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十三五”时期余姚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三五”时期余姚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十二五”以来,我市贯彻落实“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方针,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业现代化评价位列全省第三位,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综合得分位居全省第九,进入城乡融合发展新阶段。当前,我市“三农”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按照中央、省、宁波有关决策部署和《余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特制定“十三五”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动“三农”持续健康发展。 一、“十三五”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牢牢把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增优势、补短板、促均衡、惠民生,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想方设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促进城乡布局更加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乡土特色风貌更加彰显、乡村新型业态更加丰富、农村居民生活更加殷实、乡村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余姚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是:农业发展水平、农村建设水平、生态文明水平、农民生活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国全省前列,基本形成具有余姚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农业更强。 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农业平台载体建设不断加强,“互联网+”和现代农业发展更加紧密,高效、生态农业有新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更加有效,全面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到2020年,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稳定在2%左右,农业增加值达到48亿元以上。土地流转率达到60%、规模经营率达到70%,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00家、50家、125家。 ——农村更美。 积极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小城镇集聚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水平等进一步强化,7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宁波市美丽乡村合格村标准,10%以上的村创建成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村,7个乡镇创建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林木覆盖率达到4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应治理村全覆盖。 ——农民更富。 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进一步巩固,财产性收入快速增加,转移性收入稳步提高,持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农业劳动力比重达到5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高增速,年均增速稳定在10%左右。到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68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1.8:1以内。四明山区域农民人均收入达到 25700元以上。 ——体制更活。 “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制度、农村产权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户籍制度等改革等进一步深化,涉农领域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城乡融合程度进一步加深,基本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综合得分达到95分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农业增效、发展转型,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1.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相结合、产业调整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努力形成“一环两翼两区”的农业空间布局结构。坚持把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和现代农业“两区”建设有机结合,打造一批上下游协作紧密、产业链相对完整、主体间利益联结紧密、辐射带动能力强和市场综合竞争能力较强的农业全产业链条,形成“一产接二连三”的互动型、融合型发展模式,打造“第六产业”,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山水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一批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特色区块(民宿)和精品线路。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电子商务进百村”工程,提升淘宝网“特色中国余姚馆”运营水平,积极构建网络销售体系和线下农产品储运、配送体系,培育一批地方农产品配送企业。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基于物联网应用、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农业精准生产滨海现代农业先导区。 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装备水平。 推进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倾斜,加快改善道路、沟渠、耕地质量等条件,不断增加标准农田一等田的比重,提高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万亩、产量22万吨以上。推进农田农村水利配套建设,继续开展山塘水库治理、河道专项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积极推广喷滴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积极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落实农机购置、作业、保险等补贴,加大农机应用技术推广、农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余姚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农业机械作业水平和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发展设施农林牧渔业,推进农业装备设施向智能化、一体化、工厂化发展。 3.改善农业生态系统,促进生产环境安全绿色。 坚持农业“清洁”生产,推进园区绿色化改造,启动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三基本两控减”,到2020年全面建成病死动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建立和完善废弃农业投入品包装物与农膜收集处理体系,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创新农作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家庭农场培育试点。积极探索土地休耕轮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实施花木走出去和“退花还林、退耕还林”步伐。稳定巩固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生态补偿政策。推进农业节能减排,推广精量播种、配方施肥技术,加大有机肥和生物农药生产推广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和土壤修复工程,强化对土壤污染的环境监测,加强对污染土壤的风险评估、环境评估和污染修复。 4.强化技术服务集成,推进生产过程全程可控。 增强公益性服务组织功能,扶持发展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推广农产品产地证明和标识卡,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承诺制。围绕农业新品种改良改性、农产品保存保鲜和深精加工、农作物病虫害防御和安全种植等,大力实施农业产业科技项目攻关,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鼓励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提升茶叶、竹笋、杨梅等产业,壮大榨菜、蓝莓和创汇蔬菜等特色精品农业,创建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推进各类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强化农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上的应用,打造“智慧农业”。创建成为气象灾害减灾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县”。 5.创新农业保险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多种风险。 把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加大保费补贴投入,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将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机具、管理用房、从业者人身意外等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建立农业补贴、政策性农业金融、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的联动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多档次、高保障保险产品,探索开展农产品产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试点。稳步发展农村互助合作社保险。 (二)围绕农村增美、居住转优,促进品质提升全域化 1.优化美丽乡村全域规划。 坚持新型城镇化引领,优化农村布局,引导农村集聚建设,以空间结构调整带动人口结构优化和资源均衡配置。结合新一轮市域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完善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示范专项规划、市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市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加强各类规划衔接和建设项目统筹。按照“顺应自然、尊重历史、突出乡土、体现文化、优化布局”的要求,精心编制村庄规划,提升农村形态面貌和建设品位,推进全市规划保留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 2.开展美丽乡村分类创建。 