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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389/2016-00576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文件编号: 四委〔2016〕15号 生成日期: 2016-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四明山镇人民政府
中共四明山镇委关于印发四明山镇村干部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机关各办(所、中心):
  为全面加强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村干部,努力造就一支工作务实、绩效明显的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加快推进全镇各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度继续对各村干部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绩效考评的内容和评分办法
  (一)考评的对象和范围
  全镇各行政村及村干部
  (二)考评的内容
  1、对村集体考评。侧重于对整村工作的推进、重点工程的完成及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方面的考评。考评项目细化到镇所属各职能办(所),由各职能办(所)制订考核细则,由办(所)牵头负责对各村考核。项目分设为七大块:党建工作、农经工作、平安工程、社会事务、武装民政残联、村镇建设、社会保障等,另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在生态复绿、违法建筑管控、三资管理、美丽村创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等方面设置附加分项目。
  2、对村干部个体考评。侧重于村干部个体在年度实绩完成方面的考评。考评项目及内容仍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评方法采用村干部互评、联村干部评定、党政领导测评、党员群众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模式,并与村集体考评结果捆绑使用。
  (三)计分办法
  1、对村集体日常工作考评。设基础分100分,各职能办(所)按年度工作需要分别制订百分制考评细则。进行年度考核时,各职能办(所)要根据村集体工作成效,对排名前3名的村分别再进行10%、5%、3%的加分。具体分设项目及分值如下:
  ①党建工作(共25分,由党政办、组织线、纪委、宣传线、统战线制订细则并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党员发展管理工作、支部日常管理基础工作、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建设、群团工作、重点工作、宣传统战文化工作等)。
  ②农经工作(共15分,由农办制订细则并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农业经济指标增长幅度、村集体增收减债、农民人均收入、山上资源保护、防汛防旱、动植物疫情预防等)。
  ③平安工程(共15分,由综治办牵头制订细则并考核,考核内容包含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治村、信访调解等,其中安全生产工作由工办负责考核)。
  ④社会事务(共15分,由社会事务办制订细则并考核,考核内容包含计生管理与服务、公共卫生、环境卫生等)。
  ⑤武装民政残联(共10分,由民政武装线牵头制订细则并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征兵工作、慈善工作、低收入户生活保障、殡葬管理、残疾人事业发展等)。
  ⑥村镇建设(共10分,由城建办牵头制订细则并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农村建房审批,美丽乡村建设、水、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⑦社会保障(共10分,由社保中心制订细则并考核,考核内容包含社会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劳动力培训等指标)。
  2、对村集体专项工作考评
  生态复绿(10分)、违法建筑管控(10分)、三资管理(10分,详见附件3非生产性开支限额制度)、美丽村创建(10分)、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10分)作为本年度重点专项性工作分别由分管办(所)另行考核。
  其他重要工作:
  1、计生方面:单独举办或承办镇级计生活动的加2分。
  2、环境卫生方面:成功创建余姚、宁波、省各级卫生村的分别加2分、4分、6分。
  创新性工作:各村的创新性工作,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镇党委集体讨论评定,每项加分1—5分,每村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
  对村集体专项工作考核涉及的奖金均由镇财政补助。
  3、对村干部个体考评。设总分100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村集体日常工作考评结果与干部个体考评捆绑使用,集体日常考评总分按50%的比值体现在村干部个体考核分数中,其余50%的比值分由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占15%);联村干部评议(占5%),村干部互评(占5%);党政班子成员评定(占25%)进行综合评定。考评结果作为镇党委评定村集体工作和干部工资报酬的重要依据。
  4、村干部个体考评减分项目:
  ①村级信访工作: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尽心尽职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因干部工作不力、不及时阻止或放任信访现象发生的,每发生1例群众到镇5人以上10人以下信访每人扣1分,10人以上到镇集体访的每人扣3分;发生1例群众越级个访到市的每人扣3分,到省级以上部门的每人扣5分;发生1例越级集体访10人以上到市的每人扣8分,到省级以上部门的每人扣10分。
  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因村未落实安全措施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每发生1人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每人扣3分,发生2人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每人扣5分,发生3人以上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每人扣10分。
  ③为了严肃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计划外生育考评:规定凡出现计划外多胎的,扣除村支书5分,扣除村主任4.5分,扣除村计生办主任5分,其他干部各扣除4分。每增加一个计划外出生的,在前基础上增加扣除0.5分。
  ④日常纪律扣分,分为缺席会议扣分和值班不在岗扣分。缺席会议扣分由党政办和各办所负责统计。不参加会议又不请假的每次扣1分,不参加会议但请假的每次扣0.5分,特殊情况的不扣分(如因身体原因、工作冲突、突发事件等)。上班、节假日值班在岗情况由镇纪委负责检查,抽到一次无故不在岗,扣1分。
  二、考评结果运用及计奖办法
  村干部工资报酬: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个人考核奖三块组成。
  ①基础工资按市委组织部余组通〔2015〕3号文件精神发放,各村的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为1300元/月,各村主任的基础工资为1235元/月。村两委其他干部的基础工资为910元/月。基础工资采用按月发放的方式,由镇财政所按月发放至村干部个人存折中。大学生村官、社保协理员兼任文书、出纳的,不得拿村干部基础工资。年底不得以任何形式补差。
  ②2016年度,村干部继续实施工龄工资制度。工龄工资的享受额度按村干部本人实际担任村干部的年限计算,每年每月2元。干部实际任职时间包含任村两委会干部的任职时间,中途间断的可累计相加,由村干部本人申报,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报组织线审批发放。
  ③个人考核奖,分为专项考核奖和日常工作考核奖。专项考核奖=村集体专项考核分×单位分值奖金额×村干部系数×村大小权重系数×村干部个体考评分/100(专项考核奖由镇财政补助);日常工作考核奖=村干部个体考评分×单位分值奖金额×村干部系数×村大小权重系数(日常工作考核奖由村集体经济开支)。单位分值奖金额:由镇党委讨论决定(2015年是200元/分)。
  村干部系数为:村书记为1,村主任为0.95,村党支部副书记为0.9;村监会主任、村两委会成员兼文书的为0.8;其他村两委会成员为0.7。
  村大小权重系数:唐田、梨洲为一类村,分值系数为1.05;茶培、北溪、棠溪、芦田为二类村,分值系数为1;宓家山、杨湖、平莲、悬岩、溪山、大山为三类村,分值系数为0.95。
  村聘用人员工资报酬确定由村两委会商议,但不得高于聘用的两委会成员。村干部年终工资报酬总额经集体商定后,由村支部报镇党委审批同意后发放。
  为激励先进,镇党委另设杯赛奖。杯赛奖一般年终由镇党委联评决定,奖金由镇财政出资发放。根据考评结果设综合先进杯2个,奖金各5000元(综合先进杯的评定原则上按考评分确定);根据本年度中心工作另设单项杯若干个,奖金各3000元(具体获奖办法由分管办另行制订细则)。上述奖励资金可用于村干部个人或相关人员的奖金发放。但年度工作中若出现计划外生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信访、在职村干部因党风廉政被查出以及非生产性开支超支较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综合先进杯或相关单项杯获奖资格。
  三、严格组织纪律
  绩效考评工作是对村干部工作实绩的考评,是检验干部工作的客观依据,全体村干部要自觉执行考评工作的各项原则,自觉维护考评工作的严肃性。考评结果一旦生效,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各村不得以其他名义擅自发放各类补贴及福利,如发现有其他名义发放各类补贴及福利的,将严格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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