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的节日,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形式:这次大检查采取企事业单位自查、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检查、镇政府领导带队分组检查(附件1)相结合的形式。 (二)检查时间:从9月2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重点是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领域。 二、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道路交通:由交巡警中队、公管站、路政中队负责,加大对运输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现象发生,加强对客运汽车的安全检查。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运输行为,防止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 (二)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由派出所、综合管理大队、安监所负责。重点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超市、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同时会同农办做好各村“十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三)旅游景点:由旅游办负责。重点检查景区的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及道路安全等情况。 (四)食品安全:由工贸办负责。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单位部门要配合工贸办对全镇涉食单位包括饭店农家乐、超市、商店、食品加工点、小作坊、单位食堂、农贸市场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涉食单位经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是否有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和相关制度;经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否索证索票;有否建立购销台帐;经营现场环境卫生状况,制作环节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储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没有过期食品、变质食品,有没有添加违禁添加剂等。 (五)宗教场所:由宣统办负责。重点检查:物品是否摆放有序,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作。 (六)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规模以上企业由工贸办、安监所负责;规模以下企业由各村各自负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等情况。 (七)危化企业:由安监所负责。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零售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雷、防静电、防爆炸、防泄露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烟花爆竹:由安监所负责。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管理力度,重点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九)建筑施工(水利工程):由村镇建设办及农经办负责。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督查全镇所有在建工程(水利工程),特别是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细化检查施工现场排水、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工人临时宿舍等在建工程施工和基础设施工程安全,加大对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 (十)农业机械:由农机站负责。重点检查农机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农机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十一)学校、医院、敬老院:由社会事务办负责。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是否开展日常安全教育以及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是否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 (十二)特种设备:由安监所负责。重点检查锅炉、压力管道、办公楼电梯、起重机等大型设备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十三)供电安全:由供电所负责。要加强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维护情况;加强高低压线路设备巡检,及时消除缺陷,对经常发生故障的线路或地段进行重点巡检,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大检查活动,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检查。 (二)落实责任,严格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确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要依法实现停产停业整顿。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请各检查单位认真填写《各类企业、单位根据行业特点重点内容检查表》(附件2)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进村组、车间班组,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针对节假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宣传普及群众的自防、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识,提高安全自救技能。 (四)严格值班,落实应急救援。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及善后事宜;制定和完善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有效实施救援;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 附件1:镇政府领导带队检查分组安排 附件2:各类企业、单位根据行业特点重点内容检查表 梁政发〔2015〕51号附件
梁弄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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