查员、引导员、救火员、宣传员”四员一体的消防志愿者网络。社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步入正轨。基本实现消防宣传教育对象大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
  过去五年,我市消防工作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在短期内仍难以改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不足。(一)消防安全投入不足,火灾隐患大量存在。由于历史原因,余姚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一些乡镇工业园区、老小区、城乡结合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管理跟不上,不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一些农村地区消防车道不畅,天然水源利用设施不足,消防取水口建设不到位,直接影响火灾扑救;出租房屋以及小旅馆、小作坊、小网吧等场所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度薄弱,火灾隐患突出;一些多业主高层建筑、老旧商贸市场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复杂,整治难度大。尤其是受2013年菲特台风水灾影响,余姚很多社会单位、住宅小区的地下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等)严重损坏,无法正常运行,由于效益不佳加上维修资金缺口大,不少单位、小区带病运行,危险性较大。(二)部门联动长效机制未形成,网格化建设有待加强。部分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行参差不齐。尽管大队积极提请市政府督促落实消防工作,但工作效果都不是很理想,一些部门依法监管的主管责任不落实,没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行业或领域,由于职权交叉,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三)消防风险意识仍显薄弱,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很多社会单位和工业企业仍然缺乏安全生产、发展、经营的意识,没有切实履行消防主体责任,消防安全意识淡漠,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惜牺牲安全条件,违章搭建此起彼伏,工作职责不明晰,在预防火灾方面存在侥幸心理。发生火灾后,这些社会单位和企业自防自救能力薄弱,容易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甚至是人员伤亡。(四)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社会化消防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大量的农村人口和外来人口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不高,生活区域小、散、远,消防安全环境通常较差,发生火灾和导致人员伤亡的几率较大。大队虽在消防宣传教育方面加大了力度和广度,但传统的消防宣教模式已很难被社会认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发动力、感染力、渗透力上仍然显得力不从心,“医生着急,病人不急”的弊端比较突出,不少群众没有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常识,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仍有待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还需加强。
  (二)“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趋势
  “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转中求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开展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进年活动,全面推进“五水共治”,全面实施“六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引发全市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甬安委〔2014〕9号)和全省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精神,建立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市防御火灾等安全事故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着力提高发展质量,着力增进民生福祉,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新余姚奠定坚实基础。
  1.建立“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领导体制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出台贯彻浙委发〔2014〕5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市、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出台消防安全岗位职责规定,明确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其他分管条线领导的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建立从乡镇(街道)领导、内设办(所)到基层网格员消防安全“全覆盖”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2.建立“全方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
  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乡镇(街道)与村(居)、各类“个、微、小”主体,部门、行业、系统与所属企业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负责、谁出租谁发包谁负责、谁经营谁承包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让挂靠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类投资主体、产权单位、出租与承租主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施工单位、主办单位等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将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失信惩戒管理。推动、引导重点行业成立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自律内容,组织开展自查互查。
  3.建立“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明确网格管理各类人员的职责和考核奖惩办法,对网格内的“个、微、小”场所实施常态、综合、动态管理,分级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强化消防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和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严格源头管控,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明确教育、民宗、民政、建设、文化、卫生、旅游、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的直接监管和指导职责,建立符合行业系统特点的消防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全面运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网格排查常态化、隐患督改流程化。打通日常工作体系和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关节,落实每个部门、每名基层公务员“分管一个行业、联系一个地方、保一方安全”的责任;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严控违章建筑。
  4.建立“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
  按照“违法必追责、违纪必追责、违规必追责”的要求,出台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函告、约谈、督查、问责等制度,倒逼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地。市政府与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实现事前明责。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或消防工作任务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实施事中问责。对每起亡人火灾和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及时查明原因,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实施事后追责。
  5.建立“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按照“会管、会逃、会救”的要求,出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意见,明确乡镇(街道)和宣传、教育、民政、文化、消防等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党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程”,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领导消防安全工作的水平。市、乡镇(街道)两级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生产经营场所及居民出租房集中的村(居)明确专兼职宣讲员,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市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消防工作管理组织负责人、公安派出所分管所长每年开展1次集中培训;乡镇(街道)对村(居)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网格员每半年开展1次轮训;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培训机制,坚持全员培训上岗,使每名员工掌握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
