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序号 | 考评 项目 | 考核质量标准 | 评分细则 | 考评方式 | 评分 |
1. 环 卫 管 理 200分 | 1.1 环卫质量标准(35分) | ⑴一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18小时、二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16小时、三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14小时。(10分) ⑵一级道路洒水频次≥3次/日、二级道路洒水频次≥2次/日、三级道路洒水频次≥1次/日。(5分) ⑶一级道路清洗频次≥2次/周、二级道路清洗频次≥1次/周、三级道路清洗频次≥1次/2周。(5分) ⑷一级道路机扫频次≥3次/日、二级道路机扫频次≥2次/日,机扫率≥30%,合理安排各类机械清扫冲洗作业时间,应避开交通拥堵时段。(5分) ⑸背街小巷中城区中心街道实行16~18小时动态保洁;城区周边街道实行12小时以上动态保洁。(5分) ⑹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辖区内10%以上小区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3分) ⑺公共公厕开放时间4-10月份不少于17个小时,其它时间不少于16个小时。(2分) | ⑴清扫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每条扣1分。 ⑵道路洒水频次未达到规定次数,每条扣1分。 ⑶道路清洗频次未达到规定次数,每条扣1分。 ⑷机扫频次未达到规定次数,每条扣1分,机扫率<30%的扣1分,各类机械作业有影响道路通行的投诉扣0.5分。 ⑸未达到要求的,每条扣0.5分。 ⑹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未达到比例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 ⑺开放时间少于16或17小时的,每座扣0.5分。 | 随机抽查或GPS抽查 |
1.2 日常 巡查 10分 | 根据当月日常巡查抄告单发放情况进行评定。(10分) | ⑴未发放抄告单的,得5分。 ⑵抄告单发放5张以下的,得3分。 ⑶抄告单发放6-10张的,得1分。 ⑷抄告单发放11张以上(含11张)的,不得分。 ⑸抄告单发放后未在规定时期内进行整改反馈的,每次扣1分。 | 资料查阅 |
1.3 问卷 调查 5分 | 发放问卷调查表,根据市民对区域内生活环境卫生状况满意度进行现场评定,抽样要求发放15份问卷调查表,其中10份发放对象为区域内主次干道上沿街店铺的从业人员,5份为区域内城中村(行政村)、小区内居民。(5分) | ⑴满意率高于90%的,得5分。 ⑵满意率达到70-90%的,得3分。 ⑶满意率达到50-70%的,得1分。 ⑷满意率低于50%的,不得分。 | 随机 发放 |
分类序号 | 考评 项目 | 考核质量标准 | 评分细则 | 考评方式 | 评分 |
1. 环 卫 管 理 200分 | 1.4 道路绿化 保洁(包括交通 道路、广场、绿地) 60分 | (1)路面见本色,无明显散落垃圾,绿化带同步保洁。无烟蒂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杂物堆积、无积泥沙石、无积水污渍。路面、路肩、平台、边坡等干净无杂草石块、绿化隔离带树穴干净、侧石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不得将垃圾杂物扫入窨井、河道内,窨井排水口沟槽干净无堵塞(20分) (2)按规定着装,佩戴安全保护标志。清扫工具整洁,存放整齐。作业车辆停放不阻碍行人车辆通行。(3分) (3)道路两侧及公交车站、广场、公共交通设施等应按标准规定设置分类果壳箱。(2分) (4)果壳箱内应袋装化(包括道路两侧、公园广场绿地、背街小巷),垃圾及时倾倒,内部清理,外壁擦洗每日不少于一次,保持清洁。破损的果壳箱应及时修复或更新(包括道路两侧、公园广场绿地、背街小巷)。(15分) (5)主要道路、公园、广场、绿地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30分。(10分) (6)公园、广场、绿地等周围弃物控制指标为每100平方米内垃圾杂物数目不超过3个(包括塑料袋、果皮、纸屑、烟蒂、痰痕等垃圾污迹),道路保洁达到一级管理水平。(10分) | ⑴每发现一处,一级道路扣3分,二级道路扣2分,三级道路扣1分; ⑵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⑶未按标准设置果壳箱或设置不规范,本项不得分。 ⑷每发现一处,一级道路扣3分,二级道路扣2分,三级道路扣1分,公园、广场、绿地、背街小巷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⑸每发现一处,一级道路扣3分,二级道路扣2分,三级道路扣1分,公园、广场、绿地、背街小巷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⑹公园、广场、绿地等周围绿地废弃物控制指标超出3个,每超1个扣1分,扣完为止。 | 抽取一级、二级、三级道路各1条进行检查,按照5:3:2比例计算后取平均分。 抽取公园或广场、绿地1处。 |
