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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20405364/2016-00193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马政发〔2016〕13号 发布日期: 2016-0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马渚镇政府
马渚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6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线、所、中心)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年无偿献血工作,保障医疗临床安全用血,弘扬助人为乐的人道主义精神,根据市献血办《关于下发余姚市2016年无偿献血活动安排的通知》(余献血﹝2015﹞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2016年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献血办计划和安排,今年我镇需要成功献血160人,献血总量48000毫升的无偿献血任务。
  二、工作安排
  我镇于3月17日、24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为此,各办(线、所、中心),各村(社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镇献血办安排的时间,在马渚中心卫生院(市红十字医院)参加无偿献血。
  具体安排详见马渚镇2016年无偿献血活动安排表(附件一)。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献血计划任务的完成。无偿献血是精神文明的体现,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挽救同胞生命的源泉。为了做好本次献血工作,各单位必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无偿献血计划任务的完成。镇政府每年将对各村(社区)献血情况进行通报,对完成献血任务较好的村(社区)、相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2、坚持宣传引导,落实工作措施,形成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氛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宁波市献血条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开展血液科普知识、献血目的和意义的宣传,营造献血光荣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人人参与、无偿献血”的社会新风尚。
  3、精心组织,切实提高无偿献血效率。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动员与报名工作,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制订和完善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做好本单位的无偿献血工作。各单位在选送人员前,进行必要的筛选,以提高体检合格率及工作效率。并确定一名有较强责任心的无偿献血联系人(带队人员),组织有关献血人员按时到位,并于3月10日之前将2016年无偿献血人员登记表(附件二)盖章后上交至社务办(104),联系电话:62467571,传真:62465208 ,联系人:赵文吉  吴兰芳。
  四、注意事项
  1、献血对象的范围。根据《献血法》规定,凡在本区域内18至55周岁的健康男女公民,都应当积极履行献血义务。
  2、需携带证件。参加献血时,已参加过献血的同志请带好献血证,初次参加献血的同志请带好身份证。
  3、注意事项。献血前晚要休息好,献血当天一定要吃好早餐。
  4.献血当天交通、就餐各单位需自行解决,如个别参加人员在献血时间上有所冲突,向社务办备案后可在二个时间段进行调整。
  

马渚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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