按照“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以及有“一个规划、一个主题、一条干线、一批美村、一链产业”的“五有”标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串点成线、连片成面,重点打造“诗意湖山,记忆古镇”“多彩四明浒溪线”“十里梅乡”“浙东小九寨”和“滨海明珠”等美丽乡村风景线。加强典型引领,发挥示范带动,大力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美丽乡村领头羊,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到2020年全市7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宁波市美丽乡村合格村标准,10%以上的村创建成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村,7个乡镇创建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乡镇。 3.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 围绕把四明山区域打造成为宁波乃至全省领先的生态保护示范区、休闲旅游集聚区、绿色经济先行区、美丽乡村展示区和老区小康样板区“五区”目标,积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人口“内聚外迁”、村庄整治提档升级、基础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民居民宿建设、文化旅游发展、传统产业改造等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生态项目的实施,加强区域生态治理修复,强化水源地保护,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提高生态环境品质,大力推进“低收入农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提升四明山区域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平。到2020年,区域内森林覆盖率达到73% ,村庄整治提升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内聚外迁2000户,区域游客接待量达到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35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700元以上,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4.开展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行动。 以“治乱、改旧、提质”为抓手,优化农村住房布局,深化“三改一拆”、农村“一户多宅”清理和村庄梳理式改造,实施沿路沿线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和特色建筑修复,因地制宜推进浙派民居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居住品质,“十三五”时期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个。全面加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利用,适度开发,促进传统村落活态保护、活态传承和活态发展,传承一批具有余姚乡村特色的“慈文化”“善文化”“孝文化””等活态文化,努力把历史村落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魅力乡村。 5.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扎实推进“五水共治”,深入开展“清三河”活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护体系,实施河湖库塘清污(淤)五年行动,继续实施断头河打通工程,大力推进河道清淤和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到2020年,完成40个村级水环境整治(其中宁波级20个),打造一批“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河道。以“四无一机制”为总要求,以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丢乱扔”治理,洁净农村环境,整体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健全“一把扫帚统管城乡”属地环卫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不断深化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长效机制。以“洁、序、美”为标准,深入推进全民共建“美丽家园”。深化森林村庄建设,美化彩化村庄。到 2020 年,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55万亩以上。 (三)围绕农民增收、要素转换,推进农村产权资本化 1.积极推进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颁证。 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要求,全面开展各类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换)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村居民用益物权。在稳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和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确权确地或确权确股不确地等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完成扫尾和完善。结合不动产登记,开展新一轮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所有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换)证,研究出台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完善农村宅基地权属、管理信息库。有序开展集体养殖水面(河塘、海淡水养殖池塘等)确权登记颁证。经流入主体申请,给予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他项权证和森林资源他项权证。 2.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流转。 农村产权流转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资产资本化的核心环节。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村集体资产股权、大型农机具、农业设施、大宗农产品和仓单、农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进平台流转交易,促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实施细则、纠纷调解仲裁机制、价格形成机制、价值评估机制,完善产权交易平台组织机构和镇村两级网络。研究组建农村产权流转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行为担保”和“信用担保”,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3.深化“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 发挥市、镇两级农合联作用,加强执委会能力建设,稳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构建、政府职能转变以及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快形成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利益共同体。积极探索资金互助,在坚持会员制、封闭性原则和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发展合作金融,稳步构建以农信担保、小额贷款、资金互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新体系。按照法律“非禁即入”原则,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等农村用益物权抵(质)押融资管理办法,推动农村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本化。 4.促进美丽资源向财富转化。 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养生养老、旅游观光、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美丽产业。加强规划引导,建设一批具有生产、观赏、体验、游乐等功能配套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生态农庄、慢生活休闲基地、民宿集聚区和乡村精品民宿。坚持村庄经营理念,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民增收致富有机结合起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盘活存量资产,以集体土地、资产入股等形式发展美丽经济或配套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产业,推进“电子商务进百村”工程,鼓励引导农民借助互联网实现创业就业,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产品销售网络。“十三五”期间,扶持农村电商创业5000人。 5.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和耕地保护补偿动态增长机制。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耕地、林地、滩涂等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增加村级组织和农村居民资源保护转移性收入。以村集体和农户为补偿对象,以项目资金的方式,对全市所有耕地进行有偿保护。加大对饮用水源地、重要生态湿地、生态公益林的生态补偿力度,探索实施将水源地周边竹林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村集体和群众合理分享。 (四)围绕福利增加、待遇转正,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 1.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建设和共享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促进我市人口合理布局和就近转移,加快形成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2.统筹城乡就业培训。 全面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培训情况调查,建立健全全市劳动力培训统计数据库,因人施训、分类组训。对已在二三产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按照产业转型升级用工需求,以增强稳定就业能力、培养创新思维、培植创业精神为目标,实施新一轮农村富裕劳动力非农就业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分工分业,逐步使一批“兼业农民”转型成为制造业熟练的技术工人、较高素质的三产从业人员和中小微企业主。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积极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培育创客文化,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格局。到2020年,建成10家众创空间和创客服务中心,孵化500家创新型中小微企业。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优质。 以农村为重点全面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打造覆盖城乡、发展均衡的学前教育体系。深化“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共同体”等组织方式,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推进特色高中建设,探索普职融通的综合性高中发展模式。