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余姚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与资料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与资料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地区地名补查工作的通知》(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4 号)和《浙江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浙地名普查组发〔2014〕1 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已完成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试点的基础上,补查更新各类地名基本情况,充实完善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建立健全地名信息更新维护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效率与水平。 二、范围内容 此次地名补查标准时间定为2014年12月31日,我市地名补查工作范围是全市行政区域内的陆域地名。具体分为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一)调整完善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试点已经完成的地名普查内容。 (二)补充查清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新生地名。 (三)更新完善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0000地形图和地形图矢量数据为基础的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建立地名数据采集、更新、维护机制,实现地名信息动态及时更新,提升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四)开展地名标准化处理工作。规范地理实体名称,严格执行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程序,纠正地名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现象。 (五)设置地名标志。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六)深化促进地名普查成果应用。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利用普查成果,建立完善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编纂出版志、图、录等地名文化服务产品。 三、时间安排 本次地名普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完成地名补查工作,更新完善原地名普查资料。 第三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做好省、宁波对我市地名补查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四阶段(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应用。 四、组织实施 全市地名补查工作,由调整后的余姚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简称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地名补查的有关政策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地名普查办)设在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全市地名补查的业务培训与工作指导、补查成果的验收上报等。 本次地名补查以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为单位进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全市地名补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地名志编纂工作,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补查方案,落实补查人员,按时完成本行政区域地名补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地名补查所需相关资料的整理、提供及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名补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经费,依托地名志编纂工作人员,扎实开展补查工作,确保补查任务顺利完成。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明确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作为地名补查负责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地名补查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完成任务。全市地名补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时间精力,严格按照补查进度和工作规程,认真做好补查工作,确保补查数据真实全面,补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建立管理制度,落实长效机制。本次地名补查信息采取逐级验收上报制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对补查资料进行审核验收,市地名普查办进行综合验收,力求完整准确。补查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建立地名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专人对地名资料进行及时补充更新,确保地名补查工作成果。 (四)加快成果转化,丰富服务内容。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充分利用普查成果,加快出版《余姚市地名志》,建立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创新成果利用方式,推出多种地名文化服务产品,丰富地名服务内容。 附件:1.余姚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余姚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主要职责 附件1 2015年余姚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桂春 副组长:洪 波 市府办 顾天祥 市民政局 成 员:胡洪杰 市编委办 潘文卿 市经信局 陈云海 市教育局 钟后毅 市公安局 朱月娟 市民政局 宋建忠 市财政局 沈学键 市民族宗教局 周佰勤 市住建局 张建立 市交通运输局 方文辉 市国土资源局 李利定 市规划局 张焕钦 市农林局 毛洪翔 市水利局 邹钧孟 市商务局 朱月芬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张柏锋 市卫生计生局 郑 杰 市统计局 方能助 市供电公司 郑少军 市市场监管局 陈伟根 市档案局 马民龙 市金融办 徐泉华 市史志办 余卫兵 市人武部 周荣根 市电信局 张 永 中国移动余姚分公司 张飞云 中国联通余姚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朱月娟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余姚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全市地名补查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意见建议和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市地名补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定全市地名补查工作规程。 (四)负责组织全市地名补查宣传。 (五)负责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地名补查工作职责。 (六)负责全市地名补查的会议组织、业务骨干培训工作。 (七)负责承担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地名补查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验收。 (八)负责起草工作总结、组织补查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 (九)负责完善全市标准地名数据库工作。 (十)负责建立完善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编纂出版《余姚市地名志》和地名图、录等地名文化产品普查成果转换。 (十一)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府办: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二)市编委办: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三)市经信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利税上千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四)市教育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普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各类学校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五)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人口信息相关资料,配合做好全市地名补查保障工作。 (六)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行政区域名称、按乡镇(街道)划分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相关资料,负责普查成果的利用开发。 (七)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地名补查工作的经费保障,确保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八)市民族宗教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合法批准的宗教纪念地方面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九)市住建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建成区市政养护的桥梁、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交通运输设施等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1∶500地形图和其他地图等相关资料。 (十二)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基础地理信息、各类相关地图等相关资料。 (十三)市农林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陆地地形(山地、山口等)、林场、农场等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十四)市水利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陆地水系、水利设施等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十五)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大中型商场、专业市场等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十六)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旅游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古迹、纪念地、遗址、文体场馆、风景区、旅游景点等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十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十八)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社会、经济、人口等综合统计相关资料,协助做好普查技术规范指导。 (十九)市供电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电力设施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二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企业单位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二十一)市档案局:负责提供档案查阅和全市地名补查档案的立卷归档指导工作。 (二十二)市金融办: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金融机构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二十三)市史志办: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地方志资料。 (二十四)市人武部: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军事单位内相关资料。 (二十五)市电信局、中国移动余姚分公司、中国联通余姚分公司:负责提供全市地名补查所需按乡镇(街道)划分的通讯设施相关资料和登记资料的核实、确认等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地名补查人员和工作经费,组织开展本行政(管理)区域内的所有地名信息补查工作,填写普查登记表,标注区域内1:10000和1:50000地形图中的相关地名信息,按要求完成地名补查调查登记资料的审核和分类汇总上报工作。设置更新地名标志,对原设地名标志区域进行查漏补缺,更新已损坏的地名标志,对重要地理实体增设地名标志。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印发 下载相关附件:58.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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