  6.建立“零容忍”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按照“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按照隐患程度逐一登记造册;针对产业类别、建筑结构和隐患特点,分类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消防安全技术改造。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监管”的原则,加强出租房用途管制,严控生产用房、居住用房变更使用性质。强化物防、技防措施运用,突出“换”,及时更换(改造)、套管保护老旧电气线路,安装电气保护装置;突出“添”,推动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居住出租房增设独立的疏散逃生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突出“搬”,强化产业空间布局,将设立在居住区的“个、微、小”场所搬到具备安全条件的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突出“建”,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结合企业转型升级、“三改一拆”、打非治违等工作,彻底整治历史遗留隐患,推进布局不合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园区改造、搬迁。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消防等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发展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逐步完善消防工作领导体制和监管责任体系;坚持改革创新,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群防群控机制;坚持重点治理,集中发力,着力夯实重点区域消防基层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持续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服务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三)发展目标
  结合余姚消防工作实际,综合考虑未来消防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力争消防事业发展水平居宁波市前列,努力实现火灾形势全面平稳。
  今后五年消防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基层,基层乡镇(街道)消防监管力量有效强化,消防工作不断深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逐步完善,行政主管部门将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列入日常工作范畴。消防考评奖惩机制有效完善,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和自律机制初步建立。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职责依法履行,火灾防范措施到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地方消防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消防执法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火灾防控水平有效提高。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火灾预防机制有效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检测行业执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完善农村、社区消防组织网络,经济发达乡镇全部建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应建专职消防队全部建成。
  ——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显著加强。顺应余姚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的需要,推动消防站建设逐步向卫星城市和小城镇拓展,实现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发展同步。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配备科学、性能优越。化工、高层、地下、山岳、水域等灭火救援装备配备完善,力争实现消防装备配置适度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街道(乡镇)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满足消防事业发展需要。
  ——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建立起反应迅捷、保障有力、覆盖面广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应急响应指挥平台和通信保障体系,城乡一体化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建立,区域性应急救援装备库和物资应急储备库基本建成,应急救援装备逐步实现“高、精、尖”的发展目标。
  ——全民消防意识明显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到2020年,全民受教育率达95%以上。其中,学校师生和企业员工受教育率达100%,基本实现“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人人学会逃生自救技能”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消防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消防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力度,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及执法终端,最大限度深化“阳光执法”。积极推动和明确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与合作,完善联合执法整治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增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强化等级管理,不断完善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2.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顶层设计,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逐年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考评体系,纳入平安综治、安全生产、政府综合绩效考核等,每年统一实施消防工作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加强部门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监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督促隐患整改等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约束制度,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
  3.健全消防联合执法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强化多警联勤执法工作机制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重大火灾隐患、消防行政审批、消防产品、消防专项治理等信息通报相关部门。规划、建设、安监、监管、教育、卫生、民政、文广(旅游)、文物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行政许可和监管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应严格把关,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处理,形成监管合力。
  4.强化对火灾高危行业的消防监督管理
  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行业及单位,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措施。相关部门要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严格火灾高危行业工程的审核、审批。火灾高危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风险分析,落实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使用合格消防技术产品,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载体,大力开展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动非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及较大规模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5.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监管
  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健全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整合基层监管力量,大力推行“站队合一、防消联勤”的工作模式,不断延伸基层消防监管触角。发挥消防协会等社团组织在消防技术服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按照“一张网”建设要求,统一整合基层网格,明确基层网格员的消防工作职责,在行政村、社区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探索开展消防执法权下放工作,明确下放的范围、方式、标准等。依托全市一张网和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与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对接和融合,定期进行通报、考核,建立网格化管理标准。2016年前,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覆盖率达到60%;2017年前,覆盖率达到80%;2018年前,覆盖率达到100%。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完善城市社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加快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社区和农村集中聚居区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制定落实防火安全公约,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村居多户联防制度。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