1.5 背街 小巷 保洁 10分 | ⑴无明显散落垃圾。(2分) ⑵无烟蒂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杂物堆积、无积泥沙石。(2分) ⑶路面干净、绿化隔离带树穴干净、排水口沟槽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2分) ⑷按规定着装,佩戴安全保护标志。(1分) ⑸清扫工具整洁,存放整齐。(1分) ⑹保洁车辆停放不阻碍行人车辆通行。(1分) ⑺不得将垃圾等杂物扫入窨井、河道内。(1分) | ⑴每发现一处散落垃圾扣1分。 ⑵每发现一处垃圾杂物等的扣1 分。 ⑶每发现一处不干净的扣1分。 ⑷未按规定着装或未佩戴安全保护标志的扣1分。 ⑸清扫工具不整洁、未整齐存放扣1分。 ⑹保洁车辆停放有碍行人车辆通行的每处扣1分。 ⑺将垃圾杂物扫入窨井、河道内的,每发现一处,本项不得分。 | 抽取背街小巷2条进行检查,取平均分。 |
1.6 城中村(社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10分 | ⑴路面、绿化带整洁,达到“四无四净”要求,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乱倒建筑垃圾。(“四无四净”是指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泥堆积物、无痰迹烟蒂,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窨井沟槽畅通侧石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5分) ⑵垃圾收集投放设施无破损,且周边环境整洁,垃圾清理及时,不得出现满溢,设施清洗干净。(5分) | ⑴有垃圾或发现卫生死角或有乱堆、乱放、乱倒建筑垃圾的,每处扣1分; ⑵有破损、垃圾满溢、设施不洁的每处扣2分。 | 抽取城中村(社区)、城乡接合部各2个进行检查,取平均分。 |
分类序号 | 考评 项目 | 考核质量标准 | 评分细则 | 考评方式 | 评分 |
1. 环 卫 管 理 200分 | 1.7 垃圾 收集 管理 10分 | ⑴垃圾收集过程中,要做到密闭运输,防止“滴、漏、撒”;(2分) ⑵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佳,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清洗,排除安全隐患。(2分) ⑶垃圾及时收集倾倒,做到日产日清。(2分) ⑷垃圾桶外壁擦洗每日不少于一次,内壁做到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2分) ⑸垃圾桶无破损。(1分) ⑹作业完毕及时清洗垃圾桶、站点周边场地,保持干净整洁。(1分) | ⑴未做到密闭运输,每个扣1分。 ⑵车容不洁、车况不佳、未定期保养、清洗,每发现一个扣1分。 ⑶垃圾未及时收集倾倒的,每个扣1分。 ⑷垃圾桶内外壁不干净的,每个扣1 分。 ⑸垃圾桶有破损的,每个扣1分。 ⑹垃圾桶、站点周边场地不干净的本项不得分。 | 抽取2个小区进行检查,取平均分。 |
1.8 垃圾 中转站管理 10分 | ⑴垃圾中转站容貌好,管理制度上墙。(1分) ⑵站内外设施设备环境整洁,停放车辆车容整洁、秩序良好,无垃圾杂物乱堆、无积存垃圾过夜、无蛛网、污迹。(3分) ⑶中转站无明显臭气和噪音,排污及时。(2分) ⑷无建筑装潢垃圾和医疗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1分) ⑸按规定进行操作设施设备。(1分) ⑹设施及时维修保养,墙地面等无明显破损。(2分) | ⑴垃圾中转站容貌差的扣0.5分;管理制度上墙未上墙的扣0.5分; ⑵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⑶有明显臭气和噪音的,扣1分;排污不及时,扣1分。 ⑷有建筑装潢垃圾和医疗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的本项不得分。 ⑸未按规定操作的,扣1分。 ⑹设施未及时维修的扣1分;墙面有破损的扣1分。 | 抽取1个中转站进行检查 |
