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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20405364/2016-00200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马政发〔2016〕48号 发布日期: 2016-05-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马渚镇政府
马渚镇2016年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和落实我镇2016 年《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以下称“《纲要》”)工作,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广泛发动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志愿者、广大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培养公众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
  二、目标任务
  推动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各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有效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学习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的能力。2016年全镇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社会单位等落实《纲要》“五项重点工作”推进率要达到75%。
  三、责任分工
  (一)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1、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2、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经常性教育培训活动。
  3、各村(社区)要制定防火公约,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宣传窗等阵地宣传防火安全知识,积极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
  4、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纲要》宣贯工作。
  (二)镇宣传办
  1、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和年度宣传工作计划。
  2、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纳入重要宣传内容;大力宣传推广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3、指导各类媒体加强与市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确定报道主题及内容,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消防宣传报道。
  (三)镇消防站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村(社区)工作职责,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要指导督促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
  2、要组织策划“119 消防日”、“消防志愿者行动”等消防宣传活动;组织社会各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站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3、要结合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组织员工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使从业人员做到消防安全“四懂四会”(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镇教文卫办
  1、将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每年督导考核一次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指导和督促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学内容,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时,小学、初中每学期安排不少于4 课时的消防教育;指导大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讲座和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3、加强各类学校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员工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指导各类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实践活动,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不少于2次;小学、初中阶段,每学年布置一次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的“查找家庭火灾隐患”的消防作业。
  5、指导各类学校在寒暑假前,对师生开展一次普遍教育,发动师生对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学校在假期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加强对假期留校人员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确保消防安全;在开学初部署开展“开学第一课”主题宣传活动,对学生开展安全用电、有效避险消防安全专题教育。
  6、推动学校教育阵地建设,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LED显示屏等载体常年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指导扶持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消防体验馆,设置消防互动体验设施、器材,定期组织学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五)镇民政办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市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2、协调指导村(社区)制定防火公约,在社区、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督促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 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督促村(社区)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养老院、福利院等开展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六)卫生院
  1、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
  2、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救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普及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病人)疏散逃生和火灾应急救护技能。
  3、指导各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室利用单位广播、悬挂标语、公益广告牌、宣传橱窗等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每年“119”宣传月期间,依托公共卫生联播网平台每天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
  (八)镇安监所
  1、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活动。
  2、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四、实施步骤
  《纲要》推进落实工作从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5月1日—5月5日)。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组织机构,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试点先行(5月6日—5月27日)。要在各村(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中选定2—3家单位,作为我镇《纲要》推进落实工作的先行试点,要明确专人负责试验点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建立试验点工作台账。
  (三)全面开展(5月28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前期试点先行的经验成果,按照责任分工在本单位行政范围内全面铺开《纲要》的推进落实工作,全力完成本行业的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四)达标验收(12月1日—12月30日)。各村(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对《纲要》推进落实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工作经验,建立档案备查。该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评范围,市政府将适时按照方案组织进行考评验收,落实奖惩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切实抓好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要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工作指标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到人。
  (二)强化督导,推进落实。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依据镇政府制定的总体部署,结合本本村(社区)、本部门实际,自行开展督导检查,强化工作落实。镇政府也将实行平时督导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工作措施,适时对各村(社区)和各部门推进落实《纲要》情况进行阶段性的工作检查督导和年度综合考评。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村(社区)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马渚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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