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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6-1910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6﹞4号 生成日期: 2016-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2016年春节运输工作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节前15天,节后25天)。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关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市春运的各项工作,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确保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精心谋划组织,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为统一指导和协调春运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公安、安监、城管执法、人力社保、总工会、海事、文广(旅游)、民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春运办),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内,抽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根据有关人事的变动情况,务必在春运前将相关办事机构人员调整到位,并同步落实到岗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应予以支持和安排;春运工作领导机构人员、联系人及值班电话于2016年1月21日前报市春运办。市直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二、各司其责,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春运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春运期间的运输组织、运力调配和运输企业安全监督工作;加强运输市场管理、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超载旅客分流驳运工作;做好春运期间全市公路畅通的保障工作,加强公路的养护、路政巡查,备足防冻防滑物资,对雪阻、水毁等原因造成的阻塞和损坏的公路,及时做好清理、疏通和修复;及时报告公路通行信息和客运交通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对重点车站及其他区域的安保巡查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掌握外来务工人员返乡的数量、流时、流向,指导返乡人员不乘坐非法营运和无春运证的车辆,确保返乡安全;开展劳动力市场治理整顿,发布用工信息,引导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做好节前节后就业专项服务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春运安全的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隐患排场,加强对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备环节的监督。
  市住建局:负责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对交通组织的影响。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客运站周边的环境整治,确保城区道路畅通和市容环境整洁,遇到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做好路面除冰、除雪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好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储备。
  市总工会:负责开展关爱外来务工人员活动,组织平安返乡行动,协助铁路、交通运输单位做好农民工团体订票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春运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
  市商务局:负责春运期间运输工具的燃油供应以及应急生活物资的保障。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旅游局):负责加强春运期间旅游景点及旅行社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气象监测,春运期间及时向市春运办和各春运实施部门提供准确的气象预报。
  海事余姚办事处:负责做好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保证船舶处于良好状态;打击超载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规范船舶航行秩序;维护水域通航环境,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做好水上交通信息报送。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春运营运驾驶员的安全资质审核、安全教育和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测;设立春运安全检查服务站;做好春运期间交通分流的组织并实施,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的交通疏导,整治车站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市区各车站进出道路的畅通;会同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做好超载分流工作,及时报告超载客车查处情况。
  铁路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负责春运期间铁路北站广场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管理,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管理,客、货运秩序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商贸综合体的综合管理工作。
  高铁余姚北站、余姚火车站:负责争取增开临时旅客列车;加强与市总工会、教育等部门联系,做好农民工团体票和学生票预售工作;做好代售点售票组织工作;加强候车、站台乘降组织,会同车站区域管理部门维护广场候车秩序;做好铁路运输统计数据报送;统筹安排重要物资运输。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春运工作安全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措施和责任,全力打造“平安春运”。春运开始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春运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针对道路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要加强车辆超载超限的检查。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加强运营车辆动态监控,尤其要对“两客一危”车辆的监管。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制度。对容易诱发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超载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继续联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继续在329国道设立春运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服务。严禁非法改装车载客,客运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以上的客车按照有关法规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坚决实行卸客转运,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严禁只罚款、不分流。运输管理部门要落实驳运车辆,及时分流旅客。
  加大道路、桥梁和航道畅通保障力度,对重点目标和要害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道路安全标志标线等设施的完善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对事故多发地段进行整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春运期间,一般施工路段应停止施工,确实不能停工的要设置指示标志或安排专人指挥,确保双向通车。公安部门要狠抓春运期间治安管理。对车站、线路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强化交通疏导管控,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车站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城管部门要对设在车站周边和城市道路及交通主要干道的摊贩和马路市场,采取措施加以整治;遇冰雪恶劣天气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为春运提供准确的气象服务。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市场价格监控,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电力管理部门要保障客运站、售票点等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运管部门对客运站场要加强安全门检制度,社会停车场、临时站点由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派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早准备落实,保障旅客运输顺利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根据今年春运新特点,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加强与春运领导机构及铁路、交通部门的沟通联系,以便及时做好运力安排和运输组织。交通部门要提前做好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的预测,加强实时监测分析,组织充足的运力投入春运,特别是在春运的客流高峰期,要加强运力的调度,完善和启动应急疏运方案,及早落实足够疏运运力,并根据客流变化,随时启动应急机动运力,疏导春运旅客,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同时要统筹兼顾,做好节日市场供应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邮政、快递企业要做好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等的收寄、运输和投递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民工客流的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掌握本地外来民工的情况,对民工集中的企业,要做好民工有序返乡工作。
  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整治运输市场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要根据有关法规,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
  五、完善应急措施,提升处置应对能力
  春运期间,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有序进行,各单位要总结往年应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制定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防范能力,积极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一旦发生运力大幅下降、客流骤增、低温雨雪冰冻、雾霾天气等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量滞留等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恢复运输秩序。公路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及时启动安全防范方案,确保公路畅通;运管部门要随时处置恶劣天气造成的旅客滞压、严重交通事故的旅客疏运,提前做好应对城区客运站周边道路拥堵后造成的发班不正常状态的处置措施。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储备一定的应急运力和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以备急需。
  六、加强秩序管理,提升春运服务品质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创新服务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运输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定期或提前公告节日期间的运输信息;努力推动购票渠道更多元,不断提高旅客购票便利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发生客班延误时,要妥善处理和安置旅客。遇有恶劣天气运输工具无法正常运行时,主动做好服务和解释工作。并组织志愿者到主要客运场站,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春运志愿者服务,及时帮助有困难的旅客,对老、弱、病、残、孕旅客给予特殊关照。运输管理部门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和媒体的批评监督;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切实保障广大旅客、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改善运输秩序,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七、加强春运宣传,及时报送各类信息
  春运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运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春运动态,通过网络、简报、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并及时报道
  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作和引导作用,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
  各场站要充分利用广播、显示屏、宣传栏、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载体,及时发布运力状况、售票方式及客票供需信息,方便旅客调整出行方式,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同时,加强对旅客出行安全常识的宣传,使旅客自觉乘坐正规客车,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并协同监督驾驶员行为。
  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确保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并于2016年3月4日前书面上报市春运办。
  市春运办值班电话:62782111、62782200(传真)
  市春运办地址:南雷南路388号(交通大楼七楼)。
  

附件: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成员名单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余姚市201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
  成员名单
  

组 长:范焕平
  副组长:龚共军(市政府办公室)
  成 员:茅立明(市交通运输局)、钟后毅(市公安局)、褚贵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金灿(市安监局)、陈四清(市城执法管局)、姚坚(市民政局)、项孝婷(海事余姚办事处)、严定汉(市总工会)、刘建勇(市气象局)、胡骁勇(市商务局)、宋文钦(市住建局)、唐孟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国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周伯海(铁路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史荣伟(铁路余姚站)、胡海(高铁余姚北站)、冯建红(市交通运输管理所)、陈冠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茅立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舒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张剑森(市交通运输局)、冯建红(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任办公室副主任。
  安全组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陈冠民任组长,舒斌、张彤任副组长,办公室地点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内,联系电话:62866696
  运输组设在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冯建红任组长,宋礽辉、郑树明、邬四海任副组长,办公地点在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内(南雷南路388号),联系电话6278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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