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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27/2016-0048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泗委〔2016〕40号 生成日期: 2016-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泗门镇
中共泗门镇委 泗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门镇启动申报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局、所、中心)、公司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泗门镇启动申报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泗门镇委 泗门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5日

泗门镇启动申报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实施方案
   申报省历史文化名镇,是进一步加强我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充分彰显历史文化底蕴的有效手段,更是推进文化强镇建设,顺应群众期盼,提升卫星城文化品质,全面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为更好地启动省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申报条件:
  1、现存传统建筑、文物古迹历史久远;
  2、拥有一定数量的市级及以上文保单位、文保点;
  3、历史事件发生地或当地较有影响力的人物生活居住地原有建筑保存完好;
  4、拥有反映地方建筑特色的历史传统建筑(群落)、典型特征古迹,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5、有一定数量的保存较为完整的历史街区,且核心区面积达到一定标准;
  6、拥有传统节日、传统手工艺和特色传统风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7、对历史文化村镇内的历史建筑、文物古迹进行登记建档,并实行挂牌保护;
  8、有明确的保护修复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9、成立保护机构,并落实协调机制和配备相关管理人员;
  10、完善和编制古镇保护规划,并按保护规划实施。
  二、创建内容和步骤
  省历史文化名镇从启动申报到批准公布,是一个较长的过程,2016年是启动申报,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动员准备阶段(2016年2月—4月):根据镇两代会提出的启动省历史文化名镇的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与各级住建部门和文化部门对接,并外出就古镇保护规划和申报前期工作进行学习;
  2、具体工作阶段(2016年4月—9月):编制泗门镇古镇保护规划,制定《泗门镇文物保护管理操作办法》和《泗门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操作办法》,对镇域内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前面调差摸底,切实按规划实施历史街区和古村落保护利用,按照时间节点,制作“泗门镇省历史文化名镇申报文本”和“泗门镇省历史文化名镇”创建照片集,撰写申报报告,并与市政府对接落实向上申报事宜等等;
  3、指导整改阶段(2016年9—12月):邀请各级专家指导论证,根据指导审查意见,及时整改完善。同时持之以恒地做好后续跟踪对接工作,争取及早列入省历史文化名镇名录。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申报省历史文化名镇是一项投入大、周期长、涉及面广、要求高的系统工程。申报是一个保护文物史迹,挖掘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的过程。为加强领导,镇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和相关村、社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全镇一盘棋的思想,扎实推进申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2、主动参与,加强协作配合。历史文化名镇申报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有关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要赢得村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和参与,因此,各职能部门和相关村(社区)要落实专门人员,参与申报工作全过程,确保省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3、对照标准,加强保护利用。申报历史文化名镇重在规划,要科学制定古镇保护规划并严格实施,要统筹安排历史建筑的保护修复计划,同时,注重保护利用,建立健全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发挥较好的历史效应。
  附件:申报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下载相关附件:泗委〔2016〕4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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