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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16-0086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教〔2016〕69号 生成日期: 2016-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5学年度市先进学校(单位)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三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
为总结表彰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在2015学年度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探索学校办学特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方面的成绩和经验,决定评选2015学年度市先进学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单位。市级先进共评选63个,具体指标为:直属单位2个,普高4个,职高3个,乡镇(街道)教辅室3个,初中10个,小学22个,成人学校3个,幼儿园15个,外来务工子女学校1个。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各级各类学校
1.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实施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办学有特色,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2. 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勤政廉洁,作风民主,凝聚力强,在教职工中威信高,工作成效显著。

  3.办学规范, 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全市同类学校中处领先位置。

  4.重视科研兴教工作。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能以科研促进教学工作。学校(园)要有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教科研成果能在市级以上获奖。重视师资培训工作,有校本培训项目和计划。

  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必须是市文明单位(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不作要求)。德育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同类学校中成绩突出。重视师德师风工作,有师德师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和奖惩制度。
6. 学校能认真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减负”和“补课”工作制度和规定,2015学年无有效投诉件。
7
2015学年,学校无乱收费和安全事故;教师无违反师德师风现象;在校生无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理等情况发生。

  8.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各项培训,且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效果良好。
9.班额控制在教育局规定范围之内。
10.
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涉及扣分项目的学校,不的参评先进。

  (二)乡镇(街道)教辅室
1.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教育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2.科学调整中小学网点布局,改造基础薄弱学校和省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3.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工作措施落实,抓好教职工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教师精神风貌良好。
4
.积极做好政府参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指导和监督所辖学校规范财务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
.所辖学校(园)能协调发展,整体教育质量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
6
2015学年,所辖学校无乱收费、安全事故、违反师德师风、在校生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理等情况发生。

  7.重视义务段学校的“减负”工作,所辖学校无“减负”和“违规补课”方面的有效投诉件。

  (三)幼儿园
1.
办园思想端正,保教并重,热心为幼儿和家长服务,园风师德良好,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

  2.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办园。严格按规定落实保教人员待遇,无小学化倾向和乱收费等现象。

  3.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注重教师专业能力培养和幼儿素质教育。师生在参加各级各类活动中成绩显著。

  4.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在对外开放和交流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5.幼儿园规模不小于6个班,原则上是宁波市三星级及以上等级。

  (四)直属单位
主要看单位工作绩效、服务意识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反映和评价。
三、申报程序和办法
(一)申报程序

  1. 申报先进的单位、学校、幼儿园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自评,认为符合申报条件且在同类学校(幼儿园)中办学(园)实绩突出的,填写《2015学年度余姚市先进学校(园)单位申报表》(其中义务教育段学校和幼儿园需经教辅室签署意见)和《余姚市学校(园)办学(园)实绩综合考核表》(市直属单位除外)详见附件,并于75日前将以上两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附印证材料)和相应的电子稿(通过教育局信息平台)报教育局督导科;市直属单位只需填写《2015学年度余姚市先进学校(园)单位申报表》(一式一份)和相应电子稿,直接报教育局督导科。乡镇(街道)初中、小学、幼儿园需由教辅室组织联评后向教育局推荐,推荐名额数详见下表。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评资格(以信息平台上报时间为准)。

  乡镇(街道)推荐名额最大数分配如下:

乡镇(街道)

数量

乡镇(街道)

数量

1

四明山

1

12

泗门

3

2

大岚

1

13

小曹娥

2

3

鹿亭

1

14

临山

2

4

梁弄

2

15

黄家埠

3

5

陆埠

3

16

牟山

1

6

大隐

1

17

马渚

3

7

三七市

2

18

阳明

7

8

丈亭

2

19

梨洲

6

9

河姆渡

2

20

兰江

6

10

低塘

3

21

凤山

6

11

朗霞

3

  (二)认定办法

  市级先进学校(园)、单位评选采取学校(园)办学(园)实绩综合考核和认可度测评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教育局各科室及相关部门对申报参评学校、幼儿园、单位进行认可度测评,认可测评度须达到80%以上,再根据学校(园)办学(园)实绩综合考核得分多少排名;市级直属单位先进评选采取认可度测评的方法。评选结果报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作最终认定。

  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四、评选结果

  评选结果于2016年8月公布。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学校、幼儿园、单位,由市教育局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

  附件:1、12015学年度余姚市先进学校(园)单位申报表

  22015学年度余姚市幼儿园办园实绩综合考核表

  32015学年度余姚市小学(外来务工子女学校)办学实绩综合考核表

  42015学年度余姚市初中(一贯制学校)办学实绩综合考核表

  52015学年度余姚市普通高中办学实绩综合考核表

  62015学年度余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实绩综合考核表

  72015学年度余姚市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学实绩综合考核表

  82015学年度余姚市乡镇(街道)教辅室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表

  余姚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6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市府办、市委宣传部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6印发


  附件1:

2015学年度余姚市先进学校(园)单位申报表

申报学校(园)单位

2015学年学校工作亮点(表述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学校(园)单位在2015学年度获得的市级及以上荣誉

学校办学特色(必须是市级及以上发文认定)

乡镇(街道)教辅室意见

(盖章)

  注:市属单位、教辅室视相关项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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