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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6-1915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发﹝2016﹞88号 生成日期: 2016-1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余姚市下姚江河道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下姚江河道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余姚市下姚江河道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环保局、凤山街道办事处、梨洲街道办事处、陆埠镇人民政府、丈亭镇人民政府、河姆渡镇人民政府、大隐镇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由业务科室和各地水利站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分管领导担任。
  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余姚市下姚江河道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总召集人:黄和庆 市政府
  召集人: 洪 波 市政府办公室
   姚俊杰 市水利局
  成 员:徐亚红 市水利局
   俞安辉 市农林局
   金苏红 市环保局
   施利森 凤山街道办事处
   陈 杰 梨洲街道办事处
   魏建锋 陆埠镇政府
   祝永权 丈亭镇政府
   诸鸿军 河姆渡镇政府
   施建军 大隐镇政府
  由徐亚红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陆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联席会议职责
  通报下姚江河道管理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下姚江河道管理的各项考核指标和工作措施;研究解决下姚江河道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需要提请联席会议审议和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协调解决下姚江河道管理的一般性问题;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席会议议事方式
  联席会议议事方式包括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
  (一)全体会议
  通报下姚江河道管理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下姚江管理的各项考核指标和工作措施;研究解决下姚江河道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经总召集人审定后印发各成员单位。
  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批准并召集,全体组成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和全体联络员列席,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二)专题会议
  专题研究下姚江河道管理中某方面重要问题,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下姚江河道管理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由召集人审定后印发各成员单位。
  专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会议,相关成员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和有关联络员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联络员会议
  通报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研究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联络员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召集,根据需要由全体联络员或相关单位联络员参加。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下姚江河道堤防、水闸、泵站、界桩、公告牌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养护;负责下姚江河道堤防管理、养护、保洁和沿江支流河道的河面保洁;负责下姚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发生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和渔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并配合查处;配合下姚江河道信息化建设并接入市级平台。
  (二)市水利局:编制下姚江河道相关水利规划、计划;做好下姚江河道管理范围的界桩、公告牌设置方案;牵头建设下姚江河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做好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协助做好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监督指导沿江各乡镇(街道)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河道保洁;负责下姚江水面的日常保洁;依法查处下姚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涉水违法行为。
  (三)市农林局:负责下姚江河道渔船、渔业及其养殖设施的监管、执法;依法查处从事非法网箱养殖和利用电网、地笼、鱼箔等非法捕鱼的违法行为。
  (四)市环保局:负责下姚江河道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下姚江管理范围内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附件:1.余姚市下姚江河道管理工作方案
   2.余姚市下姚江河道堤防管理和河道保洁考核办法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余姚市下姚江河道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下姚江河道(指蜀山大闸以下余姚行政区域内河段)的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充分发挥河道行洪、排涝、灌溉、供水、航运和生态环境景观等功能,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责任,根据《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和《三江河道堤防管理和河道保洁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下姚江河道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管理体制
  按照三江河道管理工作要求,余姚市对下姚江河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按属地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根据联席会议职责分工,余姚市水利局负责下姚江河道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日常管理监督由市姚江水利管理处负责。沿江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本行政区域内下姚江堤防管护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管理范围
  下姚江河道具体范围为:姚江左岸为蜀山大闸起至河姆渡镇与江北区交界处止,全长21.5公里;姚江右岸为蜀山大闸起至大隐镇与鄞州区交界处止,全长23.7公里;堤防两岸背水坡脚外10米(有护塘河的以护塘河为界)。
  三、管理内容
  建立健全河道堤防巡查、维修养护、水工程观测、河道保洁等规章制度;建立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处置机制,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落实下姚江河道水工程管理与养护、河道保洁专业养护队伍,并制定内部监督考核办法实施监管考核。
  1.日常巡查。严格按照《浙江省河道堤防巡视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河道管理日常巡查机制,具体由余姚市姚江水利管理处落实,应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行为,并做好巡查台帐记录。
  2.堤防养护。根据下姚江堤防实际及《浙江省河道堤防维修养护技术规定》制定本区域内河道堤防维修养护制度和工程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具体委托所辖乡镇街道落实下姚江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维修养护保洁控违等长效管理措施,重点针对汛期做好应急抢险的安排及应急抢险工作。
