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局、所、中心)、公司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泗门镇创建省园林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泗门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泗门镇创建浙江省园林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泗门镇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根据创建省级园林镇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打造精品小城、共建美丽家园”,以2016年创建成为浙江省园林镇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建成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镇绿化体系,提高园林绿化艺术水平和档次,形成我镇独特的城镇绿化格调,促进人与自然、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㈠、切实加强城镇园林绿化规划管理工作。在《余姚市泗门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泗门镇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安排镇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和建城区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并按规定严格实施,促进小城市可持续发展。加强城市河道水体和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㈡、加大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力度。结合泗门镇“四边三化”行动,通过规划扩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拆迁增绿等方式,千方百计扩大绿地面积,重点进行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既要有绿化总量的增加,更要有绿化质量的提高,建设一批精品工程,确保在2016年底前,绿化覆盖率达到34%以上。 1、全力以赴抓好公共绿地建设和改造。立足现状绿化条件,实施建成区公园的景观提升改造,以公园原有绿化为依托,合理调整植物布局,科学配置植物群落,完成对建成区公园绿地植物景观的整合和调整,形成绿量丰厚、层次丰富、季相多姿、特色鲜明的植物景观,在现有绿化“量”的基础上实现“质”的提升。2016年,重点实施四海公园建设、汝湖公园改造、重点节点提升等项目建设,新增、改造绿地面积8万余平方米,更好地满足居民休闲游憩需求。 2、全面推进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步伐。按照省园林镇标准,建成区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85%和80%以上。道路绿化要做到乔灌木、花草合理搭配,充分突出植物造景,并具有本地区特点。进一步完善已建成干道的植物配置形式,增加层次和色彩,做到精细化养护,尽快形成完善的城市道路绿化新格局。 3、积极开展建城区闲置地绿化建设。对建城区闲置地可实施临时绿化或永久绿化,或建景观围墙进行围护,以消除“城市伤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市容景观。鼓励闲置地业主实施绿化。 4、加强单位等其他附属绿地配套建设。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 ㈢、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建成区生活垃圾清、收、运体系,建成区道路保洁率90%以上,配有生活垃圾中转或集中处理实施,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85%以上,集中收运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镇区内河道保洁率达100%。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同时加强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和便民设施的配套建设,方便市民群众生活。 三、创建步骤 根据《浙江省园林镇申报评审办法(试行)》及《浙江省园林镇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月至3月)。拟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建立泗门镇创建省园林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创建的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迎接省住建厅专家组及宁波市专家组的实地查看和指导。 ㈡、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8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省、市专家组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创建活动,重点做好现有道路绿地、主要交通出入口、公园广场升级改造,打造建成区园林绿化精品线路。及时收集整理创建台账资料,并汇编成册,完成技术资料报告片。5月初迎接省专家组的初验。 ㈢、申报迎检阶段(2016年9月至11月)对照《浙江省园林镇标准》,组织模拟测评,查漏补缺。完成申报资料汇编并上报,迎接省住建厅专家组的最终考评。 ㈣、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1月至12月)。根据专家组的考评意见,做好整改落实。对创建工作全面总结,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 四、主要措施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争创省级园林镇是镇党委、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城市品质,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宣传部门要积极宣传创建省级园林镇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通过创建工作,营造全民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确保创建成功。 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成立泗门镇创建省园林镇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创建活动涉及到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㈢、狠抓质量,提高品位。从绿化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着手,对设计方案实行招投标,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大的绿化项目设计方案还应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绿化项目的实施和养护管理同时实施招投标,并要实施严格的质量监督和监理;强化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绿化养护示范点”、“茶花杯”优质工程奖等的评选活动,努力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管出精品。 ㈣、广辟渠道,加大投入。为保证各项绿化任务的落实,就必须突破园林建设由政府包办的传统模式,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各方统筹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实行“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政策,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园林绿化事业。对有收益的园林建设项目,努力开辟和扩大利用融资渠道,通过合资、合作,推行股份制等市场运作的形式多方筹资建设。对于按政策规定收取的易地绿化费、绿化补偿费和绿地临时占用费等按规定收足并全部用于城市绿化建设。 ㈤、严格执法,加强管护。新建和扩建项目的绿化审批必须严格按绿化规划管理规定执行。同时,继续抓好建设项目的绿化建设实施情况的跟踪反馈、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依法抓好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切实保护绿化建设成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现有绿地性质,城市管理部门对任意侵占城市绿化用地、非法砍伐城市树木、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予以依法查处,并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占绿、毁绿、破坏绿化的不良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加强绿化的管护,通过开展月度和季度考核,将考核与奖惩挂钩,督促养护单位提升责任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管护水平。 附件:1.泗门镇创建浙江省园林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下载相关附件:泗政发〔2016〕2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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