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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6-1908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6﹞95号 生成日期: 2016-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55号)要求,推进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满足城乡居民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标准化建设为手段,渐进式推进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水平,为建设文化强市提供有效载体和支撑平台。
  (二)基本原则
  ――
  坚持导向,服务大局
  。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用先进文化占领基层文化阵地。
  ――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以政府为主导,统筹规划,加大投入。鼓励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拓宽建设渠道。
  ――
  坚持公益,保障基本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坚持公益性,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向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益、便利的公共文化服务。
  ――
  盘活存量,扩大增量
  。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适当扩大增量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保证设施不闲置、资源不浪费。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范围内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供需相适、保障有力、群众欢迎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适应工作需要和时代发展的基层文化队伍;培育和打造一批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市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二、功能定位
  (一)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以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基本文化权益为落脚点,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内容,确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服务项目,为基层群众提供标准化、均等化、便利化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二)增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
  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教育、提升基层组织政治功能的重要阵地和平台。借助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学习交流等党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改善民生、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
  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广大群众实际精神文化需求,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等,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书法绘画、摄影展览、体育竞赛等群众有积极性且易参与的文体活动,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打造基层文化品牌,形成“一镇(乡、街道)一品牌、一村(社区)一特色”的群众文化格局。借助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兴办各类文体团队,引导广场舞等群众文体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群众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
  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村建有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农村文化礼堂,社区建有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建设全民健身中心、村建设全民健身广场、社区建设健身点。
  (二)功能设置。
  各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设置“一馆、二室、一厅、一场、一栏”,即图书分馆、电子阅览室(共享工程活动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厅和室外文体广场、科普文化宣传栏;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设置“四室、一场、一栏”,即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共享工程活动室)、文体活动室、教育培训室和室外文体小广场、科普文化宣传栏。
  (三)设备配备。
  各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配有图书(15000册以上)和电脑(10台以上)、电视、音响、桌椅等开展文化活动所需设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至少配备图书(1500册以上)和电脑(5台以上)、电视、音响等开展文化活动所需的设备。
  (四)岗位设置。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配备工作人员。村配备1名宣传文化员,或设立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文化岗位。社区宣传文化员可由社务工作人员兼任。
  四、建设任务
  (一)整合公共资源。
  统筹推进村级规范化建设、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对基层实施的惠民项目,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终端平台优势,整合各部门在基层投放的各类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的统筹使用,提高利用效益。
  (二)创新服务方式。
  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和农村文化礼堂理事会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业务辅导和指导,提升其文化信息资源总量和服务质量。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科学设置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采取“订单”式服务,实现供需对接。
  (三)丰富服务内容。
  围绕新时期党和国家重大惠民政策,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创建,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培育和打造基层文化品牌,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四)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由市级统筹规划、乡镇(街道)监督指导、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和社区文体活动中心)自我管理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机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制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设施安全有效利用。
  (五)鼓励社会参与。
  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丰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内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赞助活动、捐助项目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9月底前完成)。
  按照国家、省要求,各地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本辖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家底,理清建设目标,明确建设任务,落实建设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0月至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本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城区4街道本级在文体设施、场所使用上与市级资源共享,不再搞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朗霞街道、小曹娥镇和丈亭镇综合文化站要在原有基础上做好提档升级工作;陆埠镇、三七市镇和大岚镇要列出建设规划,建成与集镇规模相匹配的综合文化站。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底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本辖区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确保建设一批,管好一批,用好一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适当调度、指导、检查、验收和总结。对建设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低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确保到2020年年底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城市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两大基础平台和终端阵地,各乡镇(街道)在推进建设过程中要强化主导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抓紧制定落实方案,统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宣传文化部门要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发挥好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建设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整合基层文化建设有关资金,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给予支持。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要按要求配齐配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培、专题辅导等方式,确保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专兼职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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