  3.水政执法。由余姚市姚江水利管理处负责,确保水事秩序良好,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新搭建的违章建筑物;无非法泥浆池;无堤防开缺;无新发生的填占河道行为;无其它影响水工程安全、行洪畅通和河道美观的水事违法行为。需报告水政执法大队及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的,应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4.河道保洁。下姚江余姚段水域保洁由余姚市水利局委托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进行统一招标和保洁监管,并根据《三江河道水域保洁招标和管理委托协议》相关规定,抓好各项落实工作,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姚江水利管理处负责。
  5.渔政管理。下姚江的渔船、网簖、网箱及养殖设施的监管由余姚市农林局负责管理。
  6.环境保护。下姚江河道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下姚江管理范围内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余姚市环保局负责管理。
  7.项目监管。下姚江河道内涉河涉堤工程建设方案、临时占用河道水域项目施工方案的初步审查和报备工作,由余姚市水利局(或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余姚市姚江水利管理处负责对已批涉河涉堤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监管。
  8.考核制度。由余姚市水利局邀请相关单位适时组织召开河道管理工作例会,及时通报河道管理情况,分析河道保洁、堤防管护、工程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总结河道管理经验,及时布置工作。
  9.台帐整理和信息报送。由余姚市姚江水利管理处负责日常台帐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相关材料的报送。
  四、管理经费
  按上级财政部门规定,严格规范经费的审批,不随意变更项目经费的支出结构,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
  附件2
  余姚市下姚江河道堤防管理和河道保洁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余姚区域内下姚江河道管理,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管理成效,对照《宁波市三江河道堤防管理和河道保洁考核办法》,结合余姚市河道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下姚江河道具体范围为:姚江左岸为蜀山大闸起至河姆渡镇与江北区交界处止,全长21.5公里;姚江右岸为蜀山大闸起至大隐镇与鄞州区交界处止,全长23.7公里;堤防两岸背水坡脚外10米(有护塘河的以护塘河为界)。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下姚江河道综合管理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管理责任明确、日常巡查到位、问题发现及时、事件处置妥当、工程养护规范的河道管理机制。达到水利工程安全、水事秩序良好、河道环境优美、行洪排涝畅通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河道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堤防安全、防汛安全,充分发挥下姚江河道的综合效益。
  三、考核对象
  下姚江河道沿线乡镇(街道),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具体单位为:梨洲街道办事处、凤山街道办事处、陆埠镇政府、丈亭镇政府、河姆渡镇政府、大隐镇政府。
  四、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原则。
  3.坚持公开考核结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五、考核内容
  1.组织管理。管理责任、人员队伍、养护队伍的落实情况。
  2.巡查工作。巡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巡查的效果。
  3.事件处置。妥善解决问题的效率,专项行动的开展,水事秩序的维护,不良社会影响的避免和消除等情况。
  4.管理养护。堤防泵站等水工程的管理、维修养护的落实情况。
  5.台帐及信息化。日常管理台帐资料的整理和相关材料的报送情况,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管理信息的报送情况。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工作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2-1:《下姚江河道堤防管理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考核总分110分,其中基本分100分,加分项10分。
  六、考核方式
  由余姚市水利局委托姚江水利管理处具体履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1.月检查:每个月对下姚江河道堤防及沿线水利设施的管养情况进行实地检(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单形式抄送给被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和落实,并将整改和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余姚市姚江水利管理处;逾期未整改落实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由余姚市姚江水利管理处记入被考核单位年度考核档案。
  2.季通报:被考核单位每季度末将开展下姚江河道管理的相关情况以报表形式报余姚市姚江水利管理处,报表格式由余姚市姚江水利管理处统一制定。余姚市姚江水利管理处根据被考核单位的上报情况,结合月度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季度初联席会议办公室向被考核单位进行通报。
  3.年考核:年度考核前由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填写自查报告提交余姚市姚江水利管理处。余姚市姚江水利管理处结合月检查,于当年的12月份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4.随机抽查:除正常检查考核外视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七、经费保障
  年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下拨堤防管理费用,考核分在85分及以上的,按100%支付费用;考核分在70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按80%支付费用;其它按75%支付费用。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姚江是余姚的“母亲河”,也是余姚一张亮丽的名片,加强姚江河道管养是开展“五水共治”,落实“河长制”的重要举措,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姚江河道管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抓好姚江河道的各项管养工作。
  2.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被考核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内姚江的管理养护方案,落实管理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分工,确定责任人,切实强化管理。
  3.处置迅速,规范有序。
  被考核单位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主管部门及上级交办或三江联席会议办公室移交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响应,迅速处置,尽快办理,做到合理、合法、合规,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
  4.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被考核单位要强化内部考核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做到各项管养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具体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由余姚市下姚江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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