深化职业教育“一校一品”建设,推动“专科”型特色学校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抓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深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331工程,健全送文化下乡长效机制和公共文化产品“订单式”配送机制,切实提高公共文化供给效率,打响“阳光文化直通车”品牌。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优化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公共卫生资源均衡同质,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0元以上。加强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医疗健康设施,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水平。到2020年,医疗机构总床位规模争取达到4000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00人。 4.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 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按照“扩大覆盖面、缩小待遇差、提高统筹度”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城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和残疾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从“广覆盖、低水平”状态向“全覆盖、高水平、一体化”转变,不断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不断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研究制订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设农村房权、地权、股权、林权等财产权益抵(质)押贷款等机制,拓宽养老渠道。 5.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全面对接。 强化城乡功能协调,深入推进城市交通、电力、供水、供气、广电、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进农村公路网络化建设,提高“村村通”道路等级,新建改建农村联网公路300公里。大力实施农村“普网工程”,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差距。 (五)围绕基础增强、治理转变,形成农村法治常态化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创新完善村党组织设置,推行“党建+”工作模式。高度重视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激励优秀村书记服务农村基层治理。完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组织分离和独立运行机制。深化农村工作指导员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农指员队伍扩容和服务内涵拓展延伸。积极培育老年协会、环保协会、志愿者协会等服务型、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乡贤”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纠纷的能力。加强农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监督审查力度,强化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把村干部的“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深入推进“三美乡村”和文明示范线建设,增强农民群众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养成健康、文明、节俭的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文化,积极培育社区意识、社区精神,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乡村大舞台、家园馆等平台建设,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弘扬新余姚精神,扎实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继续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活动,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凝聚正能量。进一步总结道德广场、道德亭、道德林、道德墙、道德窗、道德夜校、道德评议会以及“老娘舅”等好做法,大力弘扬善行义举,挖掘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 3.深化农村自治机制建设。 坚持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治”融合,以村规民约修订实施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原有村规民约操作性不强、合法性不够、执行度不佳等问题,强化修订完善、教育宣传和执行落实,注重制度的刚性约束,注重文化的道德约束力量,全面陶冶民风、改善村风,提升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抓好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搞好农村现有民主、法治制度的执行落实,鼓励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通过抓好制度落实来促进村级事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普法宣传教育,内化法律精神,引导和支持农民运用法律手段、利用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巩固农村“五多”问题清理成果,严格落实有关村务准入制度,确保村级组织依法自治。进一步完善行政村运行经费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和实施细则,确保行政村有人干事、有钱做事。 4.净化农村法治生态环境。 建立健全农村治理法治化工作领导组织力量体系,厘清组织、政法、民政等部门在农村治理法治化工作中的职能定位,明确牵头抓总部门,落实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着力构建由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乡镇工作体制机制,推进责、权、利对等,确保乡镇党委政府有精力、有权力、有能力、有财力更好地抓好农村治理。发挥农村社会民间组织积极作用,带动农民广泛参与决策、实施、监督,提升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加强农村司法力量建设,推动执法、司法力量向农村基层倾斜。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探索建立流动人口素质教育培训体系。立足夯实基础、共同治理,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深化群防群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治安防控力量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平安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要建立健全上下互动、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总揽全局的作用,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进政府机构行政职能整合优化,实现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城乡全覆盖,构建大部门服务新农村的建设体制,形成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合力。要健全“市规划指导、乡镇(街道)主抓落实、村为实施主体、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合力共建”的工作推进机制,提高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考核结果在党委、政府领导政绩考核中的比重,确保每年度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落实。 (二)强化财政保障。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财政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完善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支农政策效能评估。突出资金投放方向,重点向农业基础设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公共安全、农林生态环境保护、粮食安全、职业农民培训等基础性领域倾斜。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农村基础设施以及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三)强化科技保障。 改革和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农技队伍培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增强基层农技服务能力。结合乡镇农合联建设,探索组建“1个区域性农技中心+X个乡镇(街道)”的模式,通过政府购买科技服务的形式,培育壮大经营性科技服务组织。整合科研资源,加大对农业科技企业的扶持,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强化对科研人员的激励,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发挥政府对农业科研投入的主导作用,提高农业科研经费投入总量和比例,通过合作、参股、联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研,推动农业科研机构和现代农业园区共建共享综合性农业科研基地。 (四)强化人才保障。 统筹规划农村人才培养,强化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涉农专业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内容与模式的创新,采取“3+2”全日制教育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质的农业技术骨干人才、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健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培育机制,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城乡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高校及职高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加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开展高级经营管理课程和境外农业研修,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建立健全涉农干部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懂业务、会管理、高素质的涉农干部队伍。 下载相关附件:余政办发〔2016〕101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余姚市社会主义新农…….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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