  政府要将单位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消防安全不良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消防保险、金融调节机制,使保险承保、金融信贷与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互相关联,促进保险、金融和消防良性互动。探索建立强制火灾公共责任保险制度,尤其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大力推行。鼓励发展和培育各类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逐步将建筑工程消防图纸审核、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火灾损失鉴定、消防安全评估、消防技术咨询以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等工作纳入中介组织服务范围。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科学编制和实施城乡消防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同步编制修订城乡消防规划,做到消防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有效结合,完成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专篇的编制修订,并结合总体规划一并实施。2016年底前,所有乡镇应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农村的消防规划要根据农村的特点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抓好消防水源、消防道路、消防安全布局等规划建设。建立完善消防规划实施计划和考评机制,强化消防规划实施情况监督。
  2.优化消防站布局建设
  根据余姚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把消防站建设纳入城市(镇)总体建设规划,使消防站建设辐射至乡镇和农村地区,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消防救援格局,形成道路交通和城市建筑综合的消防救援网络体系。
  我市消防站的布局建设要遵循的原则是: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在接警后后城区5分钟、郊区和发达乡镇8分钟、农村15分钟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执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标准型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的规定建设消防站,力争在2017年完成城区消防站的建设。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消防站发展格局。
  根据《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按照“符合标准、功能配套、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的原则,并结合余姚市消防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近期资金筹措状况等因素,“十三五”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如下:
  附件一:“十三五”期间新建1个消防站。市域范围内城区站按二级站建设。
  3.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设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尤其是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必须布置在城市的独立安全地段,确保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符合要求。结合“五水共治”加快构建以市政消防供水系统为主,消防蓄水池为辅,充分利用江、河、湖、塘等自然水体的消防给水系统,主城区逐步建立重点突出、分布均匀、方便取水的江河、水塘等天然水源的取水口建设,2016年各地完成取水口建设规划且完成20%任务,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完成总任务的40%、60%、80%和100%。加快无市政消火栓或消防供水不足区域的消防蓄水池、水井建设。发改、建设、城管、市政、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维护和保养,严格新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规格检查,逐步更换不满足消防技术规范的消防基础设施。地方通信主管部门、电信运营商及社会单位,要积极配合消防通信建设,为消防通信建设等提供便利。结合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加快消防车道改建,加大对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等现象的整治力度,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三)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1.消防车辆配置
  坚持“实用为先、实战为先”的原则,加强消防车辆配置。“十三五”时期重点配备大流量重型泡沫车、大功率高喷车、登高平台车、云梯消防车等灭火救援车辆,增强公安消防部队应对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救援能力。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统筹城乡消防装备发展,加强首战车辆配备,消防站主战消防车全面实现多功能化,具备独立完成初期火灾扑救及破拆、救生、照明、排烟等基本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
  2.器材装备配置
  按照“急需、实用、配套”的原则,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加强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防坠落辅助部件、强攻灭火所需隔热防护服、避火服,以及化学防护服装等的配备,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通信型呼救器,具备无线通信及降噪能力,并适当增配高性能大功率破拆救援工具、头盔式热视仪、有毒气体探测仪、生命探测仪等先进装备,同时,针对特殊材料、特殊结构、特殊工艺,配齐防化、侦检、救生、破拆、牵引、支撑、堵漏等特种器材,以及消防机器人,满足非传统现代灾害事故救援需要。“十三五”期间,消防员防护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进行配置,个人防护装备适体率达到95%以上,确保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此外,防火监督应配齐配全执法记录仪、监督检查装备、火灾事故调查装备等器材,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针对日益复杂的突发事件及涉消舆情,购置适用于新媒体的消防宣传移动终端,同时,对宣传人员的随身设备进行更新,确保灾害事故现场音视频资料的搜集,并对现有宣传车功能进行必要的升级换代。
  (四)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气象、工程抢险等有关部门及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紧密协同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以及不同救援力量之间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和要情通报制度。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建设,健全应急响应及指挥平台,整合应急救援信息资源,健全应急救援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
  完善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水平。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全市及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政府要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建设经费,为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群众遇险事件等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保障。为满足战时应急救援任务需要,建立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按照实际需要储备战备物资。建立完善统一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应急救援联动指挥网络,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以及不同救援力量之间的“统一接警,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科学、高效地应对各种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
  (五)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1.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
  以打造公安消防铁军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公安消防队伍专业化水平,突出抓好攻坚组队伍建设,有效发挥其灭火救援“尖刀”和“拳头”作用,将消防员体检、个人防护装备、医疗保障、高危补助、职业病鉴定、治疗、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制定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基地化训练和实战演练,强化对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等特殊灾害事故的实战攻坚能力,不断提升公安消防队伍的整体作战水平。
  2.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2016年,所有符合建队条件的建制乡镇必须全面按照标准进一步完善人员、装备、营房、管理、经费保障等工作。要大力推进乡镇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公共消防服务功能,深入开展每年一次消防业务技能比武竞赛,不断提升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升消防工作站、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管理,加大投入,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2016年开始,每年征召不少于4人。
  (六)加大消防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消防”
  1.搭建消防大数据平台
