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6X/2016-0083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教〔2016〕35号 | 生成日期: | 2016-04-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教育局 |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义务教育精品拓展课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征集第五届 “浙江省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的通知》(浙教研室〔2016〕8号)和《余姚市义务教育拓展性课程指南》(余教〔2016〕16号)文件精神,增强教育选择性,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义务教育精品拓展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与条件 小学和初中自主开发的、供学生选择性修习的优秀拓展性课程(含整合课程)。且申报课程需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创性。课程须由学校自主开发,符合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文件关于拓展性课程的基本要求,符合本校实际,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 2.科学性。课程有完整的课程纲要、教学材料和实施方案,课程目标设计科学,内容编排合理,实施规范有序,保障体系完备,课程管理到位。 3.可推广性。课程须有2年以上实施期,每年都有学生选修该课程,目前仍在开设,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1.由课程的开发者向学校提出申报,各校依据精品课程的条件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到市级参评。首次评选推荐名额不作限定,但要确保符合评选条件,要注重课程门类的均衡性与多样性。于2016年5月30日前,各校将参评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通过余姚教研网后台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上报。联系人:罗建平,电话:62797067。 2.在各校推荐的基础上,余姚市教研室将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课程类型,进行分类评审,拟获奖课程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核。同一主题的课程一般超过三项获奖。评审结果在余姚教研网上公示一周,确认有问题,则取消评审资格。 3.各校推荐课程须报送材料包括: (1)余姚市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文件命名方式为“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申报表”,如“**小学**课程申报表”(电子稿); (2)学校课程整体规划或方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校名称+课程名称+规划”(电子稿),需说明申报课程在规划中的地位与作用; (3)拓展性课程课程纲要,文件命名方式为“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纲要”(电子稿); (4)学校开发的用于拓展性课程的教学资料,文件命名方式为“学校名称+课程名称+教学资料/教材”(电子稿); (5)反映本课程核心内容的微课程视频5-10个及相应的作品说明(电子稿,制作规范与要求见附件3)。 (6)能说明拓展性课程实施情况的其他材料(教案、课例、课件、成果等,电子稿)。 每门课程相关资料总容量不超过2GB,有关视频材料须为flv或rmvb格式。同时将上报资料通过360网盘(用户名和密码为yyzhsjhd)上传,一门课程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课程类型+学校名称+课程名称”。 三、成果奖励与推广 1.获得余姚市精品拓展课程的教育局将颁发精品课程证书和给予一定的奖励。特别优秀的课程推荐到上级评审。为不断提高拓展课程的质量,精品课程的荣誉和版权推广一般为四年,四年后需重新参与评审。 2.余姚市教研室将在评选工作结束后,组织专门的研讨、推广活动。动员各校尽可能使用已获奖的精品课程,同一主题学校不用再原点开发,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并每学期支付适当的版权使用费,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附件 1.余姚市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申报表 2.余姚市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3.余姚市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申报微课程制作规范与要求 4.余姚市义务教育精品课程评选量化表 附件1:
附件2: 余姚市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注:此表通过余姚教研网后台信息采集系统上报。
附件3: 余姚市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申报微课程制作规范与要求 一、微课程概念:本次送交的微课程是指针对本次申报精品课程的某一知识或主题、以微视频为主要载体、具有相对完整结构的微型课程资源。微课程以满足学习者自主学习为主。 二、微课程资源要素 本次送交微课程以微视频为主。每个微视频具有相对完整的结构,并重点解决一个问题,而微视频之间则由内在知识体系关联,紧紧围绕选题系统化设计开发。每个微视频时长为3~8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视频格式为flv或rmvb格式。命名格式为“课程名称+微课名称”。 每个微课程视频须有1个作品说明,文件格式为WORD格式。在作品说明中需注明该视频的设计意图、对应教学内容、明确适用场合或时机、预期使用效果等,以帮助学生快速而有效地了解学习内容,掌握学习方法。命名格式为“微课名称+作品说明”。 三、技术要求 本次开发的微课程可以采用视频拍摄、屏幕录制、多媒体软件合成或综合运用以上多种方式进行制作,制作完成的微课程应符合网络在线学习要求。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1.视频要求:全课程图像同步性能稳定,色还原正常,无失帧,无抖动跳跃,无色闪。课程制作完成后,提供FLV格式文件,比特率为500kbps。 2.声音要求:声音清晰无明显失真,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音量适中,前后一致,无明显起伏,声音与画面同步。 3.分辨率要求:所有微视频分辨率以不变形、无压缩、清晰可见为基本要求,建议采用16:9模式。 其中,视频制作类:分辨率一般为设定为720*576(4:3)或1280*720(16:9)。录屏制作类:参照录制所用电脑的最佳分辨率。多媒体软件合成类:分辨率一般为设定为800*600,1024*768(4:3)或者1028×576(16:9)。 4.片头要求:每个微视频片头需呈现申报课程名称、微课程名称、主讲人姓名、单位、制作单位等相关信息。 附件4: 余姚市义务教育精品拓展课程评审量化表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学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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