1.9 机械 清扫 (机扫) 15分 | ⑴机扫道路要做到路面见本色,无漏扫现象。(5分) ⑵司机要文明作业,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进行清扫;(2分) ⑶清扫作业时喷水装置必须喷水、严防扬尘;交通要道机械保洁时间应避让市民上下班高峰等交通拥堵时段;(2分) ⑷作业时清扫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高速行驶及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完成当日规定的清扫保洁任务;(3分) ⑸当遭遇不适合机扫的天气(以作业当日的天气情况为准)情况时,应暂停道路清扫保洁作业;(1分) ⑹完成清扫任务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保证正常用车。(2分) | 不按质量标准,违反其中每项扣1分 | 随机 抽取2条机扫道路,取平均分。 |
分类序号 | 考评 项目 | 考核质量标准 | 评分细则 | 考评方式 | 评分 |
1. 环 卫 管 理 200分 | 1.10 道路 清洗 洒水 高压 冲洗 15分 | ⑴作业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专用标志清晰完整,专用设备、警示灯和指示板灵敏有效、无残缺;夜间作业时严禁使用警报器,必须开警示灯;(2分) ⑵作业时应按规定路线、时间进行道路洒水、清洗,路面洒水清洗到位,严禁违反交通规则;(3分) ⑶洒水、清洗作业时速标准: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回场后做好车辆保养,保证正常用车;(3分) ⑷当气温低于3。C或黄梅季节、雨天(以作业当日的天气情况为准)不适宜道路洒水、清洗的情况时,应暂停道路洒水、清洗作业;(1分) ⑸居民居住集中区域的道路洒水、清洗,遇行人时应控制水压和行速;(2分) ⑹高压冲洗应按规定路线、时间进行清洗,做到人行道整洁、无烟头、废纸、塑料袋及包装物、瓜果皮核等成片废弃物,果壳箱底无污渍、积水等。(4分) | 不按质量标准,违反其中每项扣1分。 | 随机 抽取2条洒水道路,取平均分。 |
1.11 城中村、社会公厕管理(包括公园广场内公厕) 10分 | ⑴公厕容貌好,管理制度上墙,标识标牌清晰规范。(1分) ⑵公厕内(外)照明、通风、冲水、洗手、排水等必要设施完好,正常使用。(2分) ⑶墙面、地面、门窗、卫生洁具等清洁,无污迹、无积水、无明显臭味、无蚊蝇、无乱贴乱画。(4分) ⑷周边环境干净整洁。(2分) ⑸对满溢化粪池应及时清理。(1分) | ⑴未做到,扣1分。 ⑵每发现一处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扣1分。 ⑶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⑷周边环境有脏乱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⑸化粪池满溢未及时清理的本项不得分。 | 抽取2座城中村(行政村)、社会公厕进行检查,取平均分。 |
1.12 餐厨垃圾 管理 10分 | ⑴做好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委托收运合同工作。(2分) ⑵要严格执行市发改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按标准收取相关费用。(1分)⑶督促收运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频率和时间及时上门收运做到日产日清,无漏收或不收现象;餐厨垃圾运输专用车辆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无明显油渍,基本无臭味。收运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维护餐厨垃圾收集作业区域环境整洁,做到服务周到,无投诉。(5分) ⑷要做好每月与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的收集量核对工作,不得虚报、多报、谎报数量。(2分) | ⑴未签订合同的本项不得分; ⑵未按规定收费的本项不得分; ⑶未按合同约定上门收集有漏收或不收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餐厨垃圾运输专用车辆和工具不整洁、有破损、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有油渍臭味的,扣1分;餐厨垃圾收集作业区域环境不整洁的扣1分。服务欠周到,有投诉,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本项不得分。 ⑷虚报、多报、谎报收集数量的,本项不得分。 | 抽取2家餐饮企业进行检查,取平均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