  充分运用前沿信息化技术,以“智慧消防”融入宁波“智慧城市”建设整体框架为蓝本,提升消防信息化建设水平。在全市大数据管理体系下,以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和设施为基础,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根本出发点,整合重构各类消防信息资源,建立互联互通、集约共享、开放高效、安全可靠的数据中心,建立健全信息采集机制,建立健全与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单位的共享机制,聚纵、横向各级部队及相关单位数据,提升数据处理能力,构建消防信息资源服务体系。2016年起,逐步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初步建立信息资源联通共享机制。2017年起,规范数据采录标准,建立业务数据采集规则,逐步推进消防综合分析研判系统建设,深化大数据分析和有效数据挖掘。2018年起,逐步提供消防云服务,全面提高消防信息化基础保障水平。2019年起,建立信息系统容灾备份,保证平台数据安全。
  2.提升通信服务实战能力
  进一步加强119接出警系统和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一体化指挥通信平台。建设消防移动指挥平台,优化灭火救援、指挥调度相关业务系统,逐步推进“智能、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通过信息化建设提升消防实战能力。2016年起,逐步配备消防无人机、4G单兵图传、POC对讲系统、侦察机器人等智能高科技装备,提升灾害现场的通信保障水平;2017年起,依托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网络,逐步推进无线对讲系统升级;建设单兵综合通信系统增强单兵作战能力;依托北斗服务系统,对接一体化通信指挥平台,实现对警力部署的快速定位、查询、监控。2018年起,加快仿真模拟训练系统建设,提高消防战士训练水平;建设三维预案管理系统,增强灭火救援作战的科学性;2019年,研究建设消防员室内定位系统,进一步提升作战效能。
  3.提高互联网社会服务能力
  依托智慧消防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火灾隐患监控和感知网络,汇聚消防数据资源。在沿街店面房、家庭作坊、出租房、合用场所等小单位、小场所以及部分人员密集场所推广使用独立式智能火灾报警系统,2016年底前出台独立式智能火灾报警系统安装标准且完成40%任务,2017年完成100%,有效提升火灾防控力和消防社会服务力。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消防公共服务平台。2016年,开展重点单位远程监控系统试点;2017年,全面应用重点单位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城乡火灾隐患的动态感知、实时监控和自动预警;2018年,着力建设以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平台、公众互动APP系统、网上报批系统、阳光执法系统、消防宣传培训系统为主体的消防公众服务体系。
  (七)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1.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
  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要求制定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实施计划,提升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水平,将消防常识知晓率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落实综治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宣传工作通气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宣传工作重大问题。加强消防舆论引导,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新闻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安排专门时段、版面常态化刊播消防常识和公益广告。各级官方政务微博、微信定期发布消防工作指示、要点、动态和不同时段的消防安全提示。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体系。职业培训机构应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编进教育、教学、培训教材,落实课时。科技、司法、工会等部门应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活动内容。文化部门应将消防宣传列入文化下乡、文化礼堂建设内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特点制定实施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电信、移动、联通等信通部门应每周向用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协助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明确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责任人,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全员消防知识培训。
  2.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深入贯彻《宁波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转发中央网信办等九部门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全省党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程”要求,党校、行政学院把消防安全教育列入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各主体班次至少安排2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实施“消防安全从学生抓起”战略,各中小学校落实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在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组织全体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题实践;各高校应将讲授一堂消防常识课、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习、举办一场消防实操课、读一本消防书籍等“四个一”内容纳入军训活动,确保每期军训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教育课程。强化消防提示宣传,政府机关公告、银行网点、通讯机构网点、高层建筑电梯、人员密集场所广告、宾馆饭店客房电视、公共娱乐场所演播、建筑工地围墙、媒体宣传、交通工具机载、旅游景点展示等屏媒运行单位应将消防宣传标语、常识片、公益广告纳入播放内容,常态化播报。
  3.夯实社会消防宣传基础
  注重社会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至少明确1名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员、保安人员担任的专职消防宣教员。推举“社区(村)消防平安大使”,每个社区、农村至少明确1名由辖区户籍民警、治安协管员、物业管理人员或居民小组长担任的兼职消防宣教员,负责日常消防知识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提醒。推进消防宣传志愿者服务队建设,乡镇(街道)组建大学生村官消防志愿服务组织,带动社区(村)居民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2017年前,余姚市级建立不少于1处的消防主题广场或消防宣传示范街,各乡镇(街道)组建消防宣传志愿者服务队。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鼓励热心消防事业的个人建设消防教育馆(室),开展消防公益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督导作用,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十三五”时期消防各项任务。要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奖惩考评制度和责任追求制度,强化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制,政府每年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向上级政府报告内容。
  (二)加大政策扶持,科学统筹实施
  政府应加大投入,对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应急救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社会消防公益宣传等要安排专项经费。进一步完善公安消防部队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合同制消防员、文职人员经费和政府保障消防官兵的福利纳入财政正常预算。
  (三)健全实施机制,实行跟踪考评
  政府要分解落实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细则,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保障规划分布有效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的考评和监督制度,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分析,实施跟踪问效,并接受人大、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实施氛围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促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要深入学习宣传本规划,理解掌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及相关要求,领会规划精神和消防事业发展方向。要采取多种形势,加大对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覆盖面,积极引导媒体加强社会宣传,更好地促进规划的实施和落实。
  

附件:余姚市“十三五”期间消防站建设表术语解释
        1.七进:是指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进人员密集场所。
        2.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3.三停:是指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4.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是指基于一体化设计的基础数据及公共服务平台、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指挥、消防队伍管理、消防公众服务平台、综合统计 分析等业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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