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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27/2015-0040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泗政办〔2015〕22号 生成日期: 2015-0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泗门镇
泗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泗门镇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局、所、中心)、公司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乡镇(街道)消防队伍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余政办发〔2015〕48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镇消防队伍建设,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消防工作站。现将组成成员和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一、消防工作站组成成员:
  站长:王新灿
  副站长:吴伟江、张兴园、魏冲冲、李思鹏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镇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2、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检查督导考核,督促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镇机关办(所)、村(社区)抓好落实。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站台账,使用消防安全网格化信息系统,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工作信息,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提供消防工作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
  4、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和消防检查,实施“户籍化”管理。落办上级督办指令,核查上报火灾隐患,牵头消防安全抄告和联合执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对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员、网格员、专职消防队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指导。
  6、利用镇各类宣传设施,广泛宣传消防常识,适时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培训活动。
  7、积极参与辖区消防规划制修订、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8、配合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火灾事故调查,积极参与火灾事故善后处理。
  9、完成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泗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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