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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6-1909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6﹞29号 生成日期: 2016-0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余姚市2016学年教育事业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市教育局关于《余姚市2016学年教育事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2016学年教育事业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补短板、扬长项、夯基础、强作风,积极争创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余姚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根据以上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特制定2016学年全市教育事业计划。
  一、2016学年各类教育事业招生计划
  (一)学前教育
  今年计划招收新入园幼儿13270人,在园幼儿达到39244人、1378班,平均班额28.5人,3—5周岁净入园率达到99.2%以上。计划年内新建扩建公办幼儿园5所以上,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争取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75%以上。要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秩序,提高保教质量。
  (二)义务教育
  1.小学:计划招收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学新生287班、11394人(新生班额控制在40人及以内),其中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计划招生37班、1480人。小学在校生人数计划达到1729班、67802人,平均班额39.2人。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2.初中:2016年小学毕业生为10619人(其中本市生源5855人,外地生源4764人),比上年增加668人,考虑到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回户籍地就读,计划初中招收233班、9850人(新生班额控制在44人及以内),小学升初中比例达到100%。初中在校生人数达到696班、28321人,平均班额40.7人。17周岁初中教育完成率达到99.9%以上,全市法定年龄学生流生率控制在0.1%以内,力争小学无流生。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解决,不断提高公办实际接纳率。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要严格按入学政策、核定计划和班额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和从事校车接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高中段教育。
  2016年初中毕业生为8031人(其中本市生源5753人,非本市生源2278人),比上年减少416人。实际报名参加今年中考7499人(其中省内生源5840人,省外生源1659人)。按照初升高比例98.5%以上、普职相当总体上按1:1比例编制的原则,计划普通高中招生87班、3372人,中职类招生77班、3221人,同时适当向市外职高、中专技校输送生源。
  (四)特殊教育。
  市特教中心计划招收小学1班,10人,在校学生达到13班,153人。积极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按计划推进乡镇(街道) 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着力加强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和技能培训。适龄三类残童入学率达到98%。
  (五)成人教育。
  以市社区教育学院和乡镇(街道)成校为主阵地,切实推进扫盲工作,全年计划完成扫盲任务450人,非盲率达到97%以上。坚持以服务为宗旨、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和熟练劳动者。计划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9385人,企业职工岗位培训109033人,社会生活教育249361人次,回乡初高中毕业生技能培训210人,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1140人。
  二、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16学年各类教育事业计划
  (一)编制实施“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编制完成余姚“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规划实施。要结合新批准的《余姚市域总体规划(2014-2030)》,各乡镇(街道)要及时修订完善本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专项规划,努力整合教育资源,不断优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布局。
  扎实推进教育民生实事工程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力量、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的均衡。确保余姚实验高中、小曹娥镇校迁建工程在秋季如期交付使用;加快姚江中学、河姆渡镇中心幼儿园、马渚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等新建(迁建)工程建设,积极探索、扶持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在较大的行政村(社区)建设分园,持续扩大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继续推进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塑胶操场、校园警务室等工程建设;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按计划完成“智慧教育”、城市大数据平台等建设任务。
  (二)重保障强管理,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精神,提升余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市乡二级财政要按照“三增长两提高”的法定要求,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年初预算和决算中财政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同级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提高,要按照省和宁波市目标要求,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要坚持节俭办教育,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等支出,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作为中小学财务管理的第一要务。
  (三)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落实帮困助学政策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整合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余党发〔2012〕61号)等精神,加大宣传,扎实做好包括就读幼儿园、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做到“应助尽助、持证享受”。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和中职教育免学(杂)费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杜绝不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实施经济欠发达乡镇免费午餐工程和爱心营养餐工程,严格帮困助学专项资金的管理。
  (四)讲纪律讲规矩,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教育事业计划是年度学校建设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必须严肃执行。学校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按照公开、便民原则及时公告学校招生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计划、政策、程序和范围招生。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教辅室按规定承担招生统筹、审核和日常监管职责。招生过程中确需变更计划的,必须书面报经教育局批准方可执行,不得擅自扩班。要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和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我市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推动余姚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余姚市2016学年学前教育事业计划表
  2.余姚市2016学年小学教育事业计划表
  3.余姚市2016学年初中教育事业计划表
  4.余姚市2016学年普高教育事业计划表
  5.余姚市2016学年职业高中(含本市中专)教育事业计划表
  6.余姚市2016学年特殊教育事业计划表
  7.余姚市2016学年成人教育事业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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