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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16-0082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教〔2016〕18号 生成日期: 2016-0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关于全市义务段学校实行循环使用教材的通知

  全市各初中、小学:

  为强化师生环保意识,节约财政支出,提高教材的使用效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浙江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预订工作的通知》(浙教基函[201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所有义务段学校从2016年秋季开始部分教材将实行循环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循环使用教材的种类和数量

  《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初中音乐》、《初中美术》和《体育与健康》学校按年级学生人数的40%补充。《小学科学》、《小学信息技术》、《初中信息技术》和《初中文献名邦》学校按年级学生人数的50%补充。小学一年级不实行循环使用教材。

  二、实行循环使用教材后的有关注意事项

  1.各校接本通知后,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并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广泛宣传,以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求学生保护好循环使用的教材,爱惜公共资源。

  2.实行循环使用教材的具体操作方法各校自行积极探索,我局不作统一规定,各校有好的方法及时上报教育局,同时各校要互相借鉴。

  希各校严格按本通知精神,做好循环使用教材的各项准备工作,若在实施过程中碰到具体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基教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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