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507032X/2015-00038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城管委办〔2015〕8号 | 生成日期: | 2015-08-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
余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要求上报宁波市优秀城市美容师候选名单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大力弘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环卫优良传统,树立一批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根据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宁波市建设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城市美容师的通知》(甬城管联〔2015〕1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宁波市优秀城市美容师评选表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推选1名宁波市优秀城市美容师候选名单。从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中,我们再综合推选4名候选人申报“宁波市优秀城市美容师”。 二、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市容环卫事业,遵纪守法、团结群众,具有“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无私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连续从事环境卫生工作3年以上,且近3年曾被评为县(市)区级以上政府(含市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市容环卫先进工作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近几年已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的不重复推荐): (一)在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充分发挥“团结、奉献、服务、创新”精神,并在提高本单位或本部门环卫工作绩效,深化行业创新改革,推进管理服务、处理技术、设施装备优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团结和影响身边同事立足岗位作奉献,在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甘于平凡、恪守职责、勤奋工作、规范服务,本职工作出色、模范示范作用好,在岗位争先创优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推荐和评选范围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从事生活垃圾(粪便)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作业的环卫服务单位(含服务外包企业)及其基层单位(所、站、队、场、车间、班组等)的一线环卫工人和一线管理、技术人员。 四、评选方法 (一)采用自下而上、层层遴选的方式,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上报候选名单后,经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最终确定4名候选人上报名单。 (二)宁波市城管局和宁波市建设工会结合浙江省第十九个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全面负责组织评选表彰工作。 (三)各单位需根据要求,填报宁波市优秀城市美容师申报表(详见附件1)一式3份,要求优秀城市美容师事迹材料1000字以上(事迹中要写明所在的具体工作岗位和主要职责),可附页。经审查盖章后,于2015年8月20日前(逾期视为放弃)报送我局环卫处办公室(地址:谭家岭西路39号),联系人:周宇,联系电话:62771975。 附件:宁波市优秀城市美容师